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證成份股指數的計算公式
1、成份股指數是透過對所有上市公司進行考察,按一定標準選出一定數量有代表性的公司編製成份股指數,採用成份股的可流通股數作為權數,實施綜合法進行編制。
2、成份股指數為派氏加權價格指數,即以計算日成份股實際可流通A股數和可流通B股數作為權數進行加權計算。其計算公式為:
即日指數=即日成份股可流通總市值÷基日成份股可流通總市值×1000
3、B股用上週外匯調劑平均匯率將港幣換算為人民幣,用於計算綜合指數。B股指數仍採用港幣計算。
4、每一交易日集中競價結束後,用集中競價產生的開盤價(無成交者取昨日收市價)計算開盤指數,然後用連鎖方法定時計算即時指數,直至收市。
5、每日連鎖計算公式為:
今日即時指數=上日收市指數×今日現時成份股可流通總市值÷經調整上日收市成份股可流通總市值
成份股可流通總市值=成份股可流通A股總市值+成份股可流通B股總市值
成份股可流通A股總市值=Σ(成份股A股股價×成份股可流通A股數)
成份股可流通B股總市值=Σ(成份股B股股價×成份股可流通B股數)×上週外匯調劑平均匯率
成份股指數按照股票種類分A股指數和B股指數。A股指數按其所屬行業分,包括工業分類指數、商業分類指數、金融分類指數、地產分類指數、公用事業分類指數、綜合企業分類指數。每個分類指數至少用3家成份股編制。
深證成份股指數的計算公式
1、成份股指數是透過對所有上市公司進行考察,按一定標準選出一定數量有代表性的公司編製成份股指數,採用成份股的可流通股數作為權數,實施綜合法進行編制。
2、成份股指數為派氏加權價格指數,即以計算日成份股實際可流通A股數和可流通B股數作為權數進行加權計算。其計算公式為:
即日指數=即日成份股可流通總市值÷基日成份股可流通總市值×1000
3、B股用上週外匯調劑平均匯率將港幣換算為人民幣,用於計算綜合指數。B股指數仍採用港幣計算。
4、每一交易日集中競價結束後,用集中競價產生的開盤價(無成交者取昨日收市價)計算開盤指數,然後用連鎖方法定時計算即時指數,直至收市。
5、每日連鎖計算公式為:
今日即時指數=上日收市指數×今日現時成份股可流通總市值÷經調整上日收市成份股可流通總市值
成份股可流通總市值=成份股可流通A股總市值+成份股可流通B股總市值
成份股可流通A股總市值=Σ(成份股A股股價×成份股可流通A股數)
成份股可流通B股總市值=Σ(成份股B股股價×成份股可流通B股數)×上週外匯調劑平均匯率
成份股指數按照股票種類分A股指數和B股指數。A股指數按其所屬行業分,包括工業分類指數、商業分類指數、金融分類指數、地產分類指數、公用事業分類指數、綜合企業分類指數。每個分類指數至少用3家成份股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