絲綢是中國古代經濟領域的一個重要產品,在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之中,絲綢是不可或缺的,而因為絲綢的存在,中國在歷史之上就曾經被稱呼為“絲國”,而與外國的商路也因為大量的絲綢貿易而被稱呼為“絲綢之路”。絲綢,是中國歷史文明的重要產物,也是中國傳統文明的重要遺產,而說到絲綢,不得不提到的便是唐代,尤其是盛唐,這個時期是中國古代絲綢的發展和貿易的重要時期,尤其是在絲綢貿易方面,更是能夠體現出中國封建絲織品的出口貿易。
盛唐時期,除了在經濟文化政治方面十分的突出,在貿易往來方面,也是十足的突出,而這段時期,正是絲路貿易發展的一個極盛時期,這個時候的海上以及路上絲綢之路運載著無數的精美絲織品,從中國出發,運向遙遠的外國。
那麼盛唐時期的絲綢有多少呢?足夠內銷並且還有存餘遠銷海外嗎?確實是足夠的,根據史料記載,天寶中,唐朝政府一年就能夠有740餘萬匹、棉185餘萬屯,布1035餘萬端,這並不是個小數字,雖然說這可謂是整個唐代絲織業最為繁盛的一年,但是由此可見,其他時期的布匹產量也不會少到哪裡去,足夠用作外銷。
首先說明,本文中所說的“盛唐”時間規定在了公元712年至755年之間,這是唐玄宗統治下的唐朝盛世期間,這段時間可謂是整個唐王朝國力最為鼎盛的時期,無論是在政治、經濟還是文化、社會等各個方面都可謂是極盛。而這段時期的絲織品輸出規模也是有唐一代最多的,僅僅是透過朝貢貿易輸出的絲織品數量,就比唐代其他時期輸出的總和要多,因而這段時期的絲織業外貿是十分具有典型性的。
當然,雖然用的都是“外貿”這一個詞語,唐代的外貿和我們現在所說的外貿還是有著本質區別的。唐代的絲織品外貿,說的主要是分為兩類,一類輸出,一類輸入。輸入的大多是朝貢地區進獻的“貢品”,而輸出的大多數透過是朝貢或者互市的方式,而無論怎麼樣,盛唐時期的這些絲織品都是被官方壟斷的,也因此,這個時期的貿易活動是有著一些特殊之處的。
盛唐時期的絲織品是被政府所嚴格管控的,擁有專門的機構專門管理絲織品的外貿,在中央便設定金部郎中、員外郎和鴻臚寺廟等機構專職負責而在地方上,主要是依靠互市監來管理具體事務,尤其在海上貿易興起之後,在廣州等地還專門派遣市舶使來專門管理海上貿易的正常進行。除此之外,為了防止不正當的民間貿易,唐政府還專門設定了一個叫做“過所”的制度,但凡要透過渡口、津關的人,都必須先申請“過所”,經過層層審批之後才能夠正常通行,就如同我們現在的通行證,這樣的制度,一方面能夠管理人口流動,一方面也能夠防止民間的不正當交易,防止政府所禁止的禁物流向海外,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而在盛唐時期,絲織品大多都在被禁止或者被限制的行列之內,民間可以進行出口貿易的絲織品十分的少,即使這樣,這些沒有被禁止或者限制的絲織品也不能夠隨意交易,對其輸出地也有十分嚴格的規定,如果違反規定的話,那麼將會得到嚴苛的法律制裁。
盛唐時期的絲織品外貿和我們現在所說的經濟學上的“外貿”並不相同,其十分注重政治性,而非經濟型。此時的絲織品外貿主要就是透過官方所控制的,而其組主要的也是朝貢、互市等方式進行對外輸出的,朝貢是中國古代的王朝為了穩定政治,宣揚國威而建立起來的一個制度。
當其他國家進行朝貢這一行為後,唐政府將會給予其贈禮,而這些回贈的贈禮大多比貢品價值大得多,而絲織品,尤其是絲綢更是回贈物之中的重要物品,其政治意味是大大高於經濟意味的。而互市也是如此,主要的也是為了和周邊的民族地區保持一種友好的互通關係,是有著政治考量的,因此這個時候的所謂外貿是帶著濃厚的政治色彩的。
盛唐時期的絲織品外貿基本上全由政府所掌握,而在這樣的貿易之中,並非是我們現在最常使用的以物易幣,以幣易錢的交易方式,而是直接的物物交換,在此過程之中,貨幣的使用相對而言十分的少。在朝貢之中,其餘國家大多使用當地特產包括動物等來交換中原地區特產,而最主要的便是絲綢,而在互市貿易之中,最常見的也是絹和馬匹的交換,可以說,絲織品是貿易之中的大頭,而物物交換更是最主要的交易方式。
