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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山髙雲闊

    離婚都不是大家願意看到的,但有時候離婚對兩人來說可能是最好的結局。一說到離婚,我們大部分的反應就是女人受傷害最多,付出了那麼多青春,犧牲了自己的事業和愛好,最終還是以離婚收場,傷心又傷情。而且一說起夫妻兩人離婚,我們都會不自覺的同情女人和孩子。誰的損失更大有些想的不一樣。

    不可否認,女人在婚姻中確實處於弱勢地位,一旦結婚為了家庭和孩子,總要犧牲一下自己的事業。如果兩人真走的離婚那一步,對女人來說也算是致命的打擊。如果男人有良心,結果可能還好一些,如果男人很絕情,那麼女人最後可能錢和孩子都得不到。但是大部分離婚對女人來說,可能就是一段錯誤的婚姻,在如今社會如果離婚女人想嫁人那還是很容易再嫁的。但離婚對男人來說,其中的苦楚也是很難說的。

    有孩子後離婚,一般孩子都是跟著男人。這樣孩子從小就沒有了完整的家庭,成長在一個破碎的家庭環境,從小沒有親媽的陪伴,缺乏母愛。如果後來爸爸再娶,有了後媽,很多時候也就意味著有了後爸,這種家庭環境對孩子的傷害很大,更容易造成孩子性格缺陷,精神的霧霾下,會受到心靈上的傷害,這遠比身體上的傷害嚴重和影響深遠,不利於孩子成長。

  • 2 # 關中樵夫

    離一次婚,傷害一群人,有的是短時的傷害,陣痛;有的是長期的傷害,長痛;有的是終生的傷害,一直痛。

    終生的傷害肯定是孩子。

    首先,帶給孩子的是自卑。

    沒父沒母的孩子,象無根的草,飄搖不定還動盪不止,很難成長生長。

    久而久之,這些孩子的魂靈得到扭曲,畸形生長蛻變,不少由於自生自滅,甚至走向了犯罪。

    離婚表面看是夫妻雙方的事,實質是兩個家庭許多家族的事,甚至連最親最愛的父母也疼痛不止,到人前說不起話。

    追求個人幸福固然重要,但追求金錢、閃婚閃離、這山看見那山高就值得深思自己的三觀了。

    婚姻不是兒嬉,離了多次婚的男人和女人肯定不是好男人和好女人。這個不好,換一個不見得比這個好。我們村有幾個換妻換夫的越換越糟,弄得家無寧日,雞飛狗跳牆的,日子幾乎過不到前去了。

    有時兩個人打得血臉毛頭,簡直要血裡撈骨頭了。

    婚姻要嚴謹慎重,再婚須多方考察,有經驗的老人安排子女婚姻,經常查三代,這不是多此一舉,一個好媳婦,能管好三代人。

  • 3 # 安雅Anya

    我覺得離婚是對感情生活錯誤的一種認知,一種更正!不存在對誰影響更大,包括孩子。這是一種勇氣!是對生活的熱愛!是對美好的感情不放棄!錯了更正不應該是最好的態度麼??有影響的夫妻是對自己生活的妥協。或者迫於社會的輿論,是活在別人的眼中!

    對孩子肯定會有影響,但是在於夫妻雙方對孩子的引導,個人認為告訴孩子父母的感情始終是父母的事情。跟孩子無關。父母離婚了難道就不是她的父母了麼?愛只會多不會少!有的影響;有壓力我覺得壓力影響反而是來自社會,來自於周圍的人群!輿論的暴力……我覺得輿論暴力對於很多家庭孩子造成困擾!

