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李見雲

    首先要區分開,對方是否侵犯到你。

    如果對方沒有侵犯到你,那完全可以避而遠之。之前看到過相關的一句話,意思是說:如果一隻狗咬了你,難道你還要咬回去?那你跟狗又有什麼區別。

    其實道理很簡單,無論對方令人何其厭惡,只要沒有侵犯到你的權益,完全可以置之不理避而遠之。何必跟這種人一般見識,如果真的被你懟贏了,那你豈不是比對方更討厭。因為能令你討厭的人,雙方肯定都有各自的堅持,你想懟贏對方,而且還能讓對方服服帖帖。只能在他引以為傲的觀點或者領域上將其懟贏,那麼這樣一來,你豈不是違背了自己的觀點。甚至會變得比他更討厭。有句話怎麼說的來著,每個人最終都會變成自己所討厭的那個人。所以遇到這種人,只要不侵犯到你,那就趕緊躲吧,越遠越好。別最終被其同化,這樣你一輩子都懟不贏人家,畢竟在你說討厭的人的面前,你是其後輩。

    其次,就是你所討厭的人,侵犯到了你的權益。

    那麼這個時候,就需要大懟特懟了,不懟都對不起自己。當然,首先要利用法律的武器,來捍衛自己的權益。如果只是單純的討厭,而且對方也招惹到了你。

    這時候,你要先去觀察對方,瞭解對方。摸清楚對方的痛點所在,爭取做到一擊必勝,讓對方沒有絲毫狡辯之力(還手之力)。

    畢竟,當面揭人傷疤,才是懟一個人最行之有效的辦法。

    如果你沒有渠道沒有時間去了解對方,那就也是這變成一個讓自己討厭的人。具體例子,比如你可以說,“可是,我比你有錢”、“可是,我比你高”、“可是,我比你漂亮”、“可是,我比你人緣好”。。。諸如此類的,都可以。反正懟人嘛,咋舒服咋來。咋讓對方覺得噁心咋來。

    至於怎麼懟,還不失禮貌。

    我覺得完全沒必要。在你討厭的人的面前,你想要讓對方覺得你禮貌嗎?難道說,對方覺得你禮貌了,你就不討厭對方了,或者說你和一個討厭的人還要繼續接觸下去。沒必要,要是上下級,你是上級的話,討厭完全可以開除掉。要是下級,你以為你不失禮貌的懟,人家聽不出來。要是真聽不出來,那就沒資格當你上級了。如果是親戚關係,對方都令你討厭了,你為什麼還要在乎對方的面子,要禮貌幹啥?如果是朋友關係,對了,你都討厭對方了,怎麼可能是朋友。

    所以說,只要懟,就不需要考慮禮貌,只需要區分懟的程度就行。禮貌是給能看對眼的人的,不是給一個你討厭的人的。

    最後,手動捂臉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繁星中描寫父愛的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