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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鹽酸舍曲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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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哲哥叨叨財經
這個問題值得好好回答。
首先,從理論上來說,銀行屬於公司,凡是公司均有倒閉的可能。但是,銀行屬於特殊公司,受到特殊監管,與普通的公司又有不同。
其次,從目前我們國家的現實來,銀行倒閉的風險微乎其微。國有幾大銀行自不在話下,具有系統性影響的銀行肯定有國家背書。即使是中小銀行,目前來說國家也不會允許破產倒閉的。因為目前經濟形勢不好,金融系統有任何風吹草動就會被放大,引發系統性金融風險。前段時間包商銀行、錦州銀行均出現了一點風險,但央媽很快出手了,風險得到控制,而且會首先保障存款人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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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鞅論財經
先舉二個例子,由於採用古典經濟學自由放任的銀行野蠻生長模式,美國在20世紀初出現了大量的中小銀行,到了1930年引發了經濟大蕭條,在數年的時間裡差不多由超過1萬家的銀行倒閉,倒閉的比例超過了銀行總量的60%。
同樣,在2008年的金融危機、次貸危機中,在不到6年的時間裡美國倒閉的銀行數量超過了500家,還包括了雷曼兄弟這種巨無霸銀行跟著倒閉,相比於2008年前的6年裡倒閉銀行數量只有30多家,整整擴大了20倍。
不論是金融危機時期,還是正常的經濟發展年代,銀行倒閉都是再正常不過的。反而是人為地制約著銀行的持續發展才是不可取的,等於用社會資本不斷地維護著殭屍企業的存活是一個道理。銀行既然是一個企業,那麼就會有產生、成長、發展、成熟、衰退和倒閉的發展歷程。倒閉也就成了家常便飯,不足為奇!
在中國也有在1998年的海南銀行倒閉,還有河北蕭寧的農信社倒閉。銀行出現倒閉數量少的原因不是因為風險沒有了,而是堆積了風險或轉移了風險。
在經濟持續看好債務可控的情況下,還可以破財消災,可是一旦出現大量債務或違約的情況下就未必去支撐,否則還會牽連扶持的銀行也拖入泥濘中.....
存款保險政策不是我們獨創的,早在大蕭條後的1934年就開展存款保險制度,只是當時的最高賠付是5萬美元,到了現在是提高到25萬美元。中國的最高賠付是50萬人民幣。也就是在一家銀行存款50萬以內是可以拿回本金的,至於利息或多少年以後才可以拿到,那就不好說了,只有當事情發生了以後才知道。
在2015年5月1日起,中國也開始實行存款保險條例,雖然足足比西方國家遲了80年。但是有了銀行存款保險制度就是為了更好地保護弱勢群體的利益,還是為了以後更好地為銀行從產生到破產鋪平道路,使銀行在優勝劣汰中更好更健康地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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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健康美食線上
大家好,我是:融百川強子,專注於生活領域,喜歡我的可以掛住,謝謝大家。
銀行也會倒閉?許多人會問這個問題:“銀行還能倒閉?”,答案是肯定的,銀行也會倒閉。在國際上銀行倒閉並不是一件新奇特的事,雷曼兄弟、摩根大通等這類的投資銀行都曾幾度面臨倒閉的風險,中國的國情有所差異,銀行早期都是國有的,所以很難出現倒閉的風險,但在銀行監管政策放寬之後,有許多銀行不再是國資,所以,中國的銀行也會倒閉。我們以中國首家倒閉的銀行來分析。
首家倒閉的銀行中國第一家被人民銀行宣佈倒閉的銀行是海南發展銀行,這家銀行成立於1995年,是一傢俱有獨立法人的股份制商業銀行,註冊資金16.77億元,由海南省政府控股,一共有43家大股東,包括中國北方工業總公司、中國遠洋運輸集團公司、北京首都國際機場等在內。
在20世紀90年代,海南的房地產先於內地進入了火熱模式,炒房、炒樓的瘋狂一點也不亞於如今房地產市場。“要掙錢,到海南;要發家,炒樓花。”這句順口溜也在訴說著當年海南房地產的興盛場面,不到2年時間,海口的土地出讓價從十多萬一畝被炒到了幾百萬。在這種風氣之下信託機構把大量資金投入進了房地產,並透過高額利息來募集資金。海南發展銀行就是其中一家。
但房地產就像一陣風,刮過去之後大批的高額利息儲蓄資金沒辦法收回,當儲戶向銀行兌付存款時,海南發展銀行已經無力兌付大額取款業務了。得知這一訊息的大批儲戶湧到銀行大廳要求兌付存款。擠兌現象導致銀行資金更加緊張,儲蓄額急劇下降,房地產沒有了銀行的支撐瞬間崩盤,房地產的崩盤又直接導致銀行信用危機,債務無法清償。
最終,國家特殊撥款34億救市,但海南房地產在當時已經成了一個填不滿的大窟窿,海南發展銀行最終走向了倒閉的結局。
銀行倒閉最高賠付50萬透過海南發展銀行的案例我們可以得出一個結論,非國資銀行由於資金池有限,並且以商業執行為目的,為了有足夠的資金進行投資往往會以高額利息吸引儲戶儲蓄,或開發某種高額利息的理財產品來募集資金。這就是為什麼國有銀行如工商銀行ICBC(愛存不存)的利息低,且條款不那麼友好的原因,因為沒有資金困擾,又並非是完全為盈利的商業銀行所以存款利息相對較低。反觀平安銀行,給出的利息就讓人欣慰的多,是因為銀行會利用儲戶資金來“錢生錢”。
那麼,問題就來了,一旦銀行投資失敗導致儲戶擠兌,最終都會面臨破產倒閉的風險,你在銀行的貸款還要不要還?儲存在銀行中的錢還能要回來嗎?答案很可能對儲戶來說不太友好,貸款是正常還款的,而儲蓄最高只能拿回50萬元。
一般來說,倒閉的銀行債務會有第三方銀行接管,債權會轉移至接管銀行,你欠銀行的錢只是換了個債主子,該還多少一分錢都不能少。而根據《存款保險制度》的相關規定,銀行破產後儲戶最高賠付50萬元,儲戶存款小於50萬的可以全額兌付,高於50萬的只能拿回50萬。但從海南發展銀行的案例來看,因為是海南省政府作為銀行主體法人,所以最終這筆錢會由海南省政府解決。海南發展銀行高於50萬的存款也是全額兌付的。
所以,銀行破產後,儲戶的利益能否全額保障,其最根本的條件還是要看銀行主體,如果是平安銀行破產,平安銀行的股東主體即不是國資,也不是某地政府,甚至不是中國企業,而是摩根大通和其他外資機構,那麼儲戶極有可能只能拿回5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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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瀛眾律師
銀行也是經營主體,只要是經營就有風險,只要有風險就意味著有可能會倒閉,然後從市場出局,但是銀行有相應的監管和保險制度。現實中銀行倒閉,在政府層面是不允許出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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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行不可能,有國家做背書,阿里巴巴騰訊的銀行可能性也不大。地方的中小型商業銀行有倒閉的可能性,市場永遠有不確定性。沒有絕對的安全,只有相對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