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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真話道人

    這個想要真正的從容面對,還真不多,一般來講只能是兩種人。一種是土豪鉅富的人,一種是保險金額足夠的人。

    消費者應該提前做好保險規劃,購買足夠的重疾險和醫療險,但不是每個重疾都是可以賠付的,一般目前的重疾險種類最高在100多種,因此有很多罕見的疾病是沒有納入這個範圍的。

  • 2 # 源深潤廣

    重疾面前面對高額的醫藥費如果有誰可以從容面對,我個人覺得應該是經濟很富裕的人。這部分人不必擔心“一病回到解放前”,不必擔心鉅額醫療費用給父母子女帶來壓力和負擔。

    但對於絕大多數的人,除非自己早有規劃購買了足夠的重疾險,否則疾病的折磨讓人痛苦,金錢的壓迫更是雪上加霜。

    重疾面前沒有誰可以從容應對,所以為了未來能從容應對一切風浪請及時做好規劃。

  • 3 # 詩和遠方之暗影芭蕾

    重大疾病面前,對於普通大眾而言,能應對鉅額醫療費的也就剩下保險這最後一道經濟屏障了!在健康而可控的現在為自己和家人做出保障規劃:大病險+意外險+醫療險

  • 4 # 精神抖擻

    重疾面前如何從容面對醫療費,首先你要知道是哪種型別的重大疾病,這個醫療費用有多少,治療的的週期有多長,你自己的年收入多少,應急儲備金多少,可即刻變現的資產有多少,這樣才知道在重大疾病發生時有沒有能力從容應對,重大疾病有的花費幾十萬甚至上百萬,你口袋裡只有十萬塊錢一年就能賺個十萬塊錢那你告訴我這麼大的差距怎麼從容應對?賣車子賣房子夠不夠?或者是找親戚朋友借,借不借得到?如果你可以保證隨時能拿出幾十或者上百萬進行治療自然就可以從容應對

  • 5 # 談點世

    面對重疾,可以選擇的方案不多。

    其一,治療。我們大多數人只能透過將房產或者車產部分或者全部變現,亦或者找親朋好友借錢,來為重疾所需要的醫療費用籌集資金。

    當然如果有社保或者商業保險,尤其是商業重疾險或者百萬醫療險,可以解決大部分的重疾治療費用的問題。

    其二,不治。聽之任之,可能這種重疾的治癒率為零,目前的醫療水平拿它還沒有辦法,那就只能保持良好的心態,來從容面對它。

    既不懼它,也不服它,更不讓家裡人花費冤枉錢來造成全家“一病回到解放前”的窘態和困頓。只是一家人照常在一起,努力保持著良好的、樂觀的、積極的態度去生活。

    當然,極少有人選擇後者,大多數都是選擇前者,即使只有一丁點的希望,我們也不放棄治療的機會。

  • 6 # 朱先森聊保障

    先淺談什麼是重疾,之前看過一個報道就是好多年前國外有一個醫生,醫德很好,給別人治療大病,幾乎都能治好,所以大家都來找他。有一次他給一個年輕的媽媽治療,很順利,治好了。之後,醫生給年輕的媽媽說:你的病我已治療好了。但這個病主要不在於治療,更重要的還要靠後期的康復和保養。但是年輕的媽媽回到家後只是休息了幾天,然後又開始去工作了,因為她要養家,養自己的幾個小孩,要生活,如果她不工作,那麼整個家庭就垮了。結果,這個年輕的媽媽還是因為身體的原因走了。最後這個醫生感慨地說:看來我只能治好病人的肉體生命,但是我治不好病人的經濟生命。最後這個醫生就是南非的一個外科醫生馬裡優斯巴納德提出這一產品:重大疾病保險。

    然而現如今,我們人得重大疾病的機率是72.18%,然後現在的醫療水平又這麼好,我們就怕醫生這麼對我們和我們的家人說:嗯,你的這個病很嚴重,但是你放心,現在我們有90%的把握能治好,但是這個治療費用要50萬。

    醫生的這簡單兩句話,一下就能讓我們先入地獄然後入天堂最後又入地獄,但是沒辦法。這就是現實。但是問題是我們如何面對最後的那一大堆的錢。

    在重疾面前,從容面對鉅額醫療費。這個談何如容。如果,我們之前就在銀行裡準備了這麼多錢放著,專等重疾的到來,來應付它。這種方法,可行,但實行不了。因為幾乎沒人能做到這一點。還有一種方法,就是每年在銀行裡存點錢,總能存到一定的金額的。這種方法可行,但也不好實行。總不能讓重疾在你存到足夠的錢再來找你吧。沒人有這個能力啊。還有我們可以借錢,我們還可賣房,買車等等。總之方法有的,但是這些方法都不會從容面對的。只有一種方法,就是當我們或家人發生重疾後,有人會給我們送一筆錢,我們就是從容地面對它。世上有這回事嗎?有,一定有的,它就是保險公司。

    所以在我們不幸得了重疾,如果我們之前有足夠的重大疾病保險。那將是我們不幸中的萬幸。

    最後,希望我們人人都有一份重疾保險,都能從容面對那

    鉅額醫療費

  • 7 # 精侃妙評

    在中國做臨床一線醫生特迫切需要患方:第一對醫生有起碼的信任、起碼的尊重,該相信天下的臨床醫生群大多數持正義且多少有些醫德的; 第二你的基本文化、生活知識程度(每人都要提高)關係到你與醫生的溝通,別總指責醫生說“你講的我不懂”,其實所以的臨床醫生都知此的,關鍵是你不懂的患方才有對任何醫療活動的決定權,除非有生命危險(這是中國特色的醫療),醫方有告之的義務,你書面同意了醫方才可行專業的治療,除非生命危險時醫方才有決定權(醫方常有領導參入)。

    患者生命危險時醫方才有決定權(醫方常有法人授權的領導參入),但就是這醫生決定權也引起系列糾紛,專門談談這糾紛。

    1.最好的狀況 患者完全或近乎完全恢復了,對他(她)救治耗的鉅額費用怎麼辦?老百姓多少人可以承擔得起,醫院又能虧損得起嗎? 何況危重病人多。

    2.次好狀況 患者若遺留部分智障、部分殘疾對今後生活有影響,患方滿意嗎? 同上鉅額耗費怎麼辦? 有的還要後續治療投入,又怎麼辦?

    3.較壞狀況 患者成植物狀況(可吃喝拉撒,沒思維與語言、自由活動等)、這對今後生活有巨大影響,患方滿意嗎? 同上鉅額耗費怎麼辦? 有的還要後續治療投入,又怎麼辦?

    4.最壞結果就是死了, 首先同上鉅額耗費怎麼辦? 見過太多此時患方總嫌耗費太高、人財兩空狀況下心裡失衡,此時許多患方找醫方瑕疵(有時確實有,但與患者死無因果關係)並以此為由賴、逃醫療費的。

    以上1234條在大醫院急診科、ICU(危重症室)幾乎天天重複著,幾乎所有醫務人員早見過且都慎重、自保式工作,除了專注病情危重外醫務人員最最憂心的是放手救治、投入產生鉅額醫療費用(醫院有內部專管理的)怎麼辦? 患方僅承諾基本不靠譜,因為他(她)早見過治療後患方無誠信的言行就不相信後來患方的承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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