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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六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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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史味人生
80多年前,中國第一張“身份證”出現,當時照相技術尚不發達,極少投入使用,證件中的身份證號是以“十指中的簸箕和鬥”來確認的,如下圖(一張1947年簽發於江西省的《國民身份證》):
這種登記方法可以迅速完成一個人的身份識別並記錄,準確度也極高。如果一個人冒用他人身份證件姓名地址,那麼這個字串與他手上的指紋又恰好相符的機率是多少呢?是1/2^10=1/1024!雖然在今天看來,不算精確,但是足以證明一個人的身份。
1927年德國羅伯特·海因德爾就在其《指紋鑑定》一書中說,中國唐代的賈公彥是世界上提出用指紋識別人的第一個學者。現存出土的大量唐代文書、契約和遺囑上,都有指紋或掌紋的存在。
題主問的是“按了手印就表示認罪”,也就是說“按了手印就確認了一個人”,並不是說“在犯案現場提取一個人的指印用來指認兇手”,古人很早就發現每個人都有特定的指紋和掌紋。在乾隆時期使用紅色印泥,可以達到下圖的“指紋效果”,如此清晰的紋理用於確定一個人是不是“冒認”還是沒問題的。
在香港TVB歐陽胖胖主演的《洗冤錄》中“真假宋翊”一案中,宋慈在現場提取了一隻血掌印,而十王爺呼叫了10萬份老百姓的掌印證明了“每個人的掌紋都獨一無二”,最終讓假宋翊伏法。劇情看起來很精彩,但是這種方法是根據現代的刑偵技術來杜撰的。
在宋慈的《洗冤集錄》中的53章檢屍法則中,並沒有提到從屍體或者犯罪現場中提取指紋的任何記錄。而且以當時的技術,還做不到從現場提取肉眼無法觀測的指紋和掌紋。
唐朝初年的一份借貸契約記載:“官有政法,人從私契。兩和立契,畫指為信。”落款有錢主、借銀人、保人、知見人等的簽名、畫指。可以說“簽字畫押”的出現不晚於唐朝。在宋朝和元朝留下的史料中也能找到關於“指紋”的記錄。對於“指紋”的認知則不晚於戰國,不要小看古人對人體的研究。
另外最關鍵的一點,為什麼罪犯只要“畫押”了,就證明伏法了,這跟古人所奉行的信仰和道德標準有關。在老百姓看來“舉頭三尺有神明”,發了誓言就要遵守,否則就會招致滅頂之災;而手印同理,按了手印代表對檔案中所敘述的客觀事實表示贊同,這個道德約束力是無形的,幾乎適用於所有的老百姓。
現在人看古裝劇總是看到“拿大拇指按下手印”,實際上根據大量出土的資料顯示,“掌印”才是最常用的,古人也是很嚴謹的,雖然沒有科學認證條件,但是對於已知可用的方法,講究無紕漏。這一點不要被影視劇騙了。
而且古代除了書生讀書人,大部分的老百姓是不識字,“簽字”就無法進行,那麼按手印和掌印是最簡單也最容易分辨的方法,這就是為什麼古代契約中使用手印的緣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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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冷門熱電影
對於古代人來說,很多人都沒念過書,基本上沒幾個人能認字的,初了那些富人家的孩子去上學寫字,窮人家很少上學的。那麼如果他們被僱傭或者要簽署協議的時候如何是好呢?於是他們就想到了一個辦法,就是按拇指印。那麼他們怎麼區別呢,在他們長期的生活實踐中早已發現每個人的指紋都有自身的獨特性,並且掌握了一定的運用肉眼來分辨指紋的技巧,只不過比著現在的指紋技術費時費力罷了。基本上只要那個拇指印清晰的話,他們就可以分別到底是不是你的指紋。據相關文物記載,中國早在秦漢時代就有運用指紋破案的實踐經驗,唐代的賈公彥被公認為是世界上第一個指紋識人的學者,唐代遺留的契約,文書都有指紋,掌紋等圖樣。南宋時期的宋慈所著的《洗冤錄》中有對運用指紋斷案詳細的描述。這些歷史記載都表明,中國很早就發現並掌握的指紋技術既然古人也是很有智慧的,只是比著我們沒有那麼多先進的裝置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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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聽榮兒說
從古至今,有很多避免不了的簽字畫押,地契交易,合同的簽訂,都少不了簽字按手印,在現代發達的科技,可以很容易來分辨這些東西的真偽,但是在古代沒有這樣的技術,是如何去操作呢?
首先,由於古代社會性質的限制,不可能有很多人去讀書識字, 只有少數的貴族家的人才能先生教你讀書識字,所以簽名這一項有很大的限制,能普遍推廣的只有按手印這一個辦法了。
按手印這個事可以追溯到秦朝。人們在長期的生產活動當中發現人手印的特殊性,最開始判斷這個的真偽也只能靠肉眼去識別,而最開始按的手印也並不是像現在的手指印,更多的是手掌印或者是腳掌印,而且在按手印的同時必定有見證人在旁邊,如縣令,鄉紳,或是德高望重之人在一旁見證。
而到了宋朝,中國已經有了自己的指紋識別技術,不再是單單靠肉眼去識別了,這一切在宋慈的《洗冤錄》中有記載,這時世界上最早的一本法醫書,裡面記載了大型的指紋採集活動,最開始也是軍隊才使用的,採集的指紋記錄到箕都冊,用來辨別,也可以用來以後的法律驗證之中。上行下效,後來的地方部門也有官員開始採集百姓的指紋,登記在冊,以便於後來的驗證。所以一般犯人的口供被記下,然後按下指印,這就相當於為自己說過的話負責,如果反悔,拿出登記過的指紋,想反悔也沒有用了。
當然在沒有科技的那個社會,指紋的鑑別技術也只是在潛移默化的發展之中,肯定沒有現代的方便和準確性,但這已經足矣體現了古人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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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人對指紋的認識其實是朦朧的,客觀地講,古代指紋識別技術僅僅掌握在高層一些刑偵技術人員手裡,應用並不是十分廣泛,可是為啥要按手印畫押呢?而且人們對這個事情還特別的在意。
古代人對比指紋僅靠肉眼觀察,而且發生對比指紋的事情很少很少,但是畫押卻成了一道法律一樣的規則。
畫押在古代大部分情況下只是一個形式,一個明證。不會寫字可以按手印,也可以畫個圈圈,但是畫押現場必須有其他人在場,否則不管用。一般都是鄉紳、律師、監官、百姓等,所以必須是本人簽字畫押按手印才行。再比如要寫個文書地契之類或者賣身畫押之類的都需要證人、保人、旁證、官員(如村長、保長等)在場,所以按了手印或者畫押都是絕對管用的。
古代人的這種契約制度值得現代人學習,雖然在先秦時期就已經有了按手印和畫押的制度,千百年來,這種情況在中國一直良徐發展。
中國古代人的這種智慧和方法到底好不好呢,沒有先進的生理技術,按手印依然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