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手架專項施工方案
為進一步貫徹《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實現安全管理規範化、科學化,確保規範施工安全生產,根據該工程建築結構和施工特點、特編制該施工方案。
1、工程概況
1.1本工程位於
建築面積 平方米,長 米,寬 米,高度 米。
2、搭設方案
2.1材料及規格選擇
根據JGJ59-99標準要求,採用鋼管搭設,鋼管尺寸採用φ48×3.5MM,並使用鋼釦件。
2.2搭設尺寸
2.2.1搭設總高度 米,要求隨施工進度搭設,高度超出施工層1.5米。
2.2.2搭設要求,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採用雙排腳手架,架體立杆內側採用安全密目網全封閉圍擋施工。3.2米高搭設首層平網,隨施工進度設隨層網,每隔6米設層間網。
2.2.3構造要求
2.2.3.1立杆間距1.5米,立杆基礎墊通長板(20CM×5CM×4CM長的松木板),使用鋼底座(1CM×15CM×8MM的鋼板)。底座中間設定鋼管芯子,高度大於15CM。離地高度20CM設定縱橫方向掃地杆。連續設定在立杆內側,立杆接長採用對接,且接頭交錯佈置,高度方向錯開50CM以上,相鄰接頭不應在同跨內。接頭距大橫杆與立杆的交接處不應大於50CM。頂層立杆可搭接,長度不應小於1M,兩個扣件。立杆垂直偏差,架高30 M以下時,要求不大於架高的1/200。
2.2.3.2大橫杆
大橫杆間距控制在1.5M,以便立網掛設,大橫杆置立於立杆裡面,每側外伸長度不應小於10CM,但不應大於20CM。杆件接長需對接,接點距主接點的距離不應大於50CM。
2.2.3.3小橫杆
小橫杆搭在大橫杆上面,伸出大橫杆長度不小於10CM,小橫杆間距:立杆與大橫杆交接處必須設小橫杆,腳手板處75CM,且伸入牆內不小於18CM。
2.2.3.4剪刀撐
外腳手架的兩端轉角處,以及中間每隔6-7根(9-15M)立杆應設一組剪刀撐。剪刀撐從基礎開始沿腳手架高度連續設定、寬度不少於6米,最少跨4跨,最多跨6跨,與地面的夾角為:跨6跨時45°、跨5跨時50°、跨4跨時60°。剪刀撐杆件接長需搭接,搭接長度不小於1M,使用三個扣件均勻分佈,端頭距扣件不小於10CM。
2.2.3.5腳手板
應滿鋪腳手板,嚴禁探頭板,不得高低不平,並要設定擋腳板,擋腳板高度為18CM。滿鋪距牆小於10CM。
2.3架體與建築物拉結
腳手架高度在7M以上及每高4M,水平每隔6M同建築物牢固拉結,內外用50CM鋼管固定。並加設頂撐使之同時承受拉力和壓力,保證架與建築物之間連線牢固,不搖晃、不倒塌。
2.4排水措施:架底處不得有積水,並設排水溝。
3、腳手架驗收
3.1外腳手架必須由持證人員搭設,隨樓層的增高逐層對其進行檢查及分段驗收,高度9M驗收一次,不符合要求的應迅速整改。
3.2外腳手架分段驗收應按JGJ59-99中“外腳手架檢查評分表”所列專案和施工方案要求的內容進行檢查,填寫驗收記錄單,並有搭設人員、安全員、施工員、專案經理簽證,方能交付使用。
3.3必須有量化的驗收內容。
4、外腳手架搭設的勞力安排
4.1根據工程規模和外腳手架的數量確定搭設人員的人數,明確分工並進行技術交底。
4.2必須建立由專案經理、施工員、安全員、搭設技術人員組成的管理機構,搭設負責人向專案經理負責,負有指揮、調配、檢查的直接責任。
4.3外腳手架的搭設和拆除必須配備有足夠的輔助人員和必要的工具。
5、外腳手架搭設的安全技術措施
5.1外腳手架立杆基礎外側應挖排水溝,以防雨水浸泡地基。
5.2外腳手架不得搭設在距離架空線路的安全距離內,並做好可靠的防雷接地處理。
5.3外腳手架必須及時維修加固,以達到堅固穩定,確保施工安全。
5.4外腳手架嚴禁鋼竹、鋼木混搭,禁止扣件、繩索、鐵絲、竹蔑混用。
5.5外腳手架搭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正確使用安全帽、安全網、穿防滑鞋。
5.6嚴格控制施工荷載,腳手板上不得集中堆料,施工荷載不得大於2KN/M2。
5.7控制扣件螺栓擰緊力矩,採用扭力扳手,扭力矩控制在40-50N.M範圍內。
5.8嚴禁腳手板存在探頭板,鋪設腳手板以及多層作業時,應儘量使施工荷載內、外傳遞平衡。
5.9保證腳手架的整體性,不得與井架、塔吊一併拉結,不得截斷架體。
6外腳手架拆除的安全技術措施
6.1拆架前,全面檢查擬拆腳手架,根據檢查結果,擬定出作業計劃,報請批准,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後才準工作。作業計劃一般包括:拆架的步驟和方法、安全措施、堆料堆放地點、勞動組織安排等。
6.2拆架時應劃分作業區,周圍設防護圍欄,豎立警戒標誌,地面應設專人指揮,禁止非工作人員進入。
6.3拆架的高處作業人員應戴好安全帽,繫好安全帶,紮裹腿,穿軟底防滑鞋。