不過,這也並不是說就不存在貨幣流通了,考古還是發現了不少的阿拉伯金幣的,這些金幣不可能無緣無故出現,自然是為了貿易而來。而史書之上也有記載,“乞於寺觀禮拜及向兩市貨易,許之”說的正是開元四年的奚人貿易,而這種非官方的,私下的交易自然是會有貨幣流通的。而且一些貿易中的物品並非民眾所需的,以物易物是有一定難度的,貨幣的流通也是必然的。
從經濟學的角度來說,一般的貿易都是等價交換而來的,其交換是有著一定的價值考量的。但是盛唐時期的絲織品貿易卻非如此,其本身是一種非等價交換的貿易,拿最簡單的來說便是,唐政府所支出的遠遠比所獲得的的要高得多,尤其是朝貢上,中國所回贈的絲織品的價值要遠遠高於外邦進貢的物品價值。
比如說開元二十二年,西南蠻使節便來朝貢,“遣使獻麝香、牛黃”,而唐政府回了什麼呢?“賜絹二千疋,雜綵二百疋”,這並不是個小數目,在開元年間,一匹絹大約價值五百五十文,那麼這些物品大致就是100多萬文,而當時一頭上好的牛也不過4000多文,能換近300頭牛,無論西南蠻所進貢的麝香和牛黃的價值多高,也是換不來這麼多頭上好的牛的,而這不過只是一個典型的例子而已,除此之外的例子還有很多。
在盛唐時期的絲織品外貿活動之中,大多數都是這樣的不平等貿易關係,但是唐朝政府卻甘願這樣做“賠本買賣”,其原因也大致可以分為兩點。
第一點就是為了宣揚國威,表現出唐朝的經濟實力。盛唐時期的中國各方面實力都是極盛的,因此也有了個“天朝上國”的稱呼,而這樣的稱呼勢必會讓人有優越感,而唐政府也不例外。給前來朝貢的國家更多價值的禮物,更能夠顯示出自己國力的強盛,也能夠起到一種威懾作用。第二種原因是為了維持和各國的關係,國家之間的關係大多是靠利益維持,如果想要穩定局面,使得各國與自己交好自然是上上選,而這種施加“小恩小惠”的方式,是當時最為簡單也最為實用的方式。
絲綢是中國古代經濟領域的一個重要產品,在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之中,絲綢是不可或缺的,而因為絲綢的存在,中國在歷史之上就曾經被稱呼為“絲國”,而與外國的商路也因為大量的絲綢貿易而被稱呼為“絲綢之路”。絲綢,是中國歷史文明的重要產物,也是中國傳統文明的重要遺產,而說到絲綢,不得不提到的便是唐代,尤其是盛唐,這個時期是中國古代絲綢的發展和貿易的重要時期,尤其是在絲綢貿易方面,更是能夠體現出中國封建絲織品的出口貿易。
盛唐時期,除了在經濟文化政治方面十分的突出,在貿易往來方面,也是十足的突出,而這段時期,正是絲路貿易發展的一個極盛時期,這個時候的海上以及路上絲綢之路運載著無數的精美絲織品,從中國出發,運向遙遠的外國。
那麼盛唐時期的絲綢有多少呢?足夠內銷並且還有存餘遠銷海外嗎?確實是足夠的,根據史料記載,天寶中,唐朝政府一年就能夠有740餘萬匹、棉185餘萬屯,布1035餘萬端,這並不是個小數字,雖然說這可謂是整個唐代絲織業最為繁盛的一年,但是由此可見,其他時期的布匹產量也不會少到哪裡去,足夠用作外銷。
首先說明,本文中所說的“盛唐”時間規定在了公元712年至755年之間,這是唐玄宗統治下的唐朝盛世期間,這段時間可謂是整個唐王朝國力最為鼎盛的時期,無論是在政治、經濟還是文化、社會等各個方面都可謂是極盛。而這段時期的絲織品輸出規模也是有唐一代最多的,僅僅是透過朝貢貿易輸出的絲織品數量,就比唐代其他時期輸出的總和要多,因而這段時期的絲織業外貿是十分具有典型性的。
當然,雖然用的都是“外貿”這一個詞語,唐代的外貿和我們現在所說的外貿還是有著本質區別的。唐代的絲織品外貿,說的主要是分為兩類,一類輸出,一類輸入。輸入的大多是朝貢地區進獻的“貢品”,而輸出的大多數透過是朝貢或者互市的方式,而無論怎麼樣,盛唐時期的這些絲織品都是被官方壟斷的,也因此,這個時期的貿易活動是有著一些特殊之處的。
