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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套梗娃

    你應該還少說了一個“法”,情理法,而在我們現在的社會,情為基礎,理為本,法為末,因為都是普通的做人做事很少觸及到法,也為了更好符合提問者的問題,我們就主要說“情”和“理”

    何為情

    情的字面意思太多了,愛情,親情,友情,同事之情,同窗之情,人情,情分,情義,我們生活在社會里,與人交流,所以產生情感,很正常,也是不可避免的,而我們不管工作還是生活,做人還是做事都圍繞在“情:字之中。

    何為理

    理,道理,規則,在工作的體現,公司的制度,在生活中的體現,生活的基本道理,而做人就需要明事理,做事就應該按規則。

    如何把握二者的關係

    只需要做到兩個詞語

    融情於理,我們就是把感情寄寓在說理之中,理中含情,既可以使情具有深度、厚度,又可以使理閃爍出充滿個性色彩的情思.撥動人的心絃。

    於情於理,既要考慮到情感的因素,又要考慮到道理規則的因素,不能偏重任何一方,

    因地制宜,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在不觸及”理“的底線,可以進行更多的情感投入,如果超過理的底線,那麼就會觸及到”法“,在去談情就有點難了,所以情和理,二者既有對立,又可融合,怎麼去把握,就評一個拿捏的度,小編道行很淺,至今未能掌握,也只能淺談一二。

  • 2 # 山水青綠

    這個問題非常經典,而且具有非常普遍的現實意義。從事情的客觀發展規律上看,面對人生中經歷的事情或人際關係的時候,應該按事情發生的因果,尊重事情發展的客觀規律,以理服人。在生活工作中,人與人的關係不論熟不熟,雙方都是希望對方能聆聽自己的意見,贊同自己的觀點並支援自己的述求,這是溝通的目的。為了達到這個目的,在秉承客觀事實的基礎上,就需要以情動人。

    理如山,情似水,情理的有機結合,就好比是一幅怡人的山水畫,才能使工作生活中的事情處理得有聲有色。理擲地有聲,情春風拂面,各種事情以此處理才能收放自如,鬆緊有度。

    如此和諧的情理關係當然是生活工作中的理想狀態,而實際上並非如此 ,情理關係處理不好導致小則被責怪大則被法辦甚至丟了性命。原因除了情理不分,二者關係處理不當之外,還關係到另外兩個原因,那就是利益和法律。有很多時候,事情的處理往往是從不講理開始,繼而利字當頭,打著感情牌,不遵紀守法,把事情搞亂搞壞搞砸,無法無天,利慾薰心,卻最終逃不脫正義的懲罰。

    因此,在工作生活中處理各種問題的時候,首先應該理智客觀地分析清楚, 看清問題實質所在,理清各種關係,事關原則問題應在法律的框架下處理,做到處理問題合情合理,更要合法守法。而對於不是原則性問題的時候,只是方式方法的問題,在顧及各方利益的時候,不妨互敬互諒,曉之以理,動之以情,來個皆大方喜。

    以上回答純屬個人觀點。多謝閱讀!

  • 3 # 天道若龍

    情與理之間的關係是個具有普遍性的問題。處理好這個問題,對於每個年齡段丶每個行業的人都有重要意義。

    雖然情與理二者的關係是矛盾的,二者屬於兩個層面的概念。所以處理的難度不小。但是二者之間的關係也是統一的。正確的選擇應該是以理為主,兼顧情的一面。

    大家知道,情是人類固有的,特別是以血緣關係泛化為構建社會制度結構的中國,歷來重視人際交往中的情誼。情是柔性的。歷史上以情代法(理)的事例不勝列舉,甚至有因此誤國的事例,如烽火戲諸侯的故事。理(法丿是維繫社會秩序穩定的基石,不可撼動。理是屬於剛性的。

    正確的処理方式應該是理直情曲。就是以理為軸心,兼顧情理。如明朝抗倭大將軍戚繼光。所以能夠不斷的取得抗擊倭寇的勝利,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朝庭源源不斷的軍需物資的輸送保障。而抗擊金兵的岳家軍卻無此幸運。戚嶽同為抗擊侵略者,為什麼境遇如此不同呢?最主要的原因是二者處理情與理的能力與方法不一樣。

    戚繼光將軍懂得理直情曲的奧妙。因此注意搞好與朝庭權臣的關係。每次向朝中主管張居正要錢糧的奏摺上,都寫上宰相張大人門下走狗戚繼光的字樣。所以有求必應;而岳飛自恃抗金是國之大事,所以理直氣壯,覺得用不著低頭伸手去要。所以每次都不太順利。

    總之,情與理二者之間雖有矛盾的一面,但是也有統一的一面。從哲學角度看,二者關係實際上就是原則性與靈活性的關係。只能是在堅持原則性前提下,因地制宜地適度靈活運用才是正確的選擇。

  • 4 # 鴻豔媛

    情:情何以堪!

