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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毛開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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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全視角觀察窗
有關朴槿惠前總統“一審”,南韓有關方面的“么蛾子”真是一出接著一出。本已到了“崩潰”邊緣的朴槿惠女士不知能否承受? 在朴槿惠前總統已經寫信拒絕直播的情況下,南韓法院方仍然以涉及“公共利益”為由,進行直播,小答主認為不應該,不妥當。 與南韓憲法裁判所彈劾《朴槿惠總統》有關表決現場直播不同,此次“一審”結果,只涉及“普通嫌疑人”朴槿惠,不應以“公共利益”為由,不顧及朴槿惠個人意願,這與“侵害人權”無異!做法過了!之所以“現場直播”,無非是為文在寅政府“積弊清算”的勝利高唱讚歌!也是文在寅政府鼓吹的“親信干政”案的終止符。他們肯定是想透過“公開”來“徹底”的終止朴槿惠未來政治復活之路。一箭雙鵰。透過朴槿惠“親信干政”案,進一步摧垮在野黨的形象,進一步摧毀在野黨的支援率,為“6.3”地方領導人選舉開路。另一方面也是對李明博前總統,這位拒不認錯、拒不見南韓檢方的“對抗性”進行旁敲側擊,“弄不好,你更慘” 汗國政治鬥爭還是夠狠的。由此,朴槿惠前總統出庭的機率瞬間變為極小,根據南韓刑事訴訟法,這是拖延呢?還是“缺席審判”呢? 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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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熟悉的陌生人251833632
應該直播。作為民主推選出來的總統,當時還是很受老百姓支援的。老百姓自己選出的總統,希望在總統的帶領下國富民強,生活幸福。而朴槿惠辜負了老百姓的厚望,自己沒有管理能力,讓毫無政治經歷的閨蜜參政議政。這是拿國家命運開玩笑。當初老百姓選擇信任了朴槿惠,現在也有權瞭解真相。親信干政門的親信有罪,總統罪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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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快樂老張
感謝網友雲開霧散123之邀
"我收到了詢問是否同意直播的要求的函件,但我不同意直播"。這是4月2日朴槿惠給南韓法院詢問朴槿惠是否同意電視直播回覆的親筆信。
朴槿惠因"閨密干政"引發的貪腐案4月6日2時10分由南韓法院一審宣判,介時朴槿惠不出庭的可能性較大。那麼為什麼朴槿惠拒絕進行電視直播呢,而且朴槿惠己經否認了南韓檢方是自己的指控。估計朴槿惠對"崔順時干政"在朴槿惠心裡是永遠抹不去的陰影。
作為南韓檢方和法院應尊重嫌疑人的權力,與本案相關的"三星"太子和崔順時己經尊重嫌疑人的願望,沒有進行直播。按南韓法律也應尊重朴槿惠的願望不進行直播,但南韓法律還有一條就是隻要符合"公從利益“法院和審判長有權決定進行直播。
4月3日南韓中央地方法院決定對朴槿惠案進行直播。這是朴槿惠改變不了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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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天鵝翩翩飛
4.6日,朴槿惠案宣判是直播還是不直播,徵求朴槿惠意見,沒有必要。因為南韓法院不可能考慮朴槿惠感受,而取消直播的。
既然南韓法院就決定了,而又去徵求朴槿惠意見,那就是故弄玄虛,適得其反。
按照南韓法律規定該怎麼辦就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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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劉愛源
關於朴槿惠"親信干政"一審量刑宣判 現場直播新聞。也許南韓政府前總統朴槿惠意思,也許南韓政府地方法院法官,開庭,量刑,宣判,朴槿惠一審案件最後結果,也許是法院意思。總之一句話,不管南韓政府,南韓政府地方法院,還是朴槿惠本人。都不希望南韓國民看見這一切。誰能知道法庭審理宣判朴槿惠。會發生什麼?朴槿惠當聽見法官判決書後情緒會發生什麼?都是人平時看起來非常沉靜。沉默當聽見"判決書"。會暈到法庭。而參加旁聽。會發生什麼誰都不知道?而且在南韓政府地方法院門口各國媒體記者。南韓民眾。各政黨,朴槿惠持者。會發生什麼?
