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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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爽哥看球不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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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後仰大風車
看題目的意思,題主是認為保羅他們被罰的有點少了,安東尼當年被罰的有點多了。
事實上,當年安東尼被禁賽15場,一點都不過分,雖然麥迪遜事件的起因並不是安東尼一人挑起的,但他在裡面卻扮演了一個十足的“大哥大”角色,整個事件中,安東尼出力最多(MVP),他不僅拳擊了馬迪·科林斯的面部,然後又把弗萊掀翻在地,球員們攔也攔不住;
要知道麥迪遜廣場花園是籃球麥加聖地,多少球星夢寐以求的表演舞臺,當安東尼不顧這些,這讓NBA的形象嚴重受損,加上兩年前發生的奧本宮事件,NBA好不容易重新建立起來的良好形象一夜之間被安東尼等人嚴重破壞了,斯大媽苦心經營多年的心血,怎麼可能放任安東尼亂來呢?禁賽+120萬美元罰單其實是輕的了。
當然,保羅被禁賽2場,隆多3場,英格拉姆4場,個人也認為有點少了(主要是英格拉姆有點少),肖華的手腕跟斯大媽比起來還是有點軟,不過這也可以理解,斯大媽是把NBA當作自己的親生兒子看待,對待球場暴力等一切有辱NBA形象的行為絕不姑息;
而肖華是把NBA當作斂財工具,保羅、隆多和英格拉姆都是NBA的球星,少了他們的存在,NBA少了一點看頭,肖華可不答應,於是做了個加減法,按照事件起因和出手次數,依次做出了2、3、4場的處罰決定,不過倒也可以理解,畢竟是商業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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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杜郵春草
那時候是斯特恩主政,為了聯盟有個好風氣,遇到惡性事件從不姑息。現在是肖華,他只在乎錢,讓這麼多明星少打太多場球影響收視率,他是不會冒這個險的
麥迪遜事件波及人員多且屬“頂風作案”
對於湖人和火箭的衝突,聯盟也給出了最後的處罰,保羅禁賽兩場、隆多禁賽三場、英格拉姆禁賽四場,而之前安東尼在掘金時期的麥迪遜事件被禁賽了15場,這兩次衝突有什麼區別嗎?為什麼那次安東尼會被禁賽那麼多場次?
麥迪遜事件回顧
2006年12月16日掘金客場挑戰尼克斯,終場前75秒,掘金以119-110大比分領先尼克斯,可以說比賽已經失去懸念。可是在掘金的進攻中,JR-史密斯的上籃被尼克斯的馬迪-科林斯雙臂抱住史密斯的脖子,並把史密斯放倒在地,這點燃了掘金隊員的怒火,雙方出現了群毆,雙方十名球員全部被罰出場,時候有七名球員累積被禁賽47場,安東尼是最多的,為15場。
麥迪遜事件屬於“頂風作案”
2004年11月19日在活塞主場出現了震驚聯盟的“奧本山宮殿事件”,那是NBA歷史上影響最深遠的鬥毆事件,聯盟當時就做出了嚴厲的處罰。而麥迪遜事件發生的背景是聯盟正處於“非常嚴格的形象整理工程”過程,再加上波及範圍比較廣,所以處罰也是奧本山宮殿事件後的最嚴重的一次。同時麥迪遜也是籃球聖地,在這裡犯事真是有點“太歲頭上動土”的感覺。
實際上本次聯盟的處罰並不算太重,不過火箭的保羅會有點冤枉,畢竟被吐口水確實讓人無法容忍,可是聯盟不會對任何人姑息,凡參與者必然遭到處罰。賽季初始聯盟也有殺一儆百的感覺,畢竟NBA聯盟還是很重視形象建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