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乎所有的文化傳統都認為,當一個人離開人世的時候,“應該”閉上眼睛。不過,現實中有相當比例的死者會“死不瞑目”——所幸這是出於正常的生理原因,沒有證據表明這和他們的未了心願有什麼關係。
所有的生物體,包括人類,都會有生命終結、迎來死亡的那一天,而有關死亡的種種習俗與觀念,深深地根植於各個民族、各個地區的文化之中。這些觀念五花八門,但有一個觀點卻不約而同的出現在了許多文化中:人的死和睡一樣,都是需要閉上眼睛的。
但有許多人在死亡時依然睜著眼睛,於是很多文化中會將其視為死者心願未了、至死不能安心的表現,稱之為“死不瞑目”,這往往會給他們的家屬帶來更大的哀慟。那麼,究竟人為什麼能夠閉上眼睛,為什麼有人死亡時不閉上眼睛呢?
620px-Caravaggio_-_David_con_la_testa_di_Golia.jpg《手提歌利亞頭顱的大衛》,卡拉瓦喬。歌利亞的眼睛就是睜開的。
閉眼,不是自然而然的
實際上,閉眼這項生理活動,有相當複雜的組織結構基礎和調控機制。簡單的說,可以理解為特定的肌肉(眼輪匝肌)在某種神經訊號的刺激下發生收縮,分別帶動附在肌肉上的面板(上下眼瞼,也就是常說的“眼皮”)相對運動,從而讓眼瞼覆蓋住眼球。
這種神經訊號,可以來自於人類有意識的控制(坐過山車時因為害怕而緊緊閉上眼睛),可能是出於人類自我保護的本能或條件反射(當有物體向眼睛移動,或強光刺激時自發的閉上眼睛),也可能是因為某些神經過度興奮(眼輪匝肌不受控制的頻繁顫動,也即我們說的“眼皮跳”),甚至可能是某些疾病所導致的中樞神經異常,不一而足。
另外,在大腦正常工作的情況下,當我們睡著時,這個神經訊號會自動由大腦透過面部神經傳遞給眼輪匝肌,完成閉眼的動作以降低對外界刺激的反應,並不需要我們刻意去控制。但是,如果沒有這個神經訊號,眼輪匝肌就不會動作;也就是說,“閉上眼睛”並不是我們身體的預設選項,犯困時的“眼皮直打架”可不是肌肉撐不住了垮下來,而是一個需要中樞神經、面部神經和肌肉協同完成的精密過程。
死法不同,眼睛不同
然而,當人類即將死亡的那一刻,大腦還能不能產生“閉眼”的訊號,這個訊號又能不能的順利傳遞到眼輪匝肌,情況就複雜得多了。
首先,對於什麼是“死亡”,就有不同的看法。中國目前採用的是“心跳+呼吸”標準:當自主呼吸與心跳都停止了,即可視為死亡。然而,人的大腦此時可能並未死亡,在這種情況下,大腦自動發出“閉上眼睛”的訊號,是完全可能的。
相反,如果按照腦死亡的標準,比如某人被外力直接損傷了大腦,大腦的活動完全停止(腦電波監測可以反映出來),但心跳和呼吸還在繼續,則“閉眼”的訊號就不一定會傳出去,死者的眼皮就可能會保持著睜開的狀態。
而那些心跳和呼吸已經停止、眼睛尚未閉上的患者,古人是可以將其說成 “死不瞑目”的,反正是“死無對證”嘛。然而,在現代醫學的臨床實踐中,及時、規範的心肺復甦操作再加上體外維生器械的輔助,不乏心跳停止十幾分鍾甚至幾十分鐘後又被搶救過來的案例。這主要得益於醫學的發展,更源於中國死亡判定標準上的滯後:中國目前並不承認腦死亡標準,所以在臨床診斷時難免出現各種尷尬。依照現行標準判定的死亡,如果非要將“杏目圓睜”視作有念想放不下的話,搞不好未了的心願其實是“我覺得還可以再搶救一下”呢?
