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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F嘉黎

    沒必要!沒必要!沒必要!重要的事情說三遍!

    再複合的戀情也好,婚姻也好,如同隔夜的炒冷飯,吃著隔生,下肚不消化!腸胃不好的人還容易拉肚子!

  • 2 # Elvira7300

    有人說,兩個人分手後還可以做朋友的只有兩種可能 一:餘情未了; 二:愛不夠深。 在微博上看見一條留言,姑娘說,剛剛和男友分手,心裡很難過,怎麼勸自己也走不出失戀後痛苦,一直哭一直哭,結果前男友以朋友的身份安慰她,還指導她如何透過時間和其他事情來分散注意力,怎樣去結識新的異性...... 有人回覆道:祝你的前男友立刻原地爆炸。 分手,對一個人來說最大的傷害不是以後的生活裡再也沒有了你的存在,而是,一個人還在戀戀難忘,一個人卻早已心猿意馬。 愛上你的時候在一起有很多理由,不愛你的時候,想要離開也可以拿任何藉口充當理由。 如果不得已分了手,那麼以後兩個人是複合,是朋友,還是老死不相往來? 1 小天曾發微信問我,蘇姐,放不下一個人,還有沒有必要去全力挽回? 有調查說,一個人一生會遇見292001000=29200000個人 ,在這其中,可選擇範圍內兩個人相愛的機率是:0.0070.007=0.000049(百萬分之四十九) 。 小天和女友相戀了七年,最後還是沒能走到一起。 他來找我說話的時候,他們剛好分手一年,此時他未找,她也依然單身。 不是再也遇不到合適的人,只是遇見的每一個人都沒有你好。 我們總是習慣了在失去後才懂的珍惜,分手後才明白最愛的是誰。 小天去找了女友,他們依然可以抱在一起哭,卻沒辦法再回到從前,就像潑出去的水和說過的話,怎麼樣都收不回了。 歲月無情似有情,總是無情賦。 2 那天晚上我在昏暗的路燈下散步,收到了小天發來的一條有一千字的文字訊息。 他和女友相處的七年一直很好,直到後來年齡到了,他想結婚,她猶豫了。 女友家庭很特殊,爸爸早早去世,媽媽一個人撫養小天的女友和弟弟,也許是窮夠了,也是苦怕了, 女友問小天,嫁給你,你可以給我什麼? 彼時,小天只能拼盡他的全力貸款在縣城按照她的意願買了一套三室兩廳的房子。 但是這離給她足夠的安全感還很遠,或許說,她還是覺得他們的未來很渺茫, 要兩個人打工大半輩子去供一套房子,或者房子小天的家裡幫忙供,當然也就不會有女友的名字。 那最後,如果婚姻出現變故,女人能帶走就只有滄桑,憔悴,和懊悔。 我曾經寫過一篇《姑娘一定要買了房子再結婚》的文章,被很多大號轉載,然後後臺就跑來一個資料顯示性別男的讀者來罵我。 他問我,你口口聲聲說要買房子結婚,你知道現在一套房子有多貴嗎, 你知道為了買一套房子我父母要拿出半輩子的積蓄嗎,怎麼沒有房子就不能結婚了,房子能代表愛情嗎,沒有房子就只能分手咯。 房子真的是分手的理由嗎,是也不是, 如果你連給對方穩定生活的覺悟和能力都沒有,憑什麼用真愛的道德綁架一個人,憑什麼她就必須不物質,沒要求的和你一起吃苦, 那麼如果她做到了不離不棄不嫌棄,你敢發誓並且堅持做到一輩子都不和她大喊大叫,並且有足夠的定力抵擋住鶯鶯燕燕的誘惑只愛她一個人嗎? 3 有些分手是人作出來的,有些分手是註定的。 攢夠了失望就會離開。 你可能會以為她是因為你不買房子所以不想再繼續了,其實是在你身上她失望過一次又一次, 累積的失望慢慢的變成一種絕望,房子只是壓死駱駝的最後一顆稻草。 無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識燕歸來。 其實小天是足夠努力的男生,從他的文字中種種後悔自責中得知,只要是她想要的,他都在努力的給。 怪只怪生活太殘酷,她不想她活成媽媽的翻版,在壓力和窘迫的生活裡迷失了自己, 小天就是傾盡所有也會是供不應求。 女孩的選擇不是多麼物質,那是她對生活的追求,畢竟愛情不能只用嘴說,還要拿去填飽肚子。 小天也並沒有多麼可憐,老天從你身邊趕走了一個不愛你的人,也一定會送來一個心裡裝著你的人。 你要懂得,所有的失戀都是在給最後的真愛讓路。 《莊子·大宗師·天運》裡說:“出泉涸,魚相與處於陸,相呴以溼,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於江湖”。 這句話的本意是:泉水乾涸,魚兒困在陸地相互依偎,以唾沫相互溼潤求得生存,此時此境卻不如我們彼此不相識,各自暢遊於江湖。 這也許就是分手後的第三種可能,你們選擇繼續做朋友,只是想用另外一種方式,站在很遠的地方見證對方的幸福。 就像電影《夏有喬木,雅望天堂》裡一句臺詞說的那樣,幸福有兩種,一種是兩個人在一起的幸福,一種是看著愛人能夠幸福的幸福。

  • 3 # 彌陀的如意寶佛感

    都願意買原裝貨!看來還是原裝的好!夫妻也是原配好!恩情純真!親兒親女一家親!能回頭最好回頭,祝你幸福美滿!(要信因果,"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

  • 4 # 藍色日記

    不知是為何分手?

    不管因為何種原因分手,既然已經分手,那就說明你們之間存有曾不可調節的問題。

    性格不和?父母發對?第三者插足?……

    曾經分手的原因,如果已經解決,並且兩個人還相愛,那就複合。

    如果曾導致分手的問題仍沒有解決,複合後還是會有爭執,很有可能會愈演愈烈,再一次受到傷害,那就沒有複合的必要了。

    如果當時的分手只是因為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賭氣分手,並且分手後發現夜不能寐,食不下咽,非常後悔痛苦。

    如果對方也是如此,那也不妨複合再交往看看,切記不能再因為一些小事輕易說分手。其實賭氣說分手是很傷感情的 。

    其實說白了,分手後還要不要複合,就看你內心最真實的想法是什麼,如果複合的願望過大,那就複合,如果還存有猶豫,那就先等等!

    個人觀點!還是要遵循你內心的真正想法。

  • 5 # 才哥的才

    都選擇分手了,還挽回個毛啊!無論什麼原因,選擇分手,說明情況已是你不能忍受了。不能容忍,讓你心死,還挽回來作死自己,你不是有病就是有毛病!

    中國有幾千萬跟你年齡相仿的異性,你怕找不到適合你的伴侶?你是對自己多沒信心?對生活多沒追求?連好的生活的嚮往都沒有,你說你活著是不是多餘的?

    既然已經分手了,那就讓前任見鬼去吧!這個世界這麼精彩,你還怕寂寞?迪拜帆船酒店都沒住過幾次,也還沒去過阿爾卑斯滑雪,愛馬仕的包包還沒買夠……前任,算個什麼?

    努力工作,把你的生活過得精彩,你會遇見比這個前任好一萬倍的現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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