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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孫金庫書畫

    此言差矣!非是大眾不喜歡書法,書法是中華民族特有的標籤,隨時隨地都可以欣賞到好的書法(名勝古蹟樓堂館所),經典書法讓人賞心悅目歎為觀止。然而好的書法要歷經千辛萬苦得來不易,由於純粹的藝術家把全身心的精力都投入到了事業上,沒有閒心去忽悠炒作,而這就給一些投機鑽營者發揮忽悠特長的機會,它們顛倒黑白指鹿為馬,吼書射書雞巴書十年魔怪舞翩躚,邪會組織推波助瀾助紂為虐,它們誤導了文化藝術審美方向,民族文化退化,民族也將走向衰落,繼承發揚傳統文化匹夫有責,願民族復興有望,阿彌陀佛善哉善哉。。。

  • 2 # 怡紅鶴影

    首先說,我們通常看到的字其實不是著名書法家的字。這些字都是大眾最常看到的字,比如各種廣告、宣傳、單位牆上、辦公室裡等等。

    這些字基本沒有名家的字,而且寫的奇形怪狀,橫豎不成比例,為內容提供的象形、會意,五花八門,千奇百怪。俗話說: 內行看門道,外行看熱鬧。比如最常看到的“難得胡塗”幾個字,彎彎曲曲,圓圓滖滾,七扭八歪,很難說這是好字,甚至很難說是字。但這樣的不象字的字,卻被很多人引以為傲的掛在辦公室裡,是這些人會欣賞字嗎?不是,說附庸風雅都是抬舉他們。

    那為什麼他們要掛這些字呢?恐怕只是為了時尚,追趕時髦而已。因為毛筆字沒有幾個人會字,一個不會寫毛筆字的人,能會欣賞嗎?答案是否定的。

    如果再上升到書法恐怕更是鳳毛麟角,別說寫,會看的也沒幾個。別說普通百姓,就是縣市級書法協會能稱得上書法的又有幾人,能寫幾副春聯就不錯了。

    對大眾而言,那些奇形怪狀,高深莫測,神乎其神的字就顯得特別神秘了。以為這就是好字,有”體”,趨之若婺。反而那些著名書法家的字,在他們看來,沒”體”,看不出好在那來。

    這符合大眾心態,因為他們不懂,不會,也不必苛求,隨意好了,因為各有所好。

    不知我的觀點對不對,請讀者斟酌。

  • 3 # 書法功課

    有很多朋友問,寫字跟書法是一回事兒麼?為什麼很多人的字寫的很漂亮,卻不能稱之為書法呢?

    田英章書法

    要回答這個問題,首先要搞清楚什麼是書法?

    百度百科對此的解釋是:

    書法是指按照文字特點及其含義,以其書體筆法、結構和章法書寫,使之成為富有美感的藝術作品。

    這裡對書法的定義是一件藝術作品,其載體便是漢字。

    許多搞現代派或者後現代派的朋友,其所依託的是線條和形式,其呈現載體並不是漢字,所以這類作品不能稱之為書法!

    再有,有些人字雖然寫的很漂亮,但其並不能體現書法的藝術之美,這類作品也不能稱之為書法!

    那麼什麼樣的作品才具有書法的藝術之美呢?

    從大的方面來講,書法的藝術之美包含“虛”與“實”兩個方面。

    “實”指的是書法的形質,也就是筆墨、結構、章法等方面。“虛”其實指的是書法的情緒表達。

    鄭板橋書法

    書法的“實”

    書法的“實”是書法外在的具體表現,從大的方面講,包含了書法的筆法、結構、章法、墨法等方面。

    具體可以表現為,用筆的快慢、線條的起伏與向背,寫字時候筆畫的方圓,字型的勢態與用意。在結構上可以理解為一個字的斜與正、疏與密、違與和、大與小、燥與潤等等這些方面的對比,這些條件就構成了這件作品外在的藝術表達。

    在整體的章法上,書法的“實”可以表現為行列之間的錯落、以及賓主關係,包含了氣息的連貫與否,字與字之間的避讓與參差。

    米芾書法

    書法的“虛”

    書法的“虛”是內在的藝術形式,一件作品可以由作者透過線條、結構、章法佈局等方面來體現作者書寫時候的情感狀態。

    比如,被譽為天下第一行書《蘭亭序》,字裡行間的放蕩和蕭散,完全可以透過一件作品的筆法、結體、氣韻來表現。

    《蘭亭序》

    被譽為天下第二行書的《祭侄文稿》,這件作品,通篇氣勢開張,部分字跡甚至還有塗抹的痕跡,在行氣的連貫上、在筆墨的運用上,將作者書寫時候的悲憤之氣表現的淋漓盡致!

    蘇東坡在被貶黃州的時候,恰逢寒食節,孤悽傷感,在一種悲涼的境遇中寫下了天下第三行書《黃州寒食詩帖》,這件曠古絕今的書法作品。篇作品縈繞著一種抑鬱之氣,這種情緒的體現,完全靠的就是書法家的筆法、字法、章法來體現,這件作品用筆以藏鋒為主,部分字跡結體誇張,在章法的勢態中盡顯抑鬱之氣!

    透過兩個大的方面的虛實表達,完成一件完整的書法作品。

    一件真正優秀的書法作品,若是以漂亮、好看而論,則不足以評價其優劣,只有從藝術的更深層次去挖掘,才能真正領略書法的藝術之美!

  • 4 # 鬱香墨

    因為當今人們的心裡,就愛圖個新鮮熱鬧。例如:鄉鎮場上趕集的人,喜歡觀看賣狗皮膏藥的,喜歡看演猴戲的,還有喜歡看雜耍的等等。

    個別人寫醜書,挑逗眾眼為奇,也就習以為常了。

    本人以前負責基層文化單位的文藝工作,記得很清楚的一事,在上世紀九十年代,河南省某縣城的一家民間演出團體,到我地舉行文藝表演。要求我在他們的演出證件上簽字。我看了其證件上的批准單位,有河南鄭州市文化局的批覆。表演內容是豫劇和歌舞。我也無可多言的代表當地政府給簽了字蓋了章。偶爾觀看了一場表演,覺得表演的不錯。可是,在劇院真正坐下來觀看的人數,還不到一百人。門票雖然不貴,每張票只需花五角小錢。回過頭來在集市上看見一人賣狗皮膏藥的,圍觀人數人擠人,至少有一百人以上。這又作何解釋呢?

  • 5 # 錢塘泊廬

    這個說法是有道理的,也是有生活基礎的。

    首先,大眾要喜歡書法其實不容易。書法實在是一門高深的學問也好藝術也好,或者就是這麼一個迷人又難以搞明白的一個專案,一項活動,要搞清楚它的有難度的。很大比例的“大眾”如果沒有經過書法的接觸和薰陶,是難以喜歡上書法的。

    另外一方面,有些所謂的“書法家”所寫的字也是讓人搞不明白的,並且還名氣挺大,頭銜挺大,位置也挺高。但是看看那寫的“書法”又實在不敢恭維。因此,“大眾”只能自認“沒花頭”。不敢認同,又難以參與意見,提出批評。只能說那彆扭的字,很醜的字是高深莫測是神乎其神,來以此進行自嘲,實際是他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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