    兩個人組成家庭就像是一起爬山,如果一直並駕齊驅,一起觀賞相同的風景,一起領略人生的風光,一起分享因視角不同的人生見解,誰領先一步就稍等一會,落後就馬上跟上。各自精彩而又相互欣賞!這樣就可以一起登頂!反之,我爬山你在山下等待,或者走到山腰累了滿足了,停下觀賞,而另外一人要獨自攀爬……這能說誰錯了麼?能說影響了麼?只是追求跟目標產生了分歧。山腰的人可能會遇到一起欣賞的人。攀爬的也會遇到攜手共進的。僅此而已!每個人的人生追求不一樣。產生影響只可能只是自己的認知不夠!心態沒有擺正,沉迷於過去……生活在繼續,社會在變革……影響你的永遠都是你自己——你的心有不甘,你的不知所措……不是離婚本身……

  • 4 # 王玖毛的諮詢故事

    從當下社會環境來看,女方損失更大。女人青春只有那麼幾年,最佳生育年齡29歲前,如果有了孩子,那麼以後再婚以後和新家庭以及和前夫的孩子之間又是個巨大問題,這十分考驗女性情商,情感上也是巨大挑戰。

    從社會接納度上來說,男方離婚後找個未婚的其實不難,但是女方想找一個未婚男性,難度大了去,這也是文化環境的原因,無力改變!

    至於前面好多人說,錢,房子彩禮什麼的,我想說,能夠用金錢來衡量的,其實都還好,再不濟,幾年時間賺得回來,女人的青春最美好那幾年,就只有那麼幾年,過去了就沒有了,所以我也勸勸各位,別動不動就錢啊錢的,當初看上了人家的溫柔可愛,等到人家沒有當初的姿色了,女人想再找,挺難的,分一半資產給人家,也是利索應當。法律是社會規範的最低線,我見過很多男人離婚後都是淨身出戶,這樣的男人都會讓女人感激。

    說來說去跑題了,無非倡導彼此多一些理解與豁達,男女都一樣。

  • 5 # 春之木棉

    在農村,因為長期是女人在家做家務,帶孩子。而做這些活付出的多,但是又看不到什麼層面上的收入。所以如果一旦離婚了,女人不但沒有了家,孩子的撫養權大部分也無法得到!因為女人長時間沒有機會出去工作,所以不會有多少積蓄!而法院是不會把孩子判給經濟條件差的一方的!

    我有一個熟人家的女兒就是在孩子四五歲時,因為兩口子性格不合,長期冷戰後離的婚。女方結婚之後就一直在家做家務,帶孩子。用她自己的話說就是,除了種一點農作物偶爾有點收入外,連水電費都要男方拿!孩子如果判給她,她都不知道拿什麼來養孩子?

    最後的結果就是年近三十歲的她淨身出戶,四五年的時間除了有一個自己無法養育的孩子。就是前夫給的八千元錢加一隻裝滿自己日常用品的密碼箱!在她離開時,幸好孩子上學去了,要不然都不知道怎麼跟孩子說。那場景,真是讓人慾哭無淚!

    後一位的情況還好一些,結婚兩年,因為沒有孩子。(原因是男方不育)婆婆在不知道事情真相的情況下整天指桑罵槐,各種作!女方實在沒有辦法了,於是出去打了幾年工,存了有十多萬元!回來之後果斷離婚,連舊衣服都沒有帶一件走。所以說只要沒有孩子,結婚時間不長,離婚對於女方的傷害就會下降很多。(至少在以後不會帶著對孩子深深的想念跟愧疚生活!)

    所以無論怎樣,只要結婚了,大家都應該好好的經營好自己的家庭和婚姻,離婚真的讓人好揪心的,特別是女人。離了婚之後,那種對孩子的愧疚感真的會影響自己的一生!

    以上就是我個人對這個問題的觀點和回答!希望大家多多提出建議!

  • 6 # 蟲二歲月

    男女離婚,不管離婚的原因如何,雙方的損失都是巨大的。一起生活多年,滄桑歲月下的熟識到重歸陌路,於誰心裡都是不好受的。

    男女離婚,第一牽扯進來的是孩子。孩子正處於需要家庭溫暖之際,忽然之間因大人的過錯,被強制歸屬於一方,事後還要面臨新的家庭,從心理和生理來說,孩子遭受的損失最大,這種陰影會影響他的一生。

    男女離婚,第二就是家庭財產的重新分配。這也是雙方爭議的焦點,平日裡的相濡以沫,現在的兩路仇人。正常下,財產平分,於男女雙方來說,趨於公平,不存在吃虧和便宜,得到自己應該得到的就好。如果因一方過錯,使財產分割是偏重於另一方,過錯一方要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這也是公平的。如果其中一方因身體原因,為了日後生活,多分一些,對於生活而言,身體方面的缺失彌補一點財產,也是應當的,對於雙方不應存在誰損失大和小的概念。

