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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夜雨如書

    不要說是情侶關係了,就算是夫妻關係,如果男方強迫女方發生性關係也算強姦。

    那麼何為婚內強姦?

    一般指丈夫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違背妻子意志,強行與妻子發生性關係的行為。不過這個也一直存在爭議,大多數特指夫妻雙方鬧矛盾分居,或者感情破裂已經準備離婚但還沒有辦離婚手續期間發生類似行為。主要強調的是男方存在暴力、脅迫等違背女方意願的行為。

    所以說,情侶關係中男方如果違背女方的意願採取暴力強迫的方式與其發生性關係也是強姦。

    另外要特意說明的是,如果明知女友不滿14週歲還與之發生性關係的行為也是強姦。

    之所以有這種貌似偏向女方的認定,是因為男女生理結構不同,而女方一般處在弱勢的位置,這樣能夠更好地保護女性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最後,奉勸年輕人不要被亂七八糟的東西影響,更不要試圖踩紅線,真愛對方就要學會尊重和珍惜而不是採取歪門邪道的方法,否則法律會教你怎樣做人。

  • 2 # 律師獨角獸

    這種霸王硬上弓的行為當然屬於強姦罪。女方一旦報警,男方就只能老老實實地去吃牢飯了。

    在中國《刑法》中對強姦罪的定義主要是違背婦女意志,與婦女發生性交的行為。這個關鍵點就是違背婦女意志。所以即使是情侶關係,只要女方表示不願意,男方不可以強行與女方發生性交行為,否則就是構成強姦罪。

    那麼一些特殊的情況中,男方可能會主張分不清楚,不知道女方是半推半就還是真的拒絕。司法實踐中,會著重分析女方的言語,女方是否明確說了“不”,是否有明確的護著衣服護著關鍵部位的表態。

    更進一步在婚姻關係中,是否有婚內強姦,學術界還有不同的看法。但實踐中尚未見過婚內強姦的判例。只有那些已經離婚或者在辦理離婚的過程中,丈夫強迫妻子的,才會被視為強姦。

  • 3 # 面朝大海春暖花開6624

    當你強行發生關係後,理論上你已經夠成強姦罪,事實情況是女方也會報案,你也會補拘留,女的證詞是,用語言暴力,或肢體暴力強行發生行為,體內留有你的精液,這個能檢測,所以你逃不了,

    你的證詞則是男女朋友關係,女方自願發生關係,這是唯一不受法律制裁的理由,但是你要證明你真的是男女朋友,女的是自願發生關係,除非你提前攝像女的真的自願,你沒威脅,但事實是你強行了,不論女方拿出什麼證據,女方的內褲上你的精斑,體內你的精液,床單上你的精斑,這都是強有力的證據,反而你沒有一個證據證明自已清白,所以強姦罪是一定的,加上你標題是強行發生性關係,那肯定是強姦

  • 4 # 唐先明75443043

    情侶關係強行發生了性關係,是強姦嗎?

    依我之見:社會生活是複雜的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A,不構成強姦罪。B,構成強姦罪。

    一,A,不構成犯罪的情侶性關係:故名思義"情侶"就是有情有意、情投意合的一男一女,經過段時間的瞭解,瞭解了人品丶文化水平丶為人丶工作丶收入丶雙方家庭背景及態度…雙方己成熟到談婚論嫁的程度;家庭生活最好最重要的生活‘’性生活‘’,也是不可缺的丶是否和諧,按情理(不少夫妻婚後性生活的緣故而不得不離婚)在婚後再來苦惱離婚,那才是對婚姻家庭的不認真不嚴肅,同時,作為青春年華充滿雌雄荷爾蒙的青年男女一旦情投意合丶情d0u開啟,天性在此時此刻也屬合符情理之事。因此,情侶發展到談婚論嫁的程度,婚前同居‘’試婚‘’也算合適的選擇一一一在此前提下,情侶之間情到深處丶半推半就丶甚至男方粗魯了一些(不能實施暴力丶協迫的刑法禁止的手段),能判定是法律上的違背婦女意志強行發生性關係的‘’強姦罪‘’嗎?肯定不是。當然,這種正常情侶關係的性關係既然不違背婦女意志,女方也不會以此報什麼警。

    二,B,不以結婚為目的,僅以‘’情侶‘’之名欺騙女方以達到玩弄和姦淫之實之徒。現實生活中,因受西方性開放丶性解放影響,社會上也確實有些人以談朋友為名,行玩女人為實,以小恩丶甜言蜜語欺騙涉事不深,沒有社會和生活經驗的女青年以達到發生性關係為目的,當其真實目的被女方看透被拒絕時,就惱羞成怒丶兇像畢露對其採取暴力丶脅迫,甚至透過下迷幻藥將手段以達到姦淫女方的目的,這種違反婦女意志,採取暴力丶脅迫或其他手段強行姦淫婦女的行為就是強姦罪。事後,女方往往會在第一時間內向警方報案強烈要求追究‘所謂’情侶‘’的刑事責任。

    三,當然,作為涉隱私的性犯罪,社會生活是相當複雜的,並非我們在悟空問題中所述這麼簡單。罪與非罪,如何判定呢?只有個標準一一一以事實為依據,法律為準繩。而強姦罪最難丶最關健的‘’違背婦女意志‘’,而要證明是否違背婦女意志一一隻有靠證據說話,而全面依法收集各種證據就是唯一途徑。是情侶之正常性行為,還是強姦犯罪?‘’由證據說話‘’。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不當之處請見諒。

  • 5 # 我為癲狂

    《刑法》規定:凡是違背對方意願而強行與之發生性關係的,均屬強姦行為。所以,強姦不僅僅是異性,甚至同性也可能構成強姦的事實。不用說是情侶,即使是夫妻,只要違背了對方的意願,一律構成強姦的要件。至於你說的構不構成犯罪,這要有公檢法部門根據強姦行為的具體情況來判決。

  • 6 # 曲阜星

    兩者為情侶關係,男方強行與女方發生關係,當然是一種犯罪行為,至於承擔不承擔刑事責任,要看女方的做法。

    無論是情侶關係,還是夫妻關係,只要是違背女方意志,強行與之發生關係的,都視同為強姦,如果受害女方報警的話,男方就要被逮捕,並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法律雖然是這樣規定的,但如果男方取得女方的諒解,女方不付諸法律的話,男方是不負刑事責任的,正所謂民不告,官不究。當然這隻限於情侶和夫妻之間,如果男方侵害的是別人的話,一旦行為產生,就構成犯罪,只要有人報警,公安機關就會介入調查,經查事實清楚的話,檢方就會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訴,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

    所以,無論是情侶,還是夫妻,都應當充分尊重對方,理性規範自己的行為,否則,一旦犯罪,後悔莫及。

  • 7 # 魯竇

    現在結婚還存在婚內強姦,你媽的現在社會是變態社會,給錢叫雞兩廂情願又說範法,想當年中華文化,男人叫雞這叫風流,老婆還要主動替老公找妾這才叫賢良,老婆不願生子立即休掉,但現在真是社會淪落,道德淪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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