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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龍兒6929

    謝謝邀問。曖昧一般指的是男女之間態度含糊不清、不明朗或者行為不可告人的關係。是一種很特別的男女朋友關係,存在於友情之間,又超然於友情之上。曖昧的表現有多種多樣,有語言,有動作都可以表現出來。男女肉體關係處於想象階段,未發展到戀人關係,但是行為舉止和戀人差不多。隨著社會的發展,大城市出現一種新的現象:曖昧文化的發展也流行起來。如抖音上一些影片公開的撩異性其實也是曖昧文化的一種表現形式。 曖昧的感覺是他缺不了她,她也離不了他,但其實,各有各的的Sunny空氣和水分。。。。。。曖昧是比好朋友再進一步的親一點,但比情人遠一點。曖昧是明白人生太多無奈,現實有太多的限制。永遠是一方不說,另一方裝著不知道。一方永遠沉默,一方永遠裝傻。他她不是你情人,卻似乎比情人關心你更懂你更瞭解你。。。。。。曖昧是成年人華麗的遊戲。當人厭倦時,選擇離開,才發現離開是如此的簡單。需要強調的是,曖昧始終不是愛情。兩個人再好也不要試圖去改變那既定的和諧。也別幻想著角色的轉變,否則只有痛苦和失望!如果未曾謀面,就不要冒那個險。就把它作為一種友誼,好好的放在保溫箱裡,給它取個動人的名字叫曖昧!

  • 2 # 使用者6390991780086

    曖昧,泛指異性之間關係不明確,現在也多指不當的男女關係。

    個人理解,曖昧包括三種意思:

    一是互有好感的男女之間,互相試探對方心意的表現。物件清楚單一,目的明確。

    二是男女之間,互相撩拔挑逗。這種曖昧有些遊戲的成份,通常沒有固定物件。

    三是男女之間超越正常尺度的言行,通常指已婚、已戀之人與其他異性之間的過界言行。

    每個人能認同的異性交往尺度不同,對曖昧的判定也不同。傳統的認為男女常在一起聊天就算曖昧了,開放的或許認為拉著手逛街,甚至躺一張床上都不算什麼。

    個人認為,異性交往還是遵循一定尺度較好。喜歡曖昧的人,最終都會影響自已的感情生活。

    曾有一個女孩,認為自已未婚,多交往幾個男孩沒什麼,反而顯得自已有價值。這本無錯,可她在和異性交往中,明明無意和對方發展感情,還對對方的追求採取不拒絕、不負責任的態度,甚至還有一些主動行為。造成好幾個男孩深陷其中卻最終被拒。女孩自以為證實了自已魅力,卻不知周圍人對她頗多微詞。最終,當她真正想要一份感情的時候,卻怎麼也得不到心上人的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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