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清查的操作方法:
一、清查前的準備
1、組成固定資產清查小組,明確責任分工
各單位根據自身實際情況,組成由資產管理部門、使用部門、財務部門等人員組成的固定資產清查小組,並明確具體的責任分工,以及問題的協調、上報和處理機制。
2、進行事前的摸查
由於固定資產的種類及數量多,用及使用情況變動多、產權情況可能較複雜,因此,各單位在固定資產清查時,應組織有前後任領導、前後任資產管理及財務人員、資產使用人員、以及其他知情人員,
召開資產清查準備會,充分了解固定資產的購建、分佈、佔用及使用、產權及其變動、抵押及擔保、在未入賬資產等情況,形成會議紀要,建議行政事業單位在各部門先行按其佔用和使用的固定資產進行自查,編制固定資產部門自查表並上報固定資產清查小組,為實地核查作準備。
3、編制固定資產清查計劃
固定資產清查小組負責制定清查計劃,包括賬務清理、實地盤點、產權和抵押資料的收集及認定、損益證據收集、損益鑑定及損益申報等內容,以及這些內容的實施時間、實施人、實施程式和方法、分階段工作報告的撰寫及完成時間等。
二、實地盤點並核實有關情況
1、盤點前準備
固定資產的實地盤點核實是本次資產清查的重要內容,各單位在盤點前,應準備好分類及明細盤點基礎表、固定資產卡片、已盤點資產貼上標識、產權證明材料、使用方向證明資料,規劃好盤點的時間、路線、先後順序、分組情況,以及對毀損、報廢、存在重大變化情形的內、
外部會審小組或鑑證小組的組成及實地勘察時間安排,以及財產損失證明檔案的取證安排、申報材料的組織和呈報、總結撰寫等,形成書面《固定資產盤點計劃》並下達至所有參加盤點人員,在單位資產清查辦公室的統一領導下和在中介機構的監督下組織實施。
2、賬載固定資產盤點
固定資產的盤點應分類進行,在盤點賬面記載的固定資產時以賬查物,並要求查明固定資產的基本情況:仔細核對固定資產編號及名稱、結構或規格型號、坐落位置或使用部門、構建日起即投入使用日期、
使用方向(單位自用、後勤使用、出租、出借、閒置、其他)、使用狀況(正常使用、毀損、報廢、封存、部分拆除、技術淘汰等)、產權歸屬(包括權屬性質、權屬證書及其牌照等)、變動情況、數量、原值(事業單位還包括累計折舊和淨值、折舊年限、以使用年限)。
其中:事業單位涉及抵押或擔保情況的,還應根據擔保合同,以發函方式核實:被擔保單位的名稱、性質、與本單位的關係,擔保方式、擔保起止時間、擔保金額,貸款金額、以償還金額、逾期未償還金額,是否上級指定擔保等情況;
涉及出租出借固定資產情況的,還應有關證明資料,以發函方式核實:批准機構和批准文號,對方單位名稱、出租合同或出借證明,出租資產本年應收及實收金額等情況。對已盤點的固定資產應及時貼上“已盤點資產貼上標識”。
3、賬外固定資產盤點
對賬外固定資產,根據固定資產清查準備會議瞭解的情況以及摸查固定資產部門自查表,透過與帳面記錄進行核對和甄別,在排除租入、借入、外單位寄存等情況後,確定賬外固定資產清單,並參照賬載固定資產盤點要求進行實地勘察。
查明固定資產的基本情況,重點查明:未入賬原因、固定資產的來源、產權狀況、價值狀況;其中:屬於接受捐贈未入賬或作為成本費用支出的固定資產。應按照規定進行會計差錯更正,補作賬務處理;屬於用賬外資金購入,應先補作入賬處理,並查清購買資產的資金來源。
歸集帳外固定資產的有效產權證明檔案,包括:合同或協議、產權證書及權證照、價值證明、捐贈證明、調撥證明、移交記錄、宣告書等;貼上“已盤點資產貼上標識”;在此基礎上,補登固定資產卡片,撰寫固定資產盤盈專項說明並呈報資產清查小組。
擴充套件資料
