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
根據1947年聯合國關於巴勒斯坦分治決議的規定,以色列國的面積為1.49萬平方公里。但由於1948-1973年間爆發了四次阿以戰爭,以色列佔領了約旦河西岸、加沙地帶、耶路撒冷和戈蘭高地。1994年5月和1995年2月以分別從加沙和所佔約旦領土撤軍。從1995年10月起至年底,以軍先後撤出位於約旦河西岸的傑寧、圖勒凱爾姆、納布盧斯、凱勒基利亞、伯利恆、拉姆安拉等六城市。1997年1 月,以撤出希伯倫市80%地區。1998年10月,以巴簽署懷伊協議,規定以從約旦河西岸13.1%的地區撤軍。1999年9月以巴簽署執行懷伊協議的沙姆沙伊赫備忘錄,但該備忘錄迄未得到全面執行。現在以實際控制面積約為2.5萬平方公里。
以色列全國劃分為6個區,30個分割槽,31個市。115個地方委員會,49個地區委員會。
6個區及首府分別為:
耶路撒冷區 耶路撒冷(JERUSALEM)
特拉維夫區 特拉維夫(TEL AVIV)
中央區 拉姆拉(RAMLA)
海法區 海法(HAIFA)
南部區 貝爾謝巴(BEER-SHEBA)
北部區 拿撒勒(NAZARETH)
巴勒斯坦:
根據1947年11月聯合國關於巴勒斯坦分治的181號決議,在巴勒斯坦地區建立的阿拉伯國,面積為1.15萬平方公里。但由於當時阿拉伯國家反對該決議,而未在決議規定的地區建立阿拉伯國。1948年5月,第一次中東戰爭爆發,以色列佔領了181號決議規定的大部分阿拉伯國領土,1967年第三次中東戰爭中以色列佔領了該決議規定的全部阿國領土。1988年11月,巴勒斯坦全國委員會第19次特別會議宣告成立巴勒斯坦國,但未確定其疆界。自馬德里和會至今,巴透過與以和談,陸續收回了約2500平方公里的土地。
巴勒斯坦分為約旦河西岸和加沙地帶兩部分。根據巴計劃與國際合作部1997年10月繪製的地圖,約旦河西岸分為8個省:傑寧、圖勒凱爾姆、納布盧斯、傑里科、拉馬臘、耶路撒冷、伯利恆、希伯倫。
加沙地帶分為5個省:北方省、加沙、代爾拜萊赫、漢尤尼斯、拉法省。
參考文獻:來自中國外交部!
以色列:
根據1947年聯合國關於巴勒斯坦分治決議的規定,以色列國的面積為1.49萬平方公里。但由於1948-1973年間爆發了四次阿以戰爭,以色列佔領了約旦河西岸、加沙地帶、耶路撒冷和戈蘭高地。1994年5月和1995年2月以分別從加沙和所佔約旦領土撤軍。從1995年10月起至年底,以軍先後撤出位於約旦河西岸的傑寧、圖勒凱爾姆、納布盧斯、凱勒基利亞、伯利恆、拉姆安拉等六城市。1997年1 月,以撤出希伯倫市80%地區。1998年10月,以巴簽署懷伊協議,規定以從約旦河西岸13.1%的地區撤軍。1999年9月以巴簽署執行懷伊協議的沙姆沙伊赫備忘錄,但該備忘錄迄未得到全面執行。現在以實際控制面積約為2.5萬平方公里。
以色列全國劃分為6個區,30個分割槽,31個市。115個地方委員會,49個地區委員會。
6個區及首府分別為:
耶路撒冷區 耶路撒冷(JERUSALEM)
特拉維夫區 特拉維夫(TEL AVIV)
中央區 拉姆拉(RAMLA)
海法區 海法(HAIFA)
南部區 貝爾謝巴(BEER-SHEBA)
北部區 拿撒勒(NAZARETH)
巴勒斯坦:
根據1947年11月聯合國關於巴勒斯坦分治的181號決議,在巴勒斯坦地區建立的阿拉伯國,面積為1.15萬平方公里。但由於當時阿拉伯國家反對該決議,而未在決議規定的地區建立阿拉伯國。1948年5月,第一次中東戰爭爆發,以色列佔領了181號決議規定的大部分阿拉伯國領土,1967年第三次中東戰爭中以色列佔領了該決議規定的全部阿國領土。1988年11月,巴勒斯坦全國委員會第19次特別會議宣告成立巴勒斯坦國,但未確定其疆界。自馬德里和會至今,巴透過與以和談,陸續收回了約2500平方公里的土地。
巴勒斯坦分為約旦河西岸和加沙地帶兩部分。根據巴計劃與國際合作部1997年10月繪製的地圖,約旦河西岸分為8個省:傑寧、圖勒凱爾姆、納布盧斯、傑里科、拉馬臘、耶路撒冷、伯利恆、希伯倫。
加沙地帶分為5個省:北方省、加沙、代爾拜萊赫、漢尤尼斯、拉法省。
參考文獻:來自中國外交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