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養犬管理條例》規定如下:
1、未經登記擅自養犬的,由區主管部門責令限期辦理登記,每隻處以五百元罰款;逾期未補辦登記的,每隻處以二千元罰款,並可沒收犬隻。
2、飼養烈性犬的,由區主管部門處以五千元罰款,並沒收犬隻。
3、未將其飼養的犬隻送動物防疫機構注射狂犬病疫苗,取得犬隻免疫證明的,由區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處以五百元罰款;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沒收犬隻。
4、犬隻進行戶外活動時,應當由成年人牽領,為犬隻攜帶號牌、束犬鏈。攜犬人應當攜帶養犬登記證,並遵守下列規定:避讓老年人、殘疾人、孕婦和兒童;犬隻在戶外排洩的糞便,攜犬人應當立即清除;攜帶犬隻乘坐出租小汽車的,應當徵得駕駛員同意;攜帶犬隻乘坐電梯的,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犬隻傷人。
5、攜帶犬隻進行戶外活動、攜帶犬隻進入禁止進入的公共場所或者限制犬隻進入的場所的,管理單位可以暫扣其犬隻,由區主管部門給予警告,並處以五百元罰款。
6、禁養的烈性犬隻:紐芬蘭犬、牛頭梗、秋田犬、雪達犬、俄羅斯高加索、貝林登梗、凱利藍梗、英國鬥牛犬、巴仙吉犬、尋血獵犬、威馬獵犬、波音達犬、阿富汗獵犬、大丹犬、義大利卡斯羅、英國馬士提夫、蘇俄牧羊犬、中亞牧羊犬、位元鬥牛梗、斯塔福、義大利扭玻利頓、川東犬、日本土佐犬、巴西非拉狗、中華田園犬(土狗)、阿根廷杜高狗、藏獒。
《深圳市養犬管理條例》規定如下:
1、未經登記擅自養犬的,由區主管部門責令限期辦理登記,每隻處以五百元罰款;逾期未補辦登記的,每隻處以二千元罰款,並可沒收犬隻。
2、飼養烈性犬的,由區主管部門處以五千元罰款,並沒收犬隻。
3、未將其飼養的犬隻送動物防疫機構注射狂犬病疫苗,取得犬隻免疫證明的,由區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處以五百元罰款;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沒收犬隻。
4、犬隻進行戶外活動時,應當由成年人牽領,為犬隻攜帶號牌、束犬鏈。攜犬人應當攜帶養犬登記證,並遵守下列規定:避讓老年人、殘疾人、孕婦和兒童;犬隻在戶外排洩的糞便,攜犬人應當立即清除;攜帶犬隻乘坐出租小汽車的,應當徵得駕駛員同意;攜帶犬隻乘坐電梯的,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犬隻傷人。
5、攜帶犬隻進行戶外活動、攜帶犬隻進入禁止進入的公共場所或者限制犬隻進入的場所的,管理單位可以暫扣其犬隻,由區主管部門給予警告,並處以五百元罰款。
6、禁養的烈性犬隻:紐芬蘭犬、牛頭梗、秋田犬、雪達犬、俄羅斯高加索、貝林登梗、凱利藍梗、英國鬥牛犬、巴仙吉犬、尋血獵犬、威馬獵犬、波音達犬、阿富汗獵犬、大丹犬、義大利卡斯羅、英國馬士提夫、蘇俄牧羊犬、中亞牧羊犬、位元鬥牛梗、斯塔福、義大利扭玻利頓、川東犬、日本土佐犬、巴西非拉狗、中華田園犬(土狗)、阿根廷杜高狗、藏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