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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一號大將軍

    一石驚起千層浪!昨天下午,一條足協的禁賽訊息席捲足球圈。申花99一代傑出小將周俊辰因為違反規定,賽後擅自組織外出聚餐,被中國足協扇了一個大耳光,足協發聲明表示取消周俊辰各級國字號球隊的徵調資格,並禁止參加中國足協組織的各項賽事1年。

    這意味著什麼?這意味著周俊辰將在未來一年的時間裡,都將無球可踢,中超連想都別想了,在職業生涯剛剛起步的階段,周俊辰就從聚光燈下重重的摔下懸崖!再嚴重一點,這還將影響他日後的發展。

    申花99一代是申花俱樂部從根寶基地買來的寶貝,如今卻成了笑料,令人唏噓不已。大將軍對此次事件也有一些個人觀點。

    1-U23政策讓年輕小將心浮氣躁 違紀不是意外

    中國足協推行的U23政策,其實讓一批能力不怎麼出眾但確實年輕的踢球小孩扶搖直上,直接擊敗隊內老將坐上主力位置,周俊辰就是受益者之一。

    試想,你在19歲的時候,先不管球踢得怎樣,你可以拿到上百萬的年薪,因為年輕還被主教練重視,各級國家隊都有你。我想誰都能飄?於是,夜店走起來,豪車開起來,美女模特泡起來,這是很正常的邏輯。如果作為年輕人真的不能掌控自己,那麼真的會紙醉金迷中。

    大將軍也多次去過上海,作為中國發展最前沿、最國際化的城市,沒有之一,社會上各種靡靡之音的誘惑,對於男人來說,真的太多了!大將軍好在扛著了,不過是因為沒錢。

    所以,小將周俊辰這次在泰國曼谷出事,絕對不是意外,U23政策是一個背後的推手之一。

    2-禁賽一年有據可依,但確實過重

    那麼家有家法,國有國規,足協對周俊辰禁賽一年的依據在哪呢?依據的是2018《紀律準測》第73條:“在國家隊集訓比賽期間,因違規違紀被中國足協給予處罰的官員和球員,紀律委員會將視官員獲球員違規違紀情況,參照本準則中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罰,直至停止違規違紀官員的足球從業資格,停止違規違紀球員的國內外轉會和比賽資格。”

    所以,足協處罰周俊辰確實是有規定的,但大將軍的意思是,處罰過重!參考之前王燊超的違紀,這個真的太重了,有人說,這是足協新領導的旨意,新官上任三把火,如果是這樣,那麼周俊辰死的可憐。

    從另一個角度來說,一起出去聚餐的一共七八個人,為何只處罰周俊辰一人?殺一儆百啊!如果是我周俊辰,我覺得我很冤,你同情我嗎?

  • 2 # 久古gg

    這個問題本來不想回答了的,但是差不多一天了,看到沒幾個網友回答,於心不忍,還是進來說幾句。

    說實話,早上俺就反覆找足協官方網,想看看是否有相關的條例,結果一無所獲。也就是說,這次處罰周俊辰,很大程度是由於多種原因導致的。

    根據足協的處罰通知,大體上知道是9月8日U19國家隊與約旦U19國家隊比賽後,周俊辰組織了7、8名隊友外出吃飯。後來教練組知道後及時通知回來,寫了檢討,認識了錯誤。

    但是,就因此處以被處以禁賽一年的處罰。包括取消進入中國各級國家男子足球隊的資格;停止參加中國足協舉辦的比賽。當然,處罰通知上還有“比賽中態度消極、行為散漫、無視教練要求”等“罪狀”。

    說實話,俺是非常憎惡國腳在代表國家隊參賽時出工不出力的行為的。實際上,同一天,裡皮帶領國家隊與卡達進行熱身賽,並且正是因為“比賽中態度消極、行為散漫、無視教練要求”,相當一部分國腳遭到了全國球迷的口誅筆伐,特別是幾名老國腳——在此不再一一點名了,因為已經點過很多次名了。

    這裡就有幾個疑問了:一是同樣是國家隊,同在一天,同樣表現不佳,為什麼只處罰U19而不處罰成年國家隊呢?二是一同外出聚餐的有幾好中隊員,為什麼只針對周俊辰,而其他隊員連名字都沒點呢?三是就算確實是錯了,要殺雞給猴子看,可處罰取消進入國家隊資格已經足夠重了吧?為什麼連聯賽資格都取消了呢?畢竟還是個年輕球員,一棍子打死確實有點過了。再說了,周俊辰平時表現如何在此不說,至少不是一個“刺頭”吧——至少處罰通知裡沒有說。對待這樣一名年輕球員,真的用得著如此重的處罰嗎?十有八九,這名年輕球員的職業生涯可能就此止步了。

    不管是足協還是別的什麼組織,處理問題時不是按規則,而是憑心情、喜好,感情用事,這對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沒有任何好處。而對於受罰方,顯然也是有失公平的。

    再次表明俺的觀點:支援足協嚴格管理,但希望是依法依規、公平公正。

  • 3 # 許多418

    (1)有依據——2018《紀律準則》中,“在國家隊集訓比賽期間,因違規違紀被中國足協給予處罰的官員和球員,紀律委員會將視官員或球員違規違紀情況,參照本準則中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罰,直至停止違規違紀官員的足球從業資格,停止違規違紀球員的國內外轉會和比賽資格。”

    (2)處罰重——準則過於彈性,處罰偏重。

    (3)撞槍口——估計足協要樹一個反面教材。

    (4)不合情——如果只是暫停各級國字號徵召資格,通告批評並罰款,但仍可參加俱樂部的比賽會更合理。

  • 4 # 憤怒野虎

    周俊辰代表u19國家隊在泰國比賽期的,作風散慢,不服管理,從而處罰是應該的。然而,敘述簡報中,沒有過多描述。周俊辰還在夜間,私自約了幾名隊員,外出“吃飯”,雖然後來向教練“檢討”,那可能只是個形式。而且態度可能相當惡劣,否則,一而再,再而三地“挑釁”教練。

    有的小編說,足協新官只挑小的,大的卻不敢動手。其實,從簡報看,周俊辰是相當的刺頭,那些老國足,只是“老油條”,遇事都會適當收斂一下。而這個周俊辰,比賽、訓練不服教練,而且,還私自組隊外出吃飯,不服管理。完全無視國家隊員的資格,也喪失作為一個足球員應有的操守行為。從事件推測,他應該是個“挑頭者”。因而,對他的處罰,只有罰到痛處,他可能才會感覺。因而,足協作出處罰決定,很適合時宜。

    近十幾年,國足球員的素質,似瘟疫般在足球運動漫延。很多球員,在俱樂部表現很好,一旦進入國家隊,就患上“腎虛”病,在場上無精打采,即使本土教練,洋人名帥,也根本不放在眼裡。有些腦殘球迷,還想著“歸化”洋人球員。其實,稍微用點腦子思考,就可感覺不行,周俊辰就是個例子。雖然他是本土球員,倘若一進入國家隊,可能就是個嫖客,而不會真正為國家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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