企業的各項財產物資由於其形態、體積、重量、存放地點、存放方式及數量不同,為了查明財產清查物件的實有數額,完成清查的任務,應瞭解和掌握財產清查的各種具體方法。
1、實地盤點法
實地盤點法就是對財產在存放地點採用點數、量尺、過磅計量其數量的方法。此種方法適用於能直接查清數量的財產。如對庫存現金的清點,對機器裝置的清查等。
2、抽樣盤點法
抽樣盤點法就是對某些價值小、數量多、不便逐一點數的財產,採取從其總體或總量中抽取少量樣品,確定其樣品的數量,然後再計算其總體數量的方法。抽樣盤點法又分為隨機抽樣、機械抽樣、分層抽樣等具體方法。
隨機抽樣就是從樣本總體單位中抽取部分單位進行盤點,以其結果推算總體的有關指標的一種抽樣方法。
機械抽樣也稱系統抽樣,就是總體單位按一定的順序排列,根據總體單位數和樣本單位數,算出抽取間隔,再按此間隔抽取樣本單位的抽樣方法。
分層抽樣也稱型別抽樣,就是總體中各單位按某一標誌分成若干類,從各類抽取若干清查單位的抽樣方法。
3、測量計算法
測量計算法是對某些儲存量大、存放比較有規則但不便逐一點數的財產物資採用的一種清查方法。如清查儲油罐中的油。
4、估計法
估計法就是對某些重量大、堆放不規則或無法確定其準確數量的財產物資估計其數量的一種清查方法。又可分為經驗估計和比較估計。
經驗估計法就是由有經驗的人員根據自己多年的實際經驗,透過對實物進行觀察,而得出資料的一種方法。
比較估計法就是根據所清查的物件先找出一種同類標準物體作為比較,然後確定其價值或數量的一種方法。
5、推演算法
推演算法就是根據已有資料推算其結果的一種方法。
6、對賬單法
對賬單法就是將賬簿記錄與對方開出的對賬單進行核對,或根據本單位賬簿記錄給對方開出對賬單,供其與之核對。這種方法常用於清查銀行存款和往來款項。
7、查詢法
查詢法就是採取發函或派人前往對方企業當面查核詢問的一種方法。此種方法適用於債權債務、款項尾欠等業務的清查.
固定資產清查的操作方法:
一、清查前的準備
1、組成固定資產清查小組,明確責任分工
各單位根據自身實際情況,組成由資產管理部門、使用部門、財務部門等人員組成的固定資產清查小組,並明確具體的責任分工,以及問題的協調、上報和處理機制。
2、進行事前的摸查
由於固定資產的種類及數量多,用及使用情況變動多、產權情況可能較複雜,因此,各單位在固定資產清查時,應組織有前後任領導、前後任資產管理及財務人員、資產使用人員、以及其他知情人員,
召開資產清查準備會,充分了解固定資產的購建、分佈、佔用及使用、產權及其變動、抵押及擔保、在未入賬資產等情況,形成會議紀要,建議行政事業單位在各部門先行按其佔用和使用的固定資產進行自查,編制固定資產部門自查表並上報固定資產清查小組,為實地核查作準備。
3、編制固定資產清查計劃
固定資產清查小組負責制定清查計劃,包括賬務清理、實地盤點、產權和抵押資料的收集及認定、損益證據收集、損益鑑定及損益申報等內容,以及這些內容的實施時間、實施人、實施程式和方法、分階段工作報告的撰寫及完成時間等。
二、實地盤點並核實有關情況
1、盤點前準備
固定資產的實地盤點核實是本次資產清查的重要內容,各單位在盤點前,應準備好分類及明細盤點基礎表、固定資產卡片、已盤點資產貼上標識、產權證明材料、使用方向證明資料,規劃好盤點的時間、路線、先後順序、分組情況,以及對毀損、報廢、存在重大變化情形的內、
外部會審小組或鑑證小組的組成及實地勘察時間安排,以及財產損失證明檔案的取證安排、申報材料的組織和呈報、總結撰寫等,形成書面《固定資產盤點計劃》並下達至所有參加盤點人員,在單位資產清查辦公室的統一領導下和在中介機構的監督下組織實施。
2、賬載固定資產盤點
固定資產的盤點應分類進行,在盤點賬面記載的固定資產時以賬查物,並要求查明固定資產的基本情況:仔細核對固定資產編號及名稱、結構或規格型號、坐落位置或使用部門、構建日起即投入使用日期、