實際上,人類的正常死亡,特別是慢性疾病導致的死亡,多數都會經歷一個瀕死期(又稱臨終期)。在此期間,很多人會出現意識障礙的現象(表現為昏睡、昏迷、譫妄、視覺或聽覺喪失、不認識親人等等),實質是大腦功能被部分抑制甚至完全喪失,高位中樞的調節功能弱化或紊亂的表現。而腦幹對氧氣的需求不如大腦那麼敏感,所以往往還能維持生理機能,讓呼吸和心跳繼續進行;但是,人此刻的自主意識已經很混亂,失去正常的記憶和思考的能力,就更談不上有什麼“心願未了”了。
病因也有關係
此外,2009年發表在《印度臨終關懷學雜誌》(IJPC)上的一項研究,也對這個問題作出了新的探討。
這項研究觀察100位因病去世的人在去世時是否閉著眼睛,並按照他們最初罹患的腫瘤型別進行了分類彙總。其結果大致如下表所示:
患者型別 死亡時閉著眼睛的患者所佔比例
全部患者 63%
消化道腫瘤患者 64%
肺癌患者 59%
乳腺癌患者 58%
血液系統腫瘤患者 87%
腦部腫瘤患者 17%
黑色素細胞瘤 50%
雖然這個統計的樣本量較小,但大體上還是可以看出:“死亡時不閉上眼睛的患者”約佔到四成,並不是很罕見;而腦部腫瘤患者死亡時,閉眼的比例顯著低於總體水平,其他型別的腫瘤患者則沒有明顯差異。
對此,該項研究的作者認為,正是因為腦部腫瘤的存在,導致了顱內壓(ICP)升高,影響了中樞神經的功能,從而阻礙了大腦在最後一刻把“閉眼”的訊號發給眼輪匝肌。同理,如果某人生前已經發生了肝性腦病,也會顯著的增加其“死不瞑目”的可能性。
反過來說,倘若一個人臨終時緊閉雙眼,也未必證明他走得相當安詳——在我們做噩夢時,眼瞼也是閉著的呢。
另外,該研究還指出,這些患者的性別、年齡、生前的宗教信仰,以及是否被疼痛所影響,都和“死亡時是否閉眼”沒有明顯相關。總而言之,決定一個人在去世時是否會閉上眼睛,或許更多的取決於其最後時刻身體特別是神經系統的生理狀況,而不是其心情與意志。
死亡是一個既普通又神秘的過程,人類的社會性讓它註定會被附麗上許多情感、習俗與傳統的因素。而將“死不瞑目”視為逝者尚有遺願的觀念,如果能被生者當成是一種鞭策與自我激勵,倒也無傷大雅;但如果由此而產生負疚感就大可不必了,那不過是逝者還沒來得及閉上眼睛就匆匆遠行了。。。。
幾乎所有的文化傳統都認為,當一個人離開人世的時候,“應該”閉上眼睛。不過,現實中有相當比例的死者會“死不瞑目”——所幸這是出於正常的生理原因,沒有證據表明這和他們的未了心願有什麼關係。
所有的生物體,包括人類,都會有生命終結、迎來死亡的那一天,而有關死亡的種種習俗與觀念,深深地根植於各個民族、各個地區的文化之中。這些觀念五花八門,但有一個觀點卻不約而同的出現在了許多文化中:人的死和睡一樣,都是需要閉上眼睛的。
但有許多人在死亡時依然睜著眼睛,於是很多文化中會將其視為死者心願未了、至死不能安心的表現,稱之為“死不瞑目”,這往往會給他們的家屬帶來更大的哀慟。那麼,究竟人為什麼能夠閉上眼睛,為什麼有人死亡時不閉上眼睛呢?
