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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阿倫寫字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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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關於球的事
這個規則我來說一下吧!很多人對於今天湯普森對於希爾的無球犯規表示質疑。
比賽最後關頭在比賽的最後關頭,詹姆斯組織進攻,在弧頂區域拿球,這時候希爾準備空切接球,被湯普森拉手犯規,球直接飛出了界外,裁判判罰湯普森犯規,希爾執行兩次罰球。
比賽規則對於最後兩分鐘的吹罰規則是這樣的,在離球不遠的區域內防守無球人時無意犯規算普通犯規,故意對無球人犯規屬於非常規犯規。舉個例子,就比如說最後兩分鐘進攻兩個人在打擋拆,而擋拆人並沒有得到球,準備接球要參與進攻,這時候對這兩個人犯規都是普通犯規,而對這兩個人以外的犯規是非常規犯規。
回看湯普森的這次犯規通俗的說希爾參與了本次進攻,是無球的間接進攻者,我們在重新看一下湯普森的這次犯規,確實是在協防當中為了阻止希爾的傳球而犯規,詹姆斯這個球明顯是傳給希爾,而希爾也是空切為了接這個球,並不是故意的“砍人”犯規。
所以這次吹罰並沒有什麼問題,是一個明確的普通犯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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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葡提籽
別說最後兩分鐘裁判一般是不判無球犯規的,就是判,克萊的犯規也是莫須有。希爾往籃下切時,掛著克萊伸直的手臂下壓,記得15年樂福的手臂怎麼脫臼的嗎,好危險,好陰險! 可惜不讓傳動圖,可以到我的動態去看,那有動圖。技犯?連犯規都不該判!莫須有啊,莫須有!
因為克萊湯普森的犯規不是故意的。
在NBA之前出現了砍鯊戰術之後,N聯盟為了避免最後兩分鐘也會出現這種情況。所以對最後2分鐘的犯規作出了區別判罰。
在比賽最後兩分鐘,防守球員對無球球員故意犯規時,才會判罰兩罰一擲。無意犯規還是按照原來的規則,犯規次數未到繼續發球,到了直接罰球!
在總決賽第一場時,最後5秒左右,勇士隊107-106領先騎士隊一分。詹姆斯拿球最後一攻,庫裡、格林、杜蘭特都盯著詹姆斯!
克萊湯普森防守科沃爾,由於希爾快速空切,所以克萊湯普森只能補防希爾。
所以,克萊湯普森防守犯規是被動的。球隊領先1分,這不可能是主動的犯規。詹姆斯傳球過來,裁判及時吹響哨子。
主動犯規一般是指防守球員直接上前去故意對對方球員犯規。這個一般在可以看出來!
希爾最終兩罰一中,JR史密斯拿到籃板卻沒有進行投籃,最後加時勇士隊一鼓作氣拿下比賽!
其實這個很容易理解,如果最後兩分鐘對無球球員犯規都兩罰一擲的話。那麼很多球隊又會利用這個規則漏洞了!所以前提是故意對無球隊員犯規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