    男女離婚,第三個就是感情。沒有感情的婚姻是最痛苦的,強扭的瓜不甜,如果因為婚姻,使雙方或一方的生活糟糕透頂,看不到未來,甚至還好令一方或雙方頹廢,這樣情況,和平解決,於男女雙方來說,是新的希望,是一種蛻變,那就不叫損失。如果一方認真投入感情,另一方不斷褻瀆感情,對於認真投入感情的一方,是巨大的損失。包含了真切感情的青春在沒有得到任何感情回報的時候灰飛煙滅,是對感情的強姦,這種感情損失是多少錢也買不到的。

  • 7 # 百變紫悅

    說起離婚的傷害,每個離婚的人都有自己的感受,也有和離了婚的朋友們交流過,說了很多,歸納起來大致為以下幾類:

    ①說最受傷害的是孩子,因為孩子失去了一個完整的家,缺少了關愛。

    ②說最受傷害的是經濟基礎,因為財產要進行分割,離婚要付出不小的代價。

    ④說最受傷害的名譽甚至前途,因為離了婚,總擔心別人評論、領導的印象等,聽過最意外的是說,離婚最受傷害的是媽媽,因為她原來最為驕傲的就是這個出色的女婿,沒想居然離掉了,倍受打擊!

    最後這個說法和我的觀點比較接近了,孩子的問題是可以好好解決的,因為離婚只是二個人婚姻狀態的改變,與孩子的關係卻不會變,只要是有責任感的父母,都會負起自己應盡的職責。

    經濟方面也不是很大的問題,現代離婚的人們通常都有自己的職業,有固定的生活來源,真是其中一人沒有生活來源的,另一個多付一點也是應該的,即使短時間內水準下降,生活也都能夠繼續下去。

    我感覺,離婚帶來的最大傷害是對一個人信念的衝擊,一個人原先所相信、所堅持、為之所努力的東西忽然間坍塌了,這對人是個多麼嚴重的打擊!金錢失去了可以再嫌,可信仰的崩潰短時間內真是難以再建。

    這麼多年了,居然選錯了人?還能夠相信感情嗎?還能夠相信他人嗎?這個世界還有人可以認真的託付嗎?如果是被欺騙或者被背叛的那一個,甚至會否定自己,自己真的這麼不值得珍惜嗎?

    這種傷害真是從內到外慢慢滲透的一種傷害,影響一個人的工作、生活,所有一切外在活動都是由內心支配的,如果內心的信仰失去了,就成了一個空空的木偶,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也搞不清楚自己要什麼,只會機械地活著。

    如果是理智的人,可能很快能夠重新站起來,找到自己新的立足點和新的目標,或者通過另一個人的幫助,共同建立新的信仰,那可真是無比的幸運了!

    這裡借用一下,我想說,關於離婚,無形的傷害總比有形的傷害更深。但願每個人都能在婚姻裡找到最合適的相處方式,結合的目的不是為了分開,相處的藝術也要用在你的婚姻裡。這個世界,沒有理所當然的婚姻,也沒有無緣無故的離婚。

  • 8 # 耀如樂園

    我一直在想,女權運動的結果是使女人更幸福了嗎?使女人的悲劇更少了嗎?

    是的,女人解放了,性也解放了,女人不用守貞潔也可以心安了,男人可以肆無忌憚了,男人可以不用負責任了,女人可以隨意選擇離婚了,這一切是男人更幸福了?還是女人更幸福了?還是都不幸福了?

