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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6375065512416

    【拔山扛鼎】 形容力量超人或氣勢雄偉。語出《史記·項羽本紀》:「籍長八尺餘,力能扛鼎。」又:「力拔山兮氣蓋世。」 【杯羹之讓】 《史記·項羽本紀》載,楚漢相爭,漢軍斷絕楚軍糧草,項羽把劉邦的父親放在高高的肉案上,對劉邦說:「今不急下,吾烹太公。」劉邦說:「吾與項羽俱北面受命懷王,曰『約為兄弟』,吾翁即若翁,必欲烹而翁,則幸分我一杯羹。」後因以「杯羹之讓」謂受人挾持,惹人譏誚。 【搏牛之虻】 原意是說應像擊殺牛背上的虻蟲一樣去滅掉秦國,而不是像消除蟣蝨那樣去與別人打仗。後來比喻其志在大而不在小。《史記·項羽本紀》:「夫搏牛之(虻),不可以破蟣蝨。」 【不勝杯杓】 杯杓bēisháo:杯,古同「杯」,酒具,借指飲酒。謂酒量有限,不能再飲。《史記·項羽本紀》:「張良入謝曰:『沛公不勝杯杓,不能辭。』」 【才氣過人】 才能與氣魄超過一般人。《史記·項羽本紀》:「籍長八尺餘,力能扛鼎,才氣過人,雖吳中子弟皆己憚籍矣。」 【破釜沈舟】 《史記·項羽本紀》:「項羽乃悉引兵渡河,皆沈船,破釜甑,燒廬舍,持三日糧,以示士卒必死,無一還心。」後遂以「破釜沈舟」表示下定必死決心。有進無退幹到底。 。 【衝冠眥裂】 形容憤怒到極點。眥裂,睜裂眼眶。語本《史記·項羽本紀》:「噲即帶劍擁盾入軍門……瞋目視項王,頭髮上指,目眥盡裂。 【錦衣行晝】 謂富貴須歸故里。語本《史記·項羽本紀》:「(項王)曰:『富貴不歸故鄉,如衣繡夜行,誰知之者!』」 【棄書捐劍】 《史記·項羽本紀》:「項籍少時,學書不成,去學劍,又不成。項梁怒之。籍曰:『書足以記名姓而已,劍一人敵,不足學,學萬人敵。』於是項梁乃教籍兵法。」後因以「棄書捐劍」比喻立大志者不屑細事。 【取而代之】 排除別人或別的事物而佔有其位置。語本《史記·項羽本紀》:「秦始皇帝遊會稽,渡浙江,梁與籍俱觀。籍曰:『彼可取而代也。』」 【人為刀俎,我為魚肉】 比喻別人掌握生殺大權,自己處於被宰割的地位。語出《史記·項羽本紀》:「如今人方為刀俎,我為魚肉。」 【四面楚歌】 《史記·項羽本紀》:「項王軍壁垓下,兵少食盡,漢軍及諸侯兵圍之數重。夜聞漢軍四面皆楚歌,項王乃大驚,曰:『漢皆已得楚乎?是何楚人之多也!』」後以比喻處於四面受敵、孤立無援的困境。 【亡秦三戶】 《史記·項羽本紀》:「夫秦滅六國,楚最無罪。自懷王入秦不反,楚人憐之至今,故楚南公曰『楚雖三戶,亡秦必楚』也。」後因以「亡秦三戶」指不畏強暴,奮起推翻黑暗統治之事。 【無面目見江東父老】 語本《史記·項羽本紀》:「於是項王乃欲東渡烏江。烏江亭長檥船待……項王笑曰:『天之亡我,我何渡為!且籍與江東子弟八千人渡江而西,今無一人還,縱江東父兄憐而王我,我何面目見之?』」後以「無面目見江東父老」為羞見故鄉人之典實。 【項莊舞劍,意在沛公】 《史記·項羽本紀》:「范增起,出召項莊,謂曰:『君王為人不忍,若入前為壽,壽畢,請以劍舞,因擊沛公於坐,殺之』……項莊拔劍起舞,項伯亦拔劍起舞,常以身翼蔽沛公,莊不得擊。於是張良至軍門,見樊噲。樊噲曰:『今日之事何如?』良曰:『甚急。今者項莊拔劍舞,其意常在沛公也。』」後用為典故。比喻說話或行動表面上雖有正當好聽的名目,實質上卻別有用心地把矛頭針對某人或某事。 【政由己出】 政令由一己發出。指把持大權,獨斷專行。語本《史記·項羽本紀》:「三年,遂將五諸侯滅秦,分裂天下,而封王侯,政由羽出,號為『霸王』。」 【彘肩斗酒】 語本《史記·項羽本紀》:「噲遂入,披帷西鄉立,瞋目視項王……項王曰:『壯士,賜之卮酒。』則與鬥卮酒。噲拜謝,起,立而飲之。項王曰:『賜之彘肩。』則與一生彘肩。樊噲覆其盾於地,加彘肩上,拔劍切而啖之。項王曰:『壯士,能復飲乎?』樊噲曰:『臣死且不避,卮酒安足辭!』」後因以「彘肩斗酒」形容英雄豪壯之氣。 【作壁上觀】 《史記·項羽本紀》:「諸侯軍救鉅鹿下者十餘壁,莫敢縱兵。及楚擊秦,諸將皆從壁上觀。」原指雙方交戰,自己站在壁壘上旁觀。後多比喻在局外旁觀,不表示意見或態度。 【項莊舞劍,意在沛公】。 (史記·項羽本紀) 【不鳴則已,一鳴驚人】。 (史記·滑稽列傳) 【眾口鑠金,積毀銷骨】。 (史記·張儀列傳) 【桃李不言,下自成蹊】。 (史記·李將軍傳) 【失之毫釐,謬以千里】。 (史記·太史公自序) 【燕雀安知鴻鵠之志哉】。 (史記·陳涉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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