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裡裡楊

    想離婚,又怕傷害到孩子。 只要是離婚,無論如何都會傷害到孩子,那就盡力將這種傷害降到最低吧。 首先,還是回視一下,你與妻子是不是真的沒有修復的可能性了?如果有,還是想想辦法修復關係,畢竟有個健在的家庭對孩子的成長至關重要;如果沒有的話,只能走離婚這一步路了。

    確定了要離婚的話,先看看你的孩子年紀是多大的,如果是十多歲的孩子,你與孩子好好談一談,告訴他事情的真相,並詢問一下孩子的想法。孩子可能一下子是無法接受爸爸媽媽分開的,那就多談幾次。現在的小孩都比較早熟,很多大人的事情他們也都明白,好好說,他們會理解的。

    如果孩子還小,那隻能告訴一步一步地告訴他/她事情的真相,比如先告訴孩子爸爸媽媽因某些原因要分開住,你可能要比較長一段時間跟爸爸/媽媽住,那就有可能會見不到其中的某一個人,但是即使是這樣,爸爸媽媽都是最愛你的,如此之類的話語,並且告訴孩子,爸爸媽媽分開不是因為孩子的原因,是爸爸媽媽的原因,讓他/她不要自責,不是因為孩子做得不好,是爸爸媽媽做得不好。一定一定要強調的是:無論發生什麼事情,爸爸媽媽都是最愛他/她的。 寧教人打子,莫教人分妻。只要有可能,都請不要輕易地說離婚。 我是麗若春梅綻雪,謝謝你的閱讀。

  • 2 # 橙子說心

    雖然想離婚,當然孩子是自己的心頭肉放不下,那麼就要看孩子的造化,你們夫妻感情是否已到了無法生活下去,非離不可的地步,要是能緩和重歸於好那是最好的處理方式。

    如果孩子還小,跟隨母親,那麼你就得多給撫養費,讓他母親和孩子能過好點,爭取多看孩子的機會,互相和孩子溝通建立感情,從物質和精神上讓他們滿足,讓孩子得到的父愛和母愛都不少於完整家庭,長大之後能理解大人的世界。

    如果你有條件也可以把孩子帶在身邊,那樣就沒有什麼放不下了,可是你要工作,要建立新家,所以在這同時,你就得與常人要多付出,多努力和討好前妻,達成協議與共識,你就可以安心裡得的離婚了!。

  • 3 # 默然無言

    先表明自己觀點吧。不到萬不得已不建議離婚,離婚屬於下策。但如果執意離婚,那就客觀分析孩子跟誰一起生活對孩子成長更好一些。

    首先從題主提問來看,題主應是重情之人但也是無情之人。為何我會這麼說呢,題主很在乎孩子,捨不得孩子,這是重父子之情。但題主想離婚,這是輕夫妻之情。那個人也曾是要攜手一生的人,但現在題主卻想放棄,這是無情。因為題主並沒有過多的去描述你們之間到底發生了什麼,為何會有這樣的想法,我無法去評論。但既然題主考慮到孩子,我只想說,除非萬不得已,不要去走離婚這條路 離婚實屬下策。

    哪一段看似幸福的婚姻,沒有經歷過血淋淋的磨合。尤其是有娃後的兩三年,矛盾更是猶如家常,實在很是頻繁。但很多事情,如果沒有任何原則性的事情(如出軌,家暴等),我還是希望題主可以為孩子多考慮些,畢竟完整的家庭對於現在的社會來說,還是屬於主流,我想我們並不希望孩子成為所謂的特殊。當一段關係出現裂痕時,我希望我們應該想到的是如何解決而不是選擇最簡單的方式,離婚。離婚,並不是多艱難的方式,有時維持婚姻比離婚顯得更為艱難,但為了孩子,我希望我們可以為這段關係,努力一些,慎重一些。

    當然,如果題主與妻子之間,確實存在著無法調和的事情,而且題主還是覺得只有離婚才可以解決問題。那麼,我希望題主僅僅是改變了與妻子的相處方式,而對於孩子儘量做到沒有改變。請客觀的分析,孩子跟誰一起更有利於孩子的成長,不要意氣用事,然後做出正確的選擇。

    如果孩子跟著媽媽,我希望題主可以在經濟上能夠給予支撐,同時可以在工作之餘經常去陪伴孩子,參與孩子的成長。讓孩子感覺到雖然父母沒有在一起生活,但依然一樣愛他。

    父母離婚,在孩子面前最忌諱的一種方式就是,父母惡語相向,這是對孩子的最大傷害。

    願題主珍惜。

  • 4 # 啊哈管老師

    離異,男方放不下孩子,如何處理:

    離異,是當事人雙方的抉擇,唯一牽絆會是共同的孩子。正常情況下,男方、女方都會放不下...

    在比利時,處分離異,首先考慮的就是未成年孩子的歸屬。

    一般兩種方法父、母可選擇:

    1.離異後,孩子隨父母住各一週,迴圈。父母各方無需出撫養費給對方。

    2.離異後,孩子隨某一方常住,每兩週週末去另一方家住,遇節假日各方住一半時間。另一方需付撫養費給常住方。

    還有一個狀況會出現:

    如果父母一方有暴力對孩子,孩子會永遠常住在另一方,遠離暴力方。當然暴力方是必須要出撫養費的。

    國內,孩子怎樣不缺少離異父母的關愛和接觸,可參考比利時的做法。

    最後,老太太我要說:孩子需要溫暖的成長環境,我心疼家庭不健全的孩子。請有了孩子的父母慎重考慮離異事宜...

  • 5 # 伊春美食美客

    男人想離婚的時候得區別有幾個條件他才會離婚的。第一個離婚的條件是孩子是不是長大成人了。如果說孩子在感情上能夠已經成熟起來的話,這個父親是不會忍讓自己的妻子的,因為每天的爭吵,每天的鬧意見,真的是過夠了。第二個離婚的條件是不想帶著孩子跟自己一路奔波,如果家中的條件很好的話,就把這些好的財產什麼的,房子什麼的都給前妻和孩子。有了這些的保障,可能今可自己在外面苦點累點,委屈點,也會選擇離婚了。第三個離婚的條件是應該有一個和自己一起相投的人願意和自己長相廝守,白頭到老。這時候他會選擇離開前妻離開自己的孩子,重新選擇自己的愛情。我說的這幾種條件,如果說有哪一方面不成熟的話,這種男人都寧願選擇委屈自己,而不是去選擇離婚,因為她把孩子放在了自己的心裡的重要位置,他不會輕易地離孩子而去的。如果這幾個條件都符合的話,他也會把孩子的感情方面的事情都處理妥當。把擔心的孩子不接受孩子學習滑坡,孩子的心理狀態變壞,這些問題都解決掉。這樣再離婚還是可以的。

  • 6 # 淡看人生2015

    放屁,我樓下住一離婚男的孩子丟給老婆不管,動不動說自己窮,沒有錢。他長得還算行,不抽菸不喝酒不打牌無社交,平時看著也挺節省的,一鍋菜吃好幾天,關鍵他媽的還想泡我,真是噁心,我瘋了要會他。這麼不負責任的男人,聊天中孩子不會管,無法管,錢也不給,說是判給老婆了,管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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