使用方向(單位自用、後勤使用、出租、出借、閒置、其他)、使用狀況(正常使用、毀損、報廢、封存、部分拆除、技術淘汰等)、產權歸屬(包括權屬性質、權屬證書及其牌照等)、變動情況、數量、原值(事業單位還包括累計折舊和淨值、折舊年限、以使用年限)。
其中:事業單位涉及抵押或擔保情況的,還應根據擔保合同,以發函方式核實:被擔保單位的名稱、性質、與本單位的關係,擔保方式、擔保起止時間、擔保金額,貸款金額、以償還金額、逾期未償還金額,是否上級指定擔保等情況;
涉及出租出借固定資產情況的,還應有關證明資料,以發函方式核實:批准機構和批准文號,對方單位名稱、出租合同或出借證明,出租資產本年應收及實收金額等情況。對已盤點的固定資產應及時貼上“已盤點資產貼上標識”。
3、賬外固定資產盤點
對賬外固定資產,根據固定資產清查準備會議瞭解的情況以及摸查固定資產部門自查表,透過與帳面記錄進行核對和甄別,在排除租入、借入、外單位寄存等情況後,確定賬外固定資產清單,並參照賬載固定資產盤點要求進行實地勘察。
查明固定資產的基本情況,重點查明:未入賬原因、固定資產的來源、產權狀況、價值狀況;其中:屬於接受捐贈未入賬或作為成本費用支出的固定資產。應按照規定進行會計差錯更正,補作賬務處理;屬於用賬外資金購入,應先補作入賬處理,並查清購買資產的資金來源。
歸集帳外固定資產的有效產權證明檔案,包括:合同或協議、產權證書及權證照、價值證明、捐贈證明、調撥證明、移交記錄、宣告書等;貼上“已盤點資產貼上標識”;在此基礎上,補登固定資產卡片,撰寫固定資產盤盈專項說明並呈報資產清查小組。
擴充套件資料
企業的各項財產物資由於其形態、體積、重量、存放地點、存放方式及數量不同,為了查明財產清查物件的實有數額,完成清查的任務,應瞭解和掌握財產清查的各種具體方法。
1、實地盤點法
實地盤點法就是對財產在存放地點採用點數、量尺、過磅計量其數量的方法。此種方法適用於能直接查清數量的財產。如對庫存現金的清點,對機器裝置的清查等。
2、抽樣盤點法
抽樣盤點法就是對某些價值小、數量多、不便逐一點數的財產,採取從其總體或總量中抽取少量樣品,確定其樣品的數量,然後再計算其總體數量的方法。抽樣盤點法又分為隨機抽樣、機械抽樣、分層抽樣等具體方法。
隨機抽樣就是從樣本總體單位中抽取部分單位進行盤點,以其結果推算總體的有關指標的一種抽樣方法。
機械抽樣也稱系統抽樣,就是總體單位按一定的順序排列,根據總體單位數和樣本單位數,算出抽取間隔,再按此間隔抽取樣本單位的抽樣方法。
分層抽樣也稱型別抽樣,就是總體中各單位按某一標誌分成若干類,從各類抽取若干清查單位的抽樣方法。
3、測量計算法
測量計算法是對某些儲存量大、存放比較有規則但不便逐一點數的財產物資採用的一種清查方法。如清查儲油罐中的油。
4、估計法
估計法就是對某些重量大、堆放不規則或無法確定其準確數量的財產物資估計其數量的一種清查方法。又可分為經驗估計和比較估計。
經驗估計法就是由有經驗的人員根據自己多年的實際經驗,透過對實物進行觀察,而得出資料的一種方法。
比較估計法就是根據所清查的物件先找出一種同類標準物體作為比較,然後確定其價值或數量的一種方法。
5、推演算法
推演算法就是根據已有資料推算其結果的一種方法。
6、對賬單法
對賬單法就是將賬簿記錄與對方開出的對賬單進行核對,或根據本單位賬簿記錄給對方開出對賬單,供其與之核對。這種方法常用於清查銀行存款和往來款項。
7、查詢法
查詢法就是採取發函或派人前往對方企業當面查核詢問的一種方法。此種方法適用於債權債務、款項尾欠等業務的清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