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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真空妙有無量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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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陝西藝娃
首先,我們得明白一個概念:書法和書法作品。書法作品是書法藝術的一種相對完整的表現形式,也是一種娛樂方式。書法作品的款式主要有中堂、條幅、橫披、對聯、匾額、長卷及扇面等等。左圖是南山老師隸書橫幅作品。而書法,是中國及深受中國文化影響過的周邊國家和地區特有的一種文字美的藝術表現形式。包括漢字書法、蒙古文書法、阿拉伯書法和英文書法等。其“中國書法”,是中國漢字特有的一種傳統藝術。
從廣義講,書法是指文字元號的書寫法則。換言之,書法是指按照文字特點及其含義,以其書體筆法、結構和章法書寫,使之成為富有美感的藝術作品。漢字書法為漢族獨創的表現藝術,被譽為:無言的詩,無行的舞;無圖的畫,無聲的樂等。那麼書法能否稱之為作品,這其實是我們自己給下的一個定義,等同於語言上的習慣說法,約定俗成,久而久之便覺得合情合理、理所當然了。再者,書法是一個大概念,書法作品就是概念的一種具體體現方式而已。不管是顏真卿的《祭侄文稿》還是王羲之的《蘭亭集序》,那是書法中登峰造極之作,在我看來,它當然是書法,用現在人的話講也可以叫書法作品,但又不是書法作品。為什麼呢?因為古人在寫這些東西的時候,他根本沒有想著我要把它寫得多麼多麼絕妙,完全是情之所至,水到渠成的結晶,是一種情感的自然流露和展現。而我們現在所說的書法作品,通常都是帶有一定的目的性、比較性,或參賽、或分門別類貼標籤、或標新立異等等,總之,不是那麼自然而然。所以,我們自己要對古人的書法世界有一個正確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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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呂永亮
由此可見,作品背後涉及了思考、思索、各種裝逼與表演等,這個問題具有複雜性,因此需要找一個大人物來擔當“背鍋俠”。
借用當下網路用語來講,都怪袁隆平教授搞出了那麼多的糧食,造成了有人吃飽飯沒事幹而亂想胡鬧,特別是壯大了一大批“鍵盤俠”,所以產生了這麼個不是問題的問題。
王羲之當時在蘭亭玩的開興,酒喝的高興,加上小姐姐們服侍周到,大筆一揮寫下了自己酒醒後再也寫不出的《蘭亭序》,就這麼稀裡糊塗的鬧了一場天趣,這完全不符合“作品”的定義。
而顏真卿就更沒有複製性了,死人所帶來的憤怒有誰願意再創作一遍 ?
所以,《蘭亭序》與《祭侄稿》都不符合現代人對"作品"的定義。
但是,透過這種至真的"人性"與“天趣”,恰恰說明了王羲之與顏真卿的人格魅力,這種人一格絕非常人所能學會,這種魅力遠比所謂的"作品"來的更為有重要意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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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一葉小舟82704
書家書寫的文賦詩詞等,不管是自已之說,還是他人之作,既體現了書法的藝術性,又成了一代名作。蘭亭序也好,祭侄稿也罷,怎麼可以說是書法而不是書法作品呢?!難道也可以講李白,杜甫,白居易等的詩歌不能稱之為詩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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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智慧書法
這話說的不對!對有些書法作品應當這樣評價:是書法作品,但不是書法,書法與書法作品的關係是,書法是種概念,書法作品是子概念。現代意義的書法是用毛筆寫漢字表現靈魂的創作藝術,而書法作品具有或然性,有的書法作品不表現靈魂,美化漢字而己。古人幾乎全是不表現靈魂的書法作品,將書法作品作為語言交流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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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書風法雨
《蘭亭序》和《祭侄稿》是書法但不是書法作品,我是比較認可這個說法的。
我們再來回頭看看《蘭亭序》和《祭侄稿》的寫作背景。《蘭亭序》又叫《臨河序》、《禊帖》、《三月三日蘭亭詩序》,是王羲之與友人在會稽山陰的蘭亭雅集,飲酒賦詩。後來王羲之將這些詩賦輯成一集,並作序一篇,記述流觴曲水一事,並抒寫由此而引發的內心感慨。這與當今的文化學者給某書做序是一樣的道理,而且字帖裡有多處塗改、補漏的痕跡,我並不認為這些錯字是他有意為之,應該是一件手稿。所以不符合我前面所說的“作品”的創作特徵。
《祭侄稿》是顏真卿追祭其侄顏季明的草稿,在極度悲憤的情緒下書寫,顧不得筆墨的工拙,通篇都是情緒起伏的自然流露。在此情境下誰還能想著怎麼去佈局、怎麼去形式化?所以這也是不符合“作品”的特徵的。
雖然這兩件書法不屬於“作品”,但牽絲連帶、筆鋒變化、姿態橫生的體勢是後人無法企及的,得自然之妙,正如古人所說的“無意於佳乃佳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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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翰墨書道
這個說法是有些模糊性的。書法家無論是創作作品亦或日常應用書寫,都是有作品意識的,和我們一般人的文章寫作是有著本質的不同的,稱其為作品沒有什毛病。我們一般情況下,指不是書法家的書寫活動,其重心在文章的意理和謙詞造句。而作為書法家,或者兼具較高文化修養者,在日常書寫或創作所謂的書法作品過程可以說是一樣的。否則也就沒有王羲之的這番話語了:“凝神靜思,預想字形大小、平直、振動,令筋脈相連,意在筆先,然後作字”。書法家的創作活動,都是有預的結果,在兵法中就是所謂的廟算。所以說,稱書法的的一切書法作品為作品,是沒有什麼毛病的。
實際上就是真的書法家在日常書寫中不暇思索,其書寫的每一個點畫和字都是日積月累,精研精煉的結果,提前已經做好了單字的功課了,自然落筆寫時無需思考。比如王羲之《蘭亭序》,顏真卿的《祭侄文稿》,對於這些大書法家來說,在寫這樣的作品時還需要亦步亦趨的去構思謀劃嗎。對於書法的字形方面恐怕早已胸有成竹,呼之欲出了,落筆即是規矩法度。
對於書法的創作構思的苦心經營,那是不成熟的書法的的正確做法。待到功夫純熟,運用自如,略做沉思,自可一揮而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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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丶文,名詞丶概念,均是現實事物現象的標籤符號,是大眾共識的方便,以事實為依據,它本身不具實際上的絕對約束力。以事認理,還是以文解義,是不同的方法論,會導致對客觀事物大相徑庭的認識結論。
本題內容似無爭論的必要。何謂書法?何謂作品?具法度資格之書寫,謂之"書法"。以書法之水準完成的一件書寫品,即為"書法作品"。"書法作品"是同此類的通名。《蘭亭序》丶《祭姪稿》,等等,則是獨立之作的單名。書法作品不是僅指《蘭亭序》丶《祭姪稿》。《蘭亭序》丶《祭姪稿》亦不能獨立單列於"書法作品″的概念之外。其內涵屬性,外延至書法,即歸屬於書法作品。若外延至文體,即是"散文",或至"序文″,"祭文″。
以書法現象去認識,它們即是"書法作品"。以文學現象去對待,它們即是"文學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