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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交管業務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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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剛強志遠
現在隨著車輛審驗的改革,我們的機動車在審車完成後,在我們的行駛證副本上不和以前一樣列印著檢驗有效期到什麼時候了,這種情況可能是為了“放管服”給群眾提供方便,但是有時候可能會讓車主忘了自己的車輛什麼時候審驗,非常容易使車輛脫審,在提供方便的同時可能存在一些不好的影響。
不過現在隨著智慧化的出現,又將這種情況給解決了,現在在我們的手機上可以下載一個“交管12123”APP,這一個軟體是公安部交管局推出的一個官方APP,在這上邊只要輸入我們的車輛資訊,就能夠將我們的車輛繫結到自己的APP上,然後我們隨時隨地的可以在我們的手機上查詢我們的車輛資訊,包括我們的車輛什麼時候審驗、是否有車輛違章,還能在這個APP上處理違章。同時,我們可以把我們的駕駛證的資訊也繫結到這個APP上,還可以申請電子駕駛證,以後我們一部手機就能處理很多事情,也不用擔心沒有隨車攜帶駕駛證、行駛證被交警處罰了,而且我們的駕駛證在一個記分週期內,可以將我們駕駛證上扣的分透過學法消分減除,一個記分週期內可以消分6分,對駕駛員還是非常有利的,也就是變相的我麼的駕駛證在一個記分週期內從以前的12分變成了現在的18分,對那些容易產生違章的車主還是非常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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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沙粒1號
取消了,都是電子證,也不用帖標籤了,審驗和交強險過期,你從高架攝像頭下過就會報警。另,快到期了會有簡訊提醒。
你好,從事交管工作20餘年的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按照最新的規定,六年以內的九座以下,非營運小型客車免檢,超過六年不滿十年的由原來的每年檢一次,放寬到每兩年檢驗一次,十年以上的,每年檢一次,15年以上的,每半年檢驗一次。
那麼有哪些車輛不適用該規定呢?免檢範圍適用車型包括非營運小型和微型載客汽車,非營運大型轎車,但其中不包括麵包車,和營運車輛,比如計程車,網約出租車,對於車輛發生過造成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或者非法改裝被依法處罰的,也不實用,該措施,仍應按原規定週期檢驗。還有一條就是自車輛出廠之日起超過四年沒有辦理註冊登記手續,六年內仍需按原規定上線檢驗也就是一年檢驗一次。
對於六年以內免檢車輛,每兩年需要定期檢驗時不需要上線,公安交管部門應當按規定核發檢驗標誌,對超過六年不滿十年的,由每年檢驗一次調整為每兩年檢驗一次,需要兩年上一次檢測線,檢驗合格後核發檢驗標誌。
所以按時檢驗的車輛只需要領取檢驗標誌,張貼在車輛玻璃的右上角就行。行駛證不需要簽註。
另外,交警除酒駕,毒駕等相關規定需要檢查的,平常不得攔截無違法行為正常行駛的車輛,交警檢查時,可以透過移動終端裝置核查該車是否審驗,行車本上未簽註檢驗有效期,不作為處罰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