620px-Caravaggio_-_David_con_la_testa_di_Golia.jpg《手提歌利亞頭顱的大衛》,卡拉瓦喬。歌利亞的眼睛就是睜開的。
閉眼,不是自然而然的
實際上,閉眼這項生理活動,有相當複雜的組織結構基礎和調控機制。簡單的說,可以理解為特定的肌肉(眼輪匝肌)在某種神經訊號的刺激下發生收縮,分別帶動附在肌肉上的面板(上下眼瞼,也就是常說的“眼皮”)相對運動,從而讓眼瞼覆蓋住眼球。
這種神經訊號,可以來自於人類有意識的控制(坐過山車時因為害怕而緊緊閉上眼睛),可能是出於人類自我保護的本能或條件反射(當有物體向眼睛移動,或強光刺激時自發的閉上眼睛),也可能是因為某些神經過度興奮(眼輪匝肌不受控制的頻繁顫動,也即我們說的“眼皮跳”),甚至可能是某些疾病所導致的中樞神經異常,不一而足。
另外,在大腦正常工作的情況下,當我們睡著時,這個神經訊號會自動由大腦透過面部神經傳遞給眼輪匝肌,完成閉眼的動作以降低對外界刺激的反應,並不需要我們刻意去控制。但是,如果沒有這個神經訊號,眼輪匝肌就不會動作;也就是說,“閉上眼睛”並不是我們身體的預設選項,犯困時的“眼皮直打架”可不是肌肉撐不住了垮下來,而是一個需要中樞神經、面部神經和肌肉協同完成的精密過程。
死法不同,眼睛不同
然而,當人類即將死亡的那一刻,大腦還能不能產生“閉眼”的訊號,這個訊號又能不能的順利傳遞到眼輪匝肌,情況就複雜得多了。
首先,對於什麼是“死亡”,就有不同的看法。中國目前採用的是“心跳+呼吸”標準:當自主呼吸與心跳都停止了,即可視為死亡。然而,人的大腦此時可能並未死亡,在這種情況下,大腦自動發出“閉上眼睛”的訊號,是完全可能的。
相反,如果按照腦死亡的標準,比如某人被外力直接損傷了大腦,大腦的活動完全停止(腦電波監測可以反映出來),但心跳和呼吸還在繼續,則“閉眼”的訊號就不一定會傳出去,死者的眼皮就可能會保持著睜開的狀態。
而那些心跳和呼吸已經停止、眼睛尚未閉上的患者,古人是可以將其說成 “死不瞑目”的,反正是“死無對證”嘛。然而,在現代醫學的臨床實踐中,及時、規範的心肺復甦操作再加上體外維生器械的輔助,不乏心跳停止十幾分鍾甚至幾十分鐘後又被搶救過來的案例。這主要得益於醫學的發展,更源於中國死亡判定標準上的滯後:中國目前並不承認腦死亡標準,所以在臨床診斷時難免出現各種尷尬。依照現行標準判定的死亡,如果非要將“杏目圓睜”視作有念想放不下的話,搞不好未了的心願其實是“我覺得還可以再搶救一下”呢?
實際上,人類的正常死亡,特別是慢性疾病導致的死亡,多數都會經歷一個瀕死期(又稱臨終期)。在此期間,很多人會出現意識障礙的現象(表現為昏睡、昏迷、譫妄、視覺或聽覺喪失、不認識親人等等),實質是大腦功能被部分抑制甚至完全喪失,高位中樞的調節功能弱化或紊亂的表現。而腦幹對氧氣的需求不如大腦那麼敏感,所以往往還能維持生理機能,讓呼吸和心跳繼續進行;但是,人此刻的自主意識已經很混亂,失去正常的記憶和思考的能力,就更談不上有什麼“心願未了”了。
病因也有關係
此外,2009年發表在《印度臨終關懷學雜誌》(IJPC)上的一項研究,也對這個問題作出了新的探討。
這項研究觀察100位因病去世的人在去世時是否閉著眼睛,並按照他們最初罹患的腫瘤型別進行了分類彙總。其結果大致如下表所示:
患者型別 死亡時閉著眼睛的患者所佔比例
全部患者 63%
消化道腫瘤患者 64%
肺癌患者 59%
乳腺癌患者 58%
血液系統腫瘤患者 87%
腦部腫瘤患者 17%
黑色素細胞瘤 50%
雖然這個統計的樣本量較小,但大體上還是可以看出:“死亡時不閉上眼睛的患者”約佔到四成,並不是很罕見;而腦部腫瘤患者死亡時,閉眼的比例顯著低於總體水平,其他型別的腫瘤患者則沒有明顯差異。
對此,該項研究的作者認為,正是因為腦部腫瘤的存在,導致了顱內壓(ICP)升高,影響了中樞神經的功能,從而阻礙了大腦在最後一刻把“閉眼”的訊號發給眼輪匝肌。同理,如果某人生前已經發生了肝性腦病,也會顯著的增加其“死不瞑目”的可能性。
反過來說,倘若一個人臨終時緊閉雙眼,也未必證明他走得相當安詳——在我們做噩夢時,眼瞼也是閉著的呢。
另外,該研究還指出,這些患者的性別、年齡、生前的宗教信仰,以及是否被疼痛所影響,都和“死亡時是否閉眼”沒有明顯相關。總而言之,決定一個人在去世時是否會閉上眼睛,或許更多的取決於其最後時刻身體特別是神經系統的生理狀況,而不是其心情與意志。
死亡是一個既普通又神秘的過程,人類的社會性讓它註定會被附麗上許多情感、習俗與傳統的因素。而將“死不瞑目”視為逝者尚有遺願的觀念,如果能被生者當成是一種鞭策與自我激勵,倒也無傷大雅;但如果由此而產生負疚感就大可不必了,那不過是逝者還沒來得及閉上眼睛就匆匆遠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