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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2520218391909

    1.演示法。演示法是一種直觀感性的教學方法,也是聲樂教學的基本手段。透過教學演示可使學生對教師的教學意圖產生直接的印象和共鳴,以利於激發學生歌唱學習的形象思維,提高學習效率和學習質量。包括動作演示、嗓音演示和表情演示等。

    2.分析法。分析法所涉及到的內容應涵蓋聲樂理論、聲樂技術、藝術表現等三個方面,所研究的物件應包括聲樂共性問題和個性問題兩個不同層面。藉助分析法,能夠幫助學生尋找到歌唱中存在的問題,以及解決的方法、途徑等;透過分析可以幫助學生舉一反三,從歌唱藝術現象深入到對歌唱藝術本質的思考;透過分析幫助學生不斷總結經驗,不斷取得進步。

    3.練習法。聲樂藝術是具有顯著技能特徵的藝術,在掌握一定的歌唱技能之後,需要透過經常性的重複練習加以鞏固和提高,同時,那些錯誤的發聲技能也需要透過練習加以克服和糾正。在歌唱藝術實踐中,學生對作品的演唱處理以及歌唱技術方法的設計安排和表演運用,同樣離不開練習的幫助。

    4.聽賞法。聽賞法是聲樂教學常用教學方法,主要用於歌唱聽覺訓練和作品賞析訓練。對教師範唱和聲樂大師音像製品的聽覺賞析,有助於逐步確立正確的聲音觀點,使之在歌唱訓練中起到正確的引導。同時,聽賞法必須逐漸滲透到對不同體裁、題材、風格、流派、演唱形式的聽覺訓練方面,學生在接受技法訓練的同時提高歌唱聽覺感受、感知和聽覺思維創作能力。

    5.情境法。在聲樂教學中,教師可以透過對作品藝術形象關聯的情境內容的創設,為學生勾勒出特定的內心人物、場景、情景、環境、氛圍等鮮活藝術形象,從而促使學生產生強烈的創作衝動,謀求格調高雅的審美品位。合理地使用情境教學法將有利於提高聲樂教學訓練的實際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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