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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羅成Jd

    通常問這類問題的通常有三類人,1.想在小區內收取麾託車停車費的物業;2.有摩托車且停在小區內的業主/或租戶/訪客;3.只要有打擊物業機會就立馬上綱上線的俠客。以下讓我們逐一分析一下:

    一.想在小區內收取麾託車停車費的物業。沒有金剛鑽別別攬瓷器活,如果連應該還是不應該收的問題或怎麼樣收都沒搞明白?這樣的服務“專業”嗎?當初是如何中標的?所有利用全體業主所公有資源為小區內某個人或非全部業主服務的(最起碼過2/3 是投票認同小區政策成功的前提人數),都有向其收費的業務。當然,你的收費行為先要得業主大會的許可,同時也要向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備稽核。這裡還有一個最關鍵的環節:必須定時向廣大業主攤帳!!!

    二.有摩托車且停在小區內的業主/或租戶/訪客。時下免費的午餐太多,一些人吃習慣了後養成凡事都應“免費”或打折的習慣。當人家願意給你吃白食的時候,那一種客氣!但決不是“應該”!小區資源是全體業主所共有的,你有什麼理由佔其他人的便宜?(當然這裡也有前提:如果只是物業公司為私利而設計的收費,你是可以投訴並訟訴其不法行為的)

  • 2 # 祥光008

    房地產開發商在樓盤設計時,一般只會設定家用轎車停車庫,而不會給摩托車設定停車庫位(因為摩托車停車位經濟效益太低)。

    如下圖,很多摩托車主就利用門前,路邊的空地來停放摩托車。對於這種利用公攤面積來停車的情況,小區物業是無權收費的。因為公攤面積是業主所有,小區物業是無權干涉的。

    如下圖,在小區公攤面積內集中修建了摩托車停車位,這樣既不會影響消防安全通道,也更整齊、美觀。

    再次明確一下,小區物業只是代收,費用最終是由業主委員會來管理和支配的。

  • 3 # 幸運無敵

    小區物業該不該收摩托車停車費,我認為這個問題不能一概而論,要看具體情況。如果,這個小區的物業公司是經過了業委會和業主大會的認可,並經過業委會同意,由業主大會授權單獨的拿出了一塊地方,並由物業出資建立起的全封閉的電動車棚,並且車棚配有專門的管理和看護人員。他能為電動車間提供充電和看護等服務,那麼這個小區車棚適當收取一些相關費用並且有合法的相關手續,能出具正規發票。這個車棚的存在,能為業主提供便利,價格合理,手續齊全,經過過業委會同意,那麼我覺得他就是合理的。

    反之,如果這個車棚不是封閉的管理,沒有專人的看管和服務,他的建立和存在沒有經過大部分業主或者業委會的同意,對停車電動車輛要求收費,那就是不合理的。

  • 4 # 春韻劉姥姥

    小區物業該不該收摩托車停車費?有那些依據或者標準?

    朋友我告訴你。在各個小區應該都有存車棚。車棚應該是存放腳踏車和摩托車的。

    車棚存車是要收費的。因為在車棚存車丟失是要賠的。

    我還沒有聽說過摩托車停車收費。

    你可以給12345打電話諮詢一下吧!

    各個省市的物業管理條例你可以諮詢一下。

    我不清楚你說的停車費。

  • 5 # 老包有時不線上

    小區該不該收摩托車停車費?在館子裡吃飯哪有不付錢的?

    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了收停車費那就,該收!

    對於小區物業費執行政府指導價的城市,除了物業費,政府的物價部門同時另外還會規定了摩托車、電瓶車、腳踏車管理費標準(如下圖),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中,應該對此類管理收費描述。當然物業費實行市場調節的區域也應有相類似的規定,但其價格有可能是物業與業主雙方協商定。

    雖然開發商根據國家住宅建設法規,按單元按樓幢配置了相應的非機動車庫或停車棚,其容量較小,不符合人員看管條件。如果是針對非機動車和摩托車收費的話,是有前置條件的,這種繳費是包含管理看管雙重責任,現場必須有人值守看守。

    在小區很難找到一處較大的地庫或大棚封閉管理,就是能找到,非機動車一個月才收幾塊錢,上百輛車看管,一個月的管理費根本不足支付看車管理工的工資。看管這種非機動車摩托車的管理方式,大多數物業公司早就放棄了。非機動車、摩托車進來,物業公司也就是提醒有序停放即可,不再收取管理費用,當然也就沒有保管責任。

    提問人的問題:小區物業該不該收摩托車停車費?哪些依據和標準?

    回答是:摩托車收不收停車費看物業公司的規定,如果說收,就應該有專人二十四小時看管,具體的收費依據和標準需要看當地的物價檔案而定,當然如果業委會能夠重新制定標準,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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