4月6日,深陷“親信干政門”漩渦的韓國前總統朴槿惠將迎來一審宣判。此前,韓國法院曾向朴槿惠發函徵求關於一審宣判實況直播的意見,2日下午,朴槿惠向法院遞交了親筆信,陳述了其立場。“我收到了詢問是否同意直播的要求的函件,但是我不同意直播。”朴槿惠在遞交的親筆信中說道。(4月3日《環球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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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槿惠“親信干政門”案一審宣判,該不該進行實況直播?
4月6日,深陷“親信干政門”漩渦的南韓前總統朴槿惠將迎來一審宣判。此前,南韓法院曾向朴槿惠發函徵求關於一審宣判實況直播的意見,2日下午,朴槿惠向法院遞交了親筆信,陳述了其立場。“我收到了詢問是否同意直播的要求的函件,但是我不同意直播。”朴槿惠在遞交的親筆信中說道。(4月3日《環球時報》)4月6日,深陷“親信干政門”漩渦的南韓前總統朴槿惠將迎來一審宣判。此前,南韓法院曾向朴槿惠發函徵求關於一審宣判實況直播的意見,2日下午,朴槿惠向法院遞交了親筆信,陳述了其立場。“我收到了詢問是否同意直播的要求的函件,但是我不同意直播。”朴槿惠在遞交的親筆信中說道。(4月3日《環球時報》)
去年7月,南韓大法院對直播規則進行修改,決定在被告人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對一審、二審宣判進行直播;在被告人不同意的情況下,考慮到“公共利益”,也可能會進行直播。朴槿惠“親信干政門”案一審宣判,朴槿惠不同意法院進行直播,那麼,一審宣判會進行直播嗎?該不該進行實況直播?
是否對“親信干政門”案一審宣判進行直播,決定權在法院手裡,徵求朴槿惠的意見很可能是走形式。既然法院修改了直播規則,為啥不用?如果不用,修改來幹什麼?因為三星太子李在鎔案和朴槿惠“閨蜜”崔順實一審宣判都沒有直播,說明“親信干政門”案一審宣判更有直播必要。再說,關於朴槿惠有罪無罪的爭論一直存在,法院進行直播有利於公眾作出判斷,公眾心中有槓桿,可以從直播中判斷是非曲折。
法院對案件是否進行直播,主要考慮的是“公共利益”。朴槿惠關注度高,南韓民眾96%認為受到了朴槿惠的欺騙,情況到底怎樣,大多數南韓民眾當然希望知道詳情。然而,能到朴槿惠案宣判現場的南韓民眾畢竟是少數,如果大家能從電視上看到整個宣判過程,也能滿足南韓民眾的知情權。
朴槿惠很少給法院寫親筆信,據瞭解這是第二次。第一次是朴槿惠就國情院受賄案發表看法,表示自己沒有收受國情院的資金,也不知道國情院資金的去向。從兩次親筆信可以看出,朴槿惠對南韓檢方的指控、對南韓法院已經進行和即將進行的審判還是持牴觸態度。
不知朴槿惠為什麼不同意直播,是怕南韓民眾看到自己難堪的模樣,還是擔心自己的支持者和親人看到自己傷心,抑或是沒有臉面對南韓民眾?但是,從朴槿惠案的重要性來分析,從南韓法院一直對朴槿惠不感冒的情況來看,尤其是從“公共利益”的角度考慮,法院有可能也應該對朴槿惠案進行直播。
當然,法院對朴槿惠案一審宣判進行直播,肯定要承受一定的壓力:一者,朴槿惠是南韓第一位一審宣判被直播的被告人;二者,朴槿惠還有4%左右的鐵桿粉絲;三者,朴槿惠的前總統身份、67歲高齡的年齡、接受過110多次幾乎可創世界吉尼斯紀錄的審判次數,都是法院必須考慮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