一、官方壟斷盛唐時期的絲織品是被政府所嚴格管控的,擁有專門的機構專門管理絲織品的外貿,在中央便設定金部郎中、員外郎和鴻臚寺廟等機構專職負責而在地方上,主要是依靠互市監來管理具體事務,尤其在海上貿易興起之後,在廣州等地還專門派遣市舶使來專門管理海上貿易的正常進行。除此之外,為了防止不正當的民間貿易,唐政府還專門設定了一個叫做“過所”的制度,但凡要透過渡口、津關的人,都必須先申請“過所”,經過層層審批之後才能夠正常通行,就如同我們現在的通行證,這樣的制度,一方面能夠管理人口流動,一方面也能夠防止民間的不正當交易,防止政府所禁止的禁物流向海外,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而在盛唐時期,絲織品大多都在被禁止或者被限制的行列之內,民間可以進行出口貿易的絲織品十分的少,即使這樣,這些沒有被禁止或者限制的絲織品也不能夠隨意交易,對其輸出地也有十分嚴格的規定,如果違反規定的話,那麼將會得到嚴苛的法律制裁。
二、並非真正的經濟往來,而是政治往來盛唐時期的絲織品外貿和我們現在所說的經濟學上的“外貿”並不相同,其十分注重政治性,而非經濟型。此時的絲織品外貿主要就是透過官方所控制的,而其組主要的也是朝貢、互市等方式進行對外輸出的,朝貢是中國古代的王朝為了穩定政治,宣揚國威而建立起來的一個制度。
當其他國家進行朝貢這一行為後,唐政府將會給予其贈禮,而這些回贈的贈禮大多比貢品價值大得多,而絲織品,尤其是絲綢更是回贈物之中的重要物品,其政治意味是大大高於經濟意味的。而互市也是如此,主要的也是為了和周邊的民族地區保持一種友好的互通關係,是有著政治考量的,因此這個時候的所謂外貿是帶著濃厚的政治色彩的。
三、以物易物為主要方式盛唐時期的絲織品外貿基本上全由政府所掌握,而在這樣的貿易之中,並非是我們現在最常使用的以物易幣,以幣易錢的交易方式,而是直接的物物交換,在此過程之中,貨幣的使用相對而言十分的少。在朝貢之中,其餘國家大多使用當地特產包括動物等來交換中原地區特產,而最主要的便是絲綢,而在互市貿易之中,最常見的也是絹和馬匹的交換,可以說,絲織品是貿易之中的大頭,而物物交換更是最主要的交易方式。
不過,這也並不是說就不存在貨幣流通了,考古還是發現了不少的阿拉伯金幣的,這些金幣不可能無緣無故出現,自然是為了貿易而來。而史書之上也有記載,“乞於寺觀禮拜及向兩市貨易,許之”說的正是開元四年的奚人貿易,而這種非官方的,私下的交易自然是會有貨幣流通的。而且一些貿易中的物品並非民眾所需的,以物易物是有一定難度的,貨幣的流通也是必然的。
四、並非等價交換從經濟學的角度來說,一般的貿易都是等價交換而來的,其交換是有著一定的價值考量的。但是盛唐時期的絲織品貿易卻非如此,其本身是一種非等價交換的貿易,拿最簡單的來說便是,唐政府所支出的遠遠比所獲得的的要高得多,尤其是朝貢上,中國所回贈的絲織品的價值要遠遠高於外邦進貢的物品價值。
比如說開元二十二年,西南蠻使節便來朝貢,“遣使獻麝香、牛黃”,而唐政府回了什麼呢?“賜絹二千疋,雜綵二百疋”,這並不是個小數目,在開元年間,一匹絹大約價值五百五十文,那麼這些物品大致就是100多萬文,而當時一頭上好的牛也不過4000多文,能換近300頭牛,無論西南蠻所進貢的麝香和牛黃的價值多高,也是換不來這麼多頭上好的牛的,而這不過只是一個典型的例子而已,除此之外的例子還有很多。
在盛唐時期的絲織品外貿活動之中,大多數都是這樣的不平等貿易關係,但是唐朝政府卻甘願這樣做“賠本買賣”,其原因也大致可以分為兩點。
第一點就是為了宣揚國威,表現出唐朝的經濟實力。盛唐時期的中國各方面實力都是極盛的,因此也有了個“天朝上國”的稱呼,而這樣的稱呼勢必會讓人有優越感,而唐政府也不例外。給前來朝貢的國家更多價值的禮物,更能夠顯示出自己國力的強盛,也能夠起到一種威懾作用。第二種原因是為了維持和各國的關係,國家之間的關係大多是靠利益維持,如果想要穩定局面,使得各國與自己交好自然是上上選,而這種施加“小恩小惠”的方式,是當時最為簡單也最為實用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