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龍門山財經

    這種事情看起來簡單,實際案情卻比較複雜,不能僅憑一方之辭就可以判定誰對誰錯的。無論雙方調解還是法院起訴,都得有充分證據支援。

    首先,定期存款分為存單、一本通和銀行卡三種形式。其中存單和一本通在到期之前,存款人可以提前部分支取,而銀行卡則不行,必須先全部轉為活期支取。因此,初步判定該定期存款是存單或一本通,而不是銀行卡定期,為分析縮小了範圍。

    其次,存單和一本通定期只能到櫃檯人工支取,自助裝置無法支取。那麼,透過人工辦理的業務,流程的監督就不僅僅是監控裝置了,還有紙質憑證。因此,本案中,銀行方監控是否過期失效已沒有那麼重要,而且從技術上講監控確實也無法做到與存期匹配,銀行並無雲盤儲存裝置儲存海量影片資料。從理論上講三個月內客戶無異議的,出現糾紛的機率已經極低,銀行是這樣想也是這樣做的,並符合監管要求。

    重點來了。出現3.5萬定期最後變成3萬,無非兩種情況,一是存入時,客戶現金或轉賬存入3.5,而過後發現存單或一本通實際列印數額為3萬;二是,實際存入與列印數額一致,但中途被支取5000。

    先說第一種情況。櫃檯流程:櫃員收現3.5萬,清點後應與客戶口頭核實,繼而列印存款憑條請客戶核實並簽字確認,最後才是列印正式存單或一本通。當然第一步流程因為是雙方口頭核實,需要影片監控支援,但是第二步確認簽字是白紙黑字,並不需要監控佐證,後臺檔案室長期保管,隨時可以調閱或影印。不論責任在誰,這證據絕對重要。

    第二種情況解析。定期存款提前部分支取,如果是他人代理支取,首先需要存款人、代理人身份證原件,有密碼的還需要密碼,而且同樣有代理人簽字的紙質取款憑證留檔備查。代理人哪裡來的存款人身份證原件、密碼和簽字?查查不就非常清楚了。如果取款時銀行沒有切實履行核實存款人身份證原件和密碼,那銀行違規,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當然,出現此類問題除了人為因素外,也不排除非人為系統原因,但是道理是相通的,重點是存款或取款時的確認簽字憑證,它具備約束雙方的合同效力,依法受到保護。是雙方調解,還是法院起訴?這是關鍵證據,你問銀行看了嗎?

  • 2 # 愛你192953876

    首先分是存了35000,然後中途取了5000,還是35000只存了30000。第一種調閱取錢領證,核對字跡或是否為代理,第二種沒辦法,因為無法確認出錯方在那邊,只能打官司看怎麼判決。

  • 3 # 財富公元

    銀行監控按照要求最多儲存三個月(90天)如果定期存款少了,監控沒有了,儲戶沒有取款,帳實相符,結論要麼就是代理人取走了5000元,要麼就是存款時只存了30000元。既然沒有監控查詢,只能透過兩種方式求證了:

    一是調閱當天傳票。要求銀行工作人員找出辦理定期存款的那天傳票,查閱存款人當天存款金額到底是35000元還是30000元,如果確實是當時存入了30000元,那就沒的說了,如果傳票顯示35000元,再看系統流水 。

    二是透過銀行業務系統查詢該筆賬戶流水。要求櫃員根據定期存款的賬號查詢該筆存款流水,中間有沒有提前支取過,如果有的話,再找提前支取的那天傳票,看一下是不是本人還是代理人提前取走了部分資金。

    有一種情況是不可能出現的:存款人存了35000元,中間沒有人提取,也沒有存錯錢,餘額只剩30000元,5000元不翼而飛了。即使內部人員作祟也有流水體現,不可能平白無故地憑空消失了5000元錢的。

    還有一種情況可能是存款時櫃員故意打錯憑條,存成30000元,客戶也是粗心,沒有看出來,隨意地簽字確認了。下午結賬時候為了帳實相符,櫃員自己悄悄地收起來了多餘的5000元錢。

  • 4 # 乾貨十

    你說的情況不是特別清楚,大概是如下情形:顧客拿了3.5萬,存定期,櫃員存了3萬,少了5千元,監控壞了。首先,錢是當面點清的,在清點現在環節中,必然會有核對清點的過程,在此過程中,定有結果,根本就不存在櫃員存3萬,顧客說交存3.5萬的情況發生。櫃員在怎麼不用心,也不可能不問顧客存多少錢的。再說監控憑什麼就能壞了呢?。工作時間有專人看管、值守

  • 5 # 唏噓的歐巴桑

    仔細看了你在其他答案下的回覆,才大概搞明白情況。首先,7個月之後才發現這個事,監控肯定是沒了,這個怪不了別人。其次,建議你仔細想想還有沒有其他能證明,哪怕是側面證明你是存了3萬5的東西?如果你能給銀行工作人員提供一定線索,好好商量一般總會幫你想想辦法,沒準就能查出來是怎麼回事。如果什麼都沒有,而且銀行保留的一切憑據和賬戶流水都說明是3萬,這種情況銀行員工想幫你也沒法查啊,七個月前的事,誰也記不住細節了。最後再說,如果一切客觀證據都說明是3萬,唯一隻有您自己的記憶是3萬5,建議您認真回憶一下會不會是自己記漏了什麼事情?畢竟七個月的時間,有些事記錯了也不奇怪。

  • 6 # 六O後打工大叔

    這個問題有三個可能:

    一,是不存在的事情,提問者憑空想象出來的問題,存三萬五千定期,幾個月後發現存單金額只有三萬,這種情況發生的可能性極少。

    二,真存了三萬五千,存單上只有三萬,當時自己馬大哈沒有發現,到時間久了在無意中發現存單上只有三萬,到銀行去討說法,銀行一查當時只存了三萬,當天的賬是平的,沒有多出五千元,監控也因超期失效。這種情況,櫃員是每天關門後必須進行對賬,錢一分不能多,一分不能少,當天平賬二個可能:1,剛好一個多五千一個少五千,沒有發現。2,多出五千元櫃員貪了平了賬,賬不平櫃員是不能下班的。這是犯罪行為,發現輕者開除,重則坐牢,櫃員敢做的可能性極少。賬平監控失效你已無法證明是存入三萬五了,銀行也無法自證清白了。你要這五千,只有起訴法院,因你無法提供有效證據,只有存單與銀行系統資料你無法贏官司。

    三,當時只存了三萬元,後來時間久了記不清,認定存了三萬五千元,到銀行去討說法。在銀行發生的基本上絕大部分是這種情況。我講一個真實的故事:一天老張到取款機去取錢發現自己銀行卡中少了一千元錢,怒氣衝衝到銀行討說法,銀行櫃檯幫他一查是半月前十時半在某ATM機取錢一千,他堅決否認取過錢,自己銀行卡沒有離過身,密碼也沒有告訴任何人,要報警了,銀行監控查出是他自己取錢,把他取錢監控下載到領導手機上讓他看,看了三遍後,一聲不吭的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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