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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入關後,地方政治大致沿襲了明朝的官制,地方行省設總督或巡撫來進行治理。總督管理是一省或幾省,而巡撫只是一省。對比如下:
1.總督(括號是管理省份)
直隸總督(河北);兩江總督(江蘇、安徽、江西);湖廣總督(湖北湖南);閩浙總督(浙江、福建,清末加臺灣);陝甘總督(陝西青海甘肅等);雲貴總督(雲南貴州)。1907年新設東三省總督(黑龍江吉林奉天);
2.巡撫
各省大多有巡撫,像山西、河南、山東、四川等都是隻有巡撫(陝甘總督有時候加上四川稱川陝總督),其他是既有總督也有巡撫。
3.沒有巡撫的地方,直隸總督是管一個省,不需要重複設定巡撫。西藏是宣政院的轄地。蒙古是蒙古部落王公和烏里雅蘇臺將軍管理。
實際上行省不設總督的就是東北三省,清朝在入關後,對龍興之地的東北沒有實行內地的督撫設定,而是實行軍政統治,設黑龍江、吉林、盛京三個將軍來管理,和早期的八旗制度差不多,嚴格控制其他地方人員進入關東。是在日俄戰爭後,清政府對東北重新審查,覺得東北的軍政統治不適合當前情況,遂設一總督三巡撫來管理東北,即東三省總督、黑龍江巡撫、吉林巡撫、奉天巡撫(後因督撫同城撤銷奉天巡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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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安定郡小書生
清朝十八省,其實是清朝入關後在明朝原有行政區劃的基礎上劃分設定的十八個省,因此又稱“內地十八省”“關內十八省”“漢地十八省”,不包括滿族的發源地關外三將軍轄區及新疆、內外蒙古、青海、西藏等其它地區。
十八省是在明朝十五個承宣布政使司的基礎上重新劃分而形成的。明朝的十五個行政區劃是由13個承宣布政使司和南、北直隸組成,俗稱為“兩京十三省”。分別是:山東承宣布政使司、山西承宣布政使司、河南承宣布政使司、陝西承宣布政使司、四川承宣布政使司、江西承宣布政使司、湖廣承宣布政使司、浙江承宣布政使司、福建承宣布政使司、廣東承宣布政使司、廣西承宣布政使司、雲南承宣布政使司、貴州承宣布政使司、北直隸、南直隸。
清朝在明朝基礎上,將湖廣承宣布政使司分為湖南承宣布政使司、湖北承宣布政使司,將南直隸分為安徽承宣布政使司、江蘇承宣布政使司,將陝西分為陝西承宣布政使司、甘肅承宣布政使司,將北直隸改成直隸承宣布政使司。因此,在內地共形成十八個行政區域,也就是十八省。按照慣例,每一個省份都會設定一名巡撫,主管一省軍政、民政,進行“巡行天下,撫軍安民”。
題主所說有三個省沒有設定巡撫,其實清政府在每個省都設定過巡撫的,只是有的省份之後由於各種原因巡撫就被裁撤了。這三個省份就是直隸省、四川省、甘肅省。①直隸省
其實直隸省最初也是有巡撫的,順治元年(1644年)設保定巡撫,順治六年(1649年)裁保定巡撫,順治十五年(1658年)再設保定巡撫,順治十八年(1661年),裁撤順天巡撫,歸保定巡撫兼管。其後保定巡撫亦被裁撤, 統歸直隸巡撫管轄。康熙五十四年,直隸巡撫加直隸總督銜。雍正二年,直隸巡撫李維鈞特授為直隸總督,加兵部尚書銜,但是裁撤直隸巡撫銜。此後,不再設立直隸巡撫。
其主要原因是直隸屬於京畿重地,名列全國八省之首,拱衛京師,稍有動亂,便會危及朝廷,故設定直隸總督一銜由朝廷重臣擔任。
②四川省
其實就在順治四年(1647年),清政府就設定了四川巡撫,但是那是並沒有四川總督一職,而是有川陝總督代管。直到順治十四年,朝廷設定了四川總督。乾隆十三年,朝廷對大小金川用兵,由四川總督兼四川巡撫,之後四川巡撫被裁減。此後,不在設定四川巡撫。
這主要因為四川位於西南邊陲,其控制範圍遠遠大於如今四川控制的區域,包括今天的重慶市全境,以及貴州、雲南的部分地區。之後設立總督就是更好鎮壓當地少數民族,維護清政府的統治。
甘肅巡撫是於順治二年(1645年),清政府一口氣就設定了陝西巡撫、甘肅巡撫、寧夏巡撫,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朝廷將陝甘總督的駐地改為蘭州,甘肅巡撫被裁撤。甘肅巡撫從設立之後,其治所就在不停地遷徙,從甘州衛,先後遷移到蘭州、涼州、鞏昌等地。
這裡甘肅位於西北邊陲,同樣戰略位置十分重要。甘肅巡撫兼管茶馬事,同樣負責清政府對西北用兵的後勤補給,是一個重要的職位。之後朝廷將陝甘總督工作重心轉移到西北方面,並將駐地遷到蘭州,那麼就有必要將屬於巡撫之權轉交給總督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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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三個省不設定巡撫,是臺灣作家高陽在他所寫的《玉座珠簾》提到的,這個說法有據可查,真實可信。
那麼到底是哪三個省沒有設定巡撫呢?
第一個為直隸省。
直隸省屬於京畿重地,包括今天的河北、北京、天津以及河南、山東的部分地區。順治十五年,一度設立了直隸巡撫。康熙五十四年,直隸巡撫加直隸總督銜。雍正二年,直隸巡撫李維鈞特授為直隸總督,加兵部尚書銜,但是裁撤直隸巡撫銜。此後,不再設立直隸巡撫。
第二個為四川省。
四川省位於西南地區。清朝時期,四川省面積較大,包括了今天的重慶市全境,以及貴族、雲南的一部分。順治五年,朝廷設定了四川巡撫,駐紮在成都。那時候,沒有設定四川總督,由川陝總督代管。四川巡撫就是四川的最高軍政長官。順治十四年,朝廷設定了四川總督。乾隆十三年,朝廷考慮到對大小金川用兵,由四川總督兼四川巡撫。到乾隆二十四年,四川巡撫被裁減。在那以後,四川巡撫就永遠地消失了。
第三個為甘肅省。
甘肅省位於西北邊陲。順治元年,清朝設定了甘肅巡撫,駐紮甘州衛,後來先後遷移到蘭州、涼州、鞏昌等地。康熙四十四年,甘肅巡撫兼管茶馬事,是一個很肥的肥缺。但是,好景不長,到了乾隆十九年,朝廷將陝甘總督的駐地改為蘭州,同時裁撤甘肅巡撫,原屬於甘肅巡撫的職權都歸陝甘總督負責。
至於主要原因那就是因為按照制度,總督和巡撫都是封疆大吏,在有了總督的情況下,再設定巡撫,會造成行政資源的浪費。假如總督和巡撫在同一城辦公,更容易製造矛盾,形成督撫不和的局面。這是朝廷不想看到、卻又不得不經常看到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