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急事急辦”的條件
具備下列緊急事由之一急需出境的,可以申請“急事急辦”:
1、赴港澳、臺灣洽談業務、簽署合同合約等商貿活動時間緊迫的;
2、赴港澳讀書,開學時間臨近的;
3、赴港澳的入境許可證有效期臨近的;
4、赴港澳、臺灣參加直系親屬婚禮的;
5、港澳、臺灣直系親屬在境外分娩,需內地直系親屬前往照顧的;
6、港澳、臺灣直系親屬在境外死亡,內地親屬需前往處理後事或參加喪禮的;
7、港澳、臺灣直系親屬在境外病重或病危,內地直系親屬需前往探望或照顧的;
8、申請人因患重病在內地醫院久治不愈,或因病重在內地無人照顧,需到港澳、臺灣治病的;
9、有其他特殊原因急需出境的。
二、“急事急辦”的申請手續
申請“急事急辦”的,除提交有關出境正常手續外,還應提供與緊急事由相應的證明材料:
1、赴港澳、臺灣辦理商貿活動的,需提供港澳、臺灣商人信函或其他急事的有關資料;
2、赴港澳、臺灣參加婚禮的,需提供港澳、臺灣直系親屬的婚姻登記證明和請柬等資料;
3、照顧港澳、臺灣直系親屬在境外分娩的,需提供相應的預產日期證明資料;
4、赴港澳、臺灣處理親屬後事或參加喪禮的,需提供死者的死亡證明書;
5、探望危重病人或赴港澳治病的,需提供港澳或內地市級醫院出具的證明。
三、辦證時限
急件在受理後5個工作日內辦結。
一、申請“急事急辦”的條件
具備下列緊急事由之一急需出境的,可以申請“急事急辦”:
1、赴港澳、臺灣洽談業務、簽署合同合約等商貿活動時間緊迫的;
2、赴港澳讀書,開學時間臨近的;
3、赴港澳的入境許可證有效期臨近的;
4、赴港澳、臺灣參加直系親屬婚禮的;
5、港澳、臺灣直系親屬在境外分娩,需內地直系親屬前往照顧的;
6、港澳、臺灣直系親屬在境外死亡,內地親屬需前往處理後事或參加喪禮的;
7、港澳、臺灣直系親屬在境外病重或病危,內地直系親屬需前往探望或照顧的;
8、申請人因患重病在內地醫院久治不愈,或因病重在內地無人照顧,需到港澳、臺灣治病的;
9、有其他特殊原因急需出境的。
二、“急事急辦”的申請手續
申請“急事急辦”的,除提交有關出境正常手續外,還應提供與緊急事由相應的證明材料:
1、赴港澳、臺灣辦理商貿活動的,需提供港澳、臺灣商人信函或其他急事的有關資料;
2、赴港澳、臺灣參加婚禮的,需提供港澳、臺灣直系親屬的婚姻登記證明和請柬等資料;
3、照顧港澳、臺灣直系親屬在境外分娩的,需提供相應的預產日期證明資料;
4、赴港澳、臺灣處理親屬後事或參加喪禮的,需提供死者的死亡證明書;
5、探望危重病人或赴港澳治病的,需提供港澳或內地市級醫院出具的證明。
三、辦證時限
急件在受理後5個工作日內辦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