    理:天理難容!

    友情,親情,愛情,天地情!

    道理,真理,無理,處處理!據理力爭!

    從歷代至今,多少人敗在情上!為情所困,捨生忘死,搭上性命!

    又有多少人無情無義?!

    有理走天下,無理寸步難行!

    無論工作和生活,做人做事其實都差不多…

    重情者;處處都彰顯是個有情有義之人…

    薄情者;做任何事言談舉止之間,都顯的淡然遜色…

    “情” 和 “理” 是個雙胞胎,如影隨行 …

    這二者之間的關係,處理好了,萬事皆好……可人世間總是給你出難題,總會要你在二者之間偏重側輕!

    而 “理” 是人與人之間,事與事之間的基本準則,也是人之常理,一個底線!

    吾認為應該就事論事,看面臨的事物的涉及面,綜合考慮 ……

    不要死板的按步就班(這也是考驗人的道德觀,感情觀,還有涉世經歷等方面的能力)

    有時重情能把事和關係處理好,皆大歡喜!

    有時要據理力爭,才能不讓對方產生依賴感!又不傷感情……反而會使對方獨立成長!

    把握好分寸!是重要的關健……

    但是,我還是認為,只要不觸碰底線,先考慮情吧… 畢竟人是有感情的靈長動物,不管做任何事,退一步海闊天空!賢讓一點,日後再重見、再合作都有好處 ……恭、良、賢、謙、讓嗎……

    再說從古至今,不是有很多這方面的優秀例子嗎?

    有的為情氣壯山河,永重青史!

    有的將理視為準則,明鏡高懸!

  • 5 # 夜之臣

    根據你這樣的說法,是很容易理解但卻很不容易把握的,否則也不會有此一問!

    我認為,情是人情,理是規矩!

    在工作生活中,不論做人做事,首先都是講人情的,因為這個世界就是人跟人組成的,所有的事也是人跟人之間發生的,都需要互相藉助對方達到自己想要的目的,所以講情是維繫人脈,利己行為!所以只要不破壞規則,講情是第一!

    但是講情大多數是情況下是傷理(即規矩)

    ,正因為按規矩做不到,才會藉助外力,那麼從規則制定上說已經破壞公平,那麼這時候怎麼講理呢,那就是必須保證最基本的安全規則不會打破,原則問題堅決不觸碰,以理入情,以情說理!

    綜上所述:怎麼把握呢,適當的人情要講,最基本的理要守,那麼怎麼平衡輕而易舉!

  • 6 # 狂樽

    不管是工作還是生活、做人還是做事,總是繞不開“情”和“理”,正確看待兩者之間的關係,心懷感恩,用發現的眼光去看待所有問題,曉之以情動之以理。

  • 7 # 穀子44149131731

    是的,不管是工作上還是生活中,我們都離不開情和理,怎樣把握兩者的關係呢?我想如果在工作中理智一定要大於情緒化,於理不管你是公務員還是打工族,你都是為了責任為了生活為了金錢而工作,不能因情緒而受影響。因為沒有人會因你的情緒慣著你。生活中在不影響家人的時候你可以有點小脾氣,小任性,可以感性大於理性,因為愛你的家人會包容你,理解你生活的不易,不管是工作還是生活都要有一個界線,因為於情於理我們每個人都在其中。

  • 8 # 默默無聞010

    看了很多回答,大多是情理兼顧,儘量調和,然而情和理的矛盾終究是存在的,有時候顧的了情,那就得放棄理,有時候照顧理,那就得傷害情。比如大義滅親將殺人的親人交由法辦,不為親人隱罪,傷害了親人感情,卻成全了律法。試想如果為親人隱瞞罪行,那被殺的人又何其無辜。所謂守住底線,其實開了人情之後,就像千里之堤潰於蟻穴。一個偌大的王朝,官員之間互相講點人情,就形成了一個巨大的人情關係網,巨大的利益集團。所以調和的辦法終究是調和。我看到過一個解決的例子。聖經中的例子。上帝與選民定約,然而百姓違背了約定,沒有遵守戒律。上帝是怎麼解決的呢,他派自己的化身,化為人類耶穌,甘願犧牲自己為人類贖罪,既付出了違背約定的代價,又成全了上帝對人類不忍放棄的愛。所以情理合一的辦法就是犧牲自己。還拿大義滅親的那個例子,可以隱瞞罪行,但自己隱瞞罪行是觸犯了律法傷害了他人,那麼自己就去贖罪,去面對審判。就像殺一人救萬人的倫理矛盾,你可以選擇殺一人,去救那萬人,但是殺人之後你自己去選擇償命,這樣就從情和律法上都沒有破綻。所以我非常鄙視那些說自己不得已為了集體只能犧牲他人的人,你也可以選擇犧牲自己,既然沒選擇這一步,那麼我就有道德譴責你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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