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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覺得剛邁入律所大門的小白,應當偏重於接觸實務還是學習客戶維護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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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職問官方

    這是一個碩二女生的實習故事。她剛入學時還篤定地認為自己不會走上律師之路。幾份不同的實習下來,已經被很多新客戶和新同事誤認為是二、三年級律師。所以,用心的律所實習,可以給法學生帶來很多。希望她的故事,可以為你帶來啟發。

    // 律所經歷:勤奮換得福自來 //

    我至今仍非常感激第一個帶我的合夥人,直到現在我都稱呼他“老師”,而不是“老闆”。當一個每小時律師費好幾千元的前輩,願意花時間指導一個小實習生修改五遍法律檔案,甚至講解一段文字為什麼要將“對於”和“對”進行替換的時候,我便更加感嘆自己有多麼幸運——在法律職業初階便遇到了大咖親自栽培。

    很多時候,我都覺得正是那段美好的經歷,使我最終選擇了訴訟律師這條鮮有女生走的路。我的老師後來告訴我,其實他平時都沒時間去管任何一個律師,但正是我愛請教的誠懇態度和上庭前的興奮勁兒打動了他。我想說的是:遇到這樣的前輩當然是福氣,但更多時候,這種運氣是需要用自己的認真與勤懇“換”來的。

    // 法院實習:充實而崩潰 //

    依依不捨地離開律所後,我來到了某法院,當時也是陰錯陽差去給庭長做書記員:排庭、庭審記錄、草擬判決…幾乎所有書記員和內勤的活兒我都幹了一遍,過得非常充實卻也一度崩潰。

    其實工作本身使我獲得了很多成就感,但是由於當時在民庭,見到了太多當事人庭上的無理取鬧,也看到了太多法律外的無能為力。讓我感覺到,看似最實操法律的工作,卻反而離法律很遠。當時我就毅然決然打消了當公務員的念頭。

    然而我也不得不說這是一段非常有價值的實習,因為這一段經歷,不僅讓我學會如何與政府部門溝通,也幫助我看清了自己不適合的生活是什麼樣子的。

    // 風控體驗:事少錢多進步甚微 //

    後來經海投去了一家資產管理公司做風控,那段經歷簡直可以叫做“事少錢多離家不近”:工作輕鬆,待遇很棒,同事極為友善,真的是接近完美!只是在工作兩個多月後,我發現自己進步不大,並且預計未來兩年的工作內容都會很相近,不符合我年輕想拼搏的心。不過我認為,也許到了想要結婚生子不想拼命的時候,這樣的公司可能會是絕佳的選擇。

    // Top 15所海投經歷 //

    在確定自己要做律師後,我就開始了海投。需要說明的是,律所這個領域比較特殊,內部推薦是一個捷徑,所以提醒各位學弟學妹,如果有這樣的機會,一定要非常珍惜。但那個時候的我,非和自己過意不去,總想試探一下,如果不尋求任何外力,自己能否找到靠譜的實習。最終的結論是:可以找到,只是需要耐心。

    我當時把 top15 的律所投了個遍,實戰結果是:除了 FD 外,其他所都或多或少給了迴應。最快的是 JY :第一天投簡歷,第二天通知,第三天面試,第四天告訴我第五天開始實習。筆者很愛的 ZL 也算迅速,而且筆試面試流程相當成熟,大約需要一個月左右時間,可以得到一個較為明確的結果。

    需要多說一句,筆者第一次投 HK 的時候,一直杳無音訊所以以為簡歷被刷,時隔一個多月後又投了一次卻馬上有了回信。所以,在海投無果時,只要沒收到拒信可以再投一次,排除各種意外。不僅是HK ,在 JD 我也遇到了同樣情況。

    至於 HW 、 HQ ,當時很快就收到郵件,被告知準備參加面試,但是此後卻再無音訊。更鬱悶的是自己心心念唸的 JH ,竟然在我投簡歷後的第四個月發來筆試通知,而那時候我早已在現在的律所實習兩個月,後來只能歸咎於有緣無分。

    // 訴訟 or 非訴的選擇 //

    關於面試筆試,網上有大量經驗貼,在這裡就不細說了,主要還是談談自己選擇訴訟、非訴的過程。訴訟、非訴無論是工作性質還是工作內容都差別非常大,但是大部分人可能一開始對這二者並沒有特別的喜好。我的建議是,如果你沒有傾向,那麼就回到第一個問題——自己去嘗試。

    當時我可能受到此前經歷的影響,發現自己想去做訴訟,不過當時也遭受了很多非議:做訴訟壓力大、應酬多、起薪低、女生不佔優勢……無論是同學、朋友還是前輩老師都極力反對,而且那時候首先收到的幾個 top 所的實習 offer 竟然也全是非訴,這也導致我曾一度動搖。不過在內心,我有個隱隱的念頭,那就是自己更愛訴訟,因此拒絕了很多誘惑。

    後來發現很多合夥人都對我這一點印象深刻——雖然最後沒能一同工作,但他們都記得有一個小姑娘堅定地表示只做訴訟。現在證明我的這種堅持也是對的。最終我來到了現在這家長期實習(也是第一個給我訴訟 offer )的律所—— JTGC 。

    在職問上回答這天,恰好是我進入 JT 一年的紀念日。其實最初也只是一種嘗試,並沒有確定會不會在這裡做,要做多久,能否留下來。

    // 結語 //

    總體來說,一旦決定進入律師這個行業,早一些實習好處很多:如果在實習時遇到喜歡的合夥人和合適的律所,早早站好位置對職場生涯大有裨益。

    當然,無論是訴訟、非訴都不要幻想實習生活會很輕鬆。所以我在此建議大家一定要在長期實習前寫完畢業論文初稿!對!是寫完初稿!因為一旦你開始實習,就別再奢望還能順利請假專心寫論文。

    當許多客戶或者新同事誤以為我是二三年級律師時,從另一個角度想,可能這正因為我已經讓別人感受到專業性了。當同屆同學還是一副職場新人姿態時,自己經過實習這一年,已經可以處理日常工作並慢慢地學習如何獨當一面了。

    所裡個別同事從研一實習到研三留用:領著不算豐厚的實習補助,做著備受摧殘的律助工作,確實是少有人能熬住的寂寞。但當你看到他們已經完全有能力獨立 handle 一個專案,或者面對客戶時儼然資深律師的架勢,你就會發自肺腑地讚不絕口,完全忘記他可能還沒有進行論文答辯。

    做這樣的回顧既是對自己的梳理,也是希冀讓大家感受到筆者工作辛苦的同時體味到的一種甜蜜的幸福。選工作就像選另一半——不可能奢求十全十美,但如果遇到對的 Ta ,你會心甘情願地付出,並且讚賞那個愛上 ta 一切缺點的自己。

    最後想說的一句就是:請追逐自己的內心,趁我們還年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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