    過去二姨太、三姨太是合法身份,也算明媒正娶,性關係屬於正淫不是邪淫,可能會讓大奶奶不舒服,但多半要受大奶奶管教,同時家庭不會破裂。現在女性解放了,女權到手了,二奶、三奶從合法身份變成了潛伏身份,性關係變成了邪淫不再是正淫,大奶奶的心也無法安了,稍有不慎就會失去大奶奶的身份,而二奶、三奶的日子同樣不好過,即要長期潛伏,也隨時失寵,雞飛蛋打,不知道如何度餘生。過去二姨太三姨太與大奶奶家是親戚關係,互相照應,形成大家族,現在二奶三奶與大奶奶家是仇人關係,隨時可能爆發惡性事件。

    男人可能更悲慘,不能再合法的擁有二姨太三姨太了,只好東躲西藏的與二奶三奶約會,過去二姨太三姨太懷孕對男主人乃至全家來說是喜事,現在二奶三奶懷孕,意味著潛伏工作失敗,悲劇開始,最可憐的就是大奶奶將可能失去多年來相依為命的老公,一個人開始撫養尚未長大的孩子,而最無辜最不幸的卻是孩子,單親家庭的孩子有成功的,但大多數孩子心靈都受到極大傷害,非常嚴重的影響孩子的未來。

    過去離婚的主動權掌握在男人手裡,這樣看似傷害了女人,女人沒有權力,實際上是在保護女人,因為男人是理性的,無論有多難,他們通常都不會選擇離婚,所以離婚的權力交給男人不會使離婚率增大而是降低,不是害了女人而是保護了女人。現在不同了,女人可以有權力選擇離婚了,而女人常常不夠理性,遇到一點家庭矛盾常常第一選擇就是離婚,以為離婚了就可以擺脫痛苦,殊不知離婚後的女人要比男人困難的多,如果我們沒有能力駕馭權力,擁有權力就是擁有悲劇。

    所以,我常在思考:我們經過流血犧牲獲得的民主、自由、女權、性解放、工業革命、資訊革命、網路時代、手機時代,其結果到底是什麼?……每每此時,我就會想起張藝謀的電影《秋菊打官司》,秋菊贏了官司,但結果不是她想要的,可惜結果已經容不得她不要了,她那茫然的眼神讓人深思…

  • 9 # ksS蜜糖

    我想對於這個問題很多人都會覺得說是對孩子傷害最大,但是我覺得有時候可能並不是這樣。

    既然你們已經走到離婚的地步,說明彼此之間已經沒有同步的愛情了。也就是說你們並不是相互在愛著對方了。這樣沒有愛的家庭真的適合孩子成長嗎?

    我們在面臨家庭矛盾而想要離婚的時候,可能父母或者朋友說的最多的就是“兩個人在一起不容易,有什麼事忍忍就過去了,就算是為了孩子,也不能離婚”,一句為了孩子,兩個已經沒有愛的人像陌生人一樣生活在一起,難道孩子感受不到嗎?一個家庭,只有父母相愛,孩子才會真正的快樂,真正的瞭解愛,如果爸爸媽媽都沒有愛了,然後假裝在一起去做給他看,這樣的欺騙不會傷害他幼小的心靈嗎?

    我覺得,孩子再小,他也有對家庭變故的知情權,如果真的要離婚了,你完全可以告訴他,然後給他一點時間做選擇,但是你更要告訴他的是,“就算爸爸媽媽分開了,對你的愛不會變,你不會失去我們,只是我們換一種方式來愛你!”

    如果說離婚對誰的傷害最大,應該是那個心裡還愛著,但是不得不放開的那個人吧!

  • 10 # 魚片432

    其實我覺得離婚對孩子的傷害無疑是最大的,孩子沒有選擇的權利,他們想要的當然是父母都在身邊,因為在孩子的人生中,父母任何一方的愛,都是不可或缺的;

    從以前到現在,我一直覺得離異家庭的孩子和父母都在身邊的孩子不一樣,如果一個孩子缺少其中一方的愛,那很多人在尋找另一半的時候,就會偏向找年齡比較大的,能給自己安全感的;

    也別是離異後,各自組建家庭,那這種情況的孩子更加沒有安全感,覺得自己是沒有人愛、沒有家了的孩子;

    以前看到父母爭吵時,我總是希望他們離婚好了,到長大以後才覺得,慶幸父母沒有離婚,都在自己身邊,因為看到身邊一些離異家庭的孩子,雖然表面很樂觀、堅強,但看到別的孩子都有父母的時候、或者在生活中的一些細節可以看出來,他們所做某種選擇或行為,其實是受到父母離異的影響的;

    所以我覺得人千萬不能因一時衝動而結婚生子,這是對孩子的極度不負責任,她沒有選擇的能力和權利,你不應該隨意支配她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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