6.4拆架程式遵守由上而下,先搭後拆的原則,即先拆拉桿、腳手板、剪刀撐、斜撐,而後拆小橫杆、大橫杆、立杆等,並按一步一清的原則依次進行,嚴禁上下同時進行拆架作業。
6.5拆立杆時,要先抱住立杆在拆最後兩個扣,拆除大橫杆、斜撐、剪刀撐時,應先拆中間扣件,然後托住中間,再解端頭扣。
6.6連牆杆(拉結點)應隨拆除進度逐層拆除,拆拋撐時,應用臨時撐支住,然後才能拆除。
6.7拆除時,要同一指揮,上下呼應,動作協調,當解開與另一人有關的結釦時,應先通知對方,以防墜落。
6.8拆架時嚴禁觸及腳手架附近電源線,以防觸電事故。
6.9在拆架時,不得中途換人,如必須換人時,應將拆除情況交代清楚後方可離開。
6.10拆下的材料要及時下運,嚴禁拋擲,運至地面的材料應按指定地點隨拆隨運,分類堆放,當天拆當天清,拆下的扣件要集中回收處理
腳手架專項施工方案
為進一步貫徹《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實現安全管理規範化、科學化,確保規範施工安全生產,根據該工程建築結構和施工特點、特編制該施工方案。
1、工程概況
1.1本工程位於
建築面積 平方米,長 米,寬 米,高度 米。
2、搭設方案
2.1材料及規格選擇
根據JGJ59-99標準要求,採用鋼管搭設,鋼管尺寸採用φ48×3.5MM,並使用鋼釦件。
2.2搭設尺寸
2.2.1搭設總高度 米,要求隨施工進度搭設,高度超出施工層1.5米。
2.2.2搭設要求,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採用雙排腳手架,架體立杆內側採用安全密目網全封閉圍擋施工。3.2米高搭設首層平網,隨施工進度設隨層網,每隔6米設層間網。
2.2.3構造要求
2.2.3.1立杆間距1.5米,立杆基礎墊通長板(20CM×5CM×4CM長的松木板),使用鋼底座(1CM×15CM×8MM的鋼板)。底座中間設定鋼管芯子,高度大於15CM。離地高度20CM設定縱橫方向掃地杆。連續設定在立杆內側,立杆接長採用對接,且接頭交錯佈置,高度方向錯開50CM以上,相鄰接頭不應在同跨內。接頭距大橫杆與立杆的交接處不應大於50CM。頂層立杆可搭接,長度不應小於1M,兩個扣件。立杆垂直偏差,架高30 M以下時,要求不大於架高的1/200。
2.2.3.2大橫杆
大橫杆間距控制在1.5M,以便立網掛設,大橫杆置立於立杆裡面,每側外伸長度不應小於10CM,但不應大於20CM。杆件接長需對接,接點距主接點的距離不應大於50CM。
2.2.3.3小橫杆
小橫杆搭在大橫杆上面,伸出大橫杆長度不小於10CM,小橫杆間距:立杆與大橫杆交接處必須設小橫杆,腳手板處75CM,且伸入牆內不小於18CM。
2.2.3.4剪刀撐
外腳手架的兩端轉角處,以及中間每隔6-7根(9-15M)立杆應設一組剪刀撐。剪刀撐從基礎開始沿腳手架高度連續設定、寬度不少於6米,最少跨4跨,最多跨6跨,與地面的夾角為:跨6跨時45°、跨5跨時50°、跨4跨時60°。剪刀撐杆件接長需搭接,搭接長度不小於1M,使用三個扣件均勻分佈,端頭距扣件不小於10CM。
2.2.3.5腳手板
應滿鋪腳手板,嚴禁探頭板,不得高低不平,並要設定擋腳板,擋腳板高度為18CM。滿鋪距牆小於10CM。
2.3架體與建築物拉結
腳手架高度在7M以上及每高4M,水平每隔6M同建築物牢固拉結,內外用50CM鋼管固定。並加設頂撐使之同時承受拉力和壓力,保證架與建築物之間連線牢固,不搖晃、不倒塌。
2.4排水措施:架底處不得有積水,並設排水溝。
3、腳手架驗收
3.1外腳手架必須由持證人員搭設,隨樓層的增高逐層對其進行檢查及分段驗收,高度9M驗收一次,不符合要求的應迅速整改。
3.2外腳手架分段驗收應按JGJ59-99中“外腳手架檢查評分表”所列專案和施工方案要求的內容進行檢查,填寫驗收記錄單,並有搭設人員、安全員、施工員、專案經理簽證,方能交付使用。
3.3必須有量化的驗收內容。
4、外腳手架搭設的勞力安排
4.1根據工程規模和外腳手架的數量確定搭設人員的人數,明確分工並進行技術交底。
4.2必須建立由專案經理、施工員、安全員、搭設技術人員組成的管理機構,搭設負責人向專案經理負責,負有指揮、調配、檢查的直接責任。
4.3外腳手架的搭設和拆除必須配備有足夠的輔助人員和必要的工具。
5、外腳手架搭設的安全技術措施
5.1外腳手架立杆基礎外側應挖排水溝,以防雨水浸泡地基。
5.2外腳手架不得搭設在距離架空線路的安全距離內,並做好可靠的防雷接地處理。
5.3外腳手架必須及時維修加固,以達到堅固穩定,確保施工安全。
5.4外腳手架嚴禁鋼竹、鋼木混搭,禁止扣件、繩索、鐵絲、竹蔑混用。
5.5外腳手架搭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正確使用安全帽、安全網、穿防滑鞋。
5.6嚴格控制施工荷載,腳手板上不得集中堆料,施工荷載不得大於2KN/M2。
5.7控制扣件螺栓擰緊力矩,採用扭力扳手,扭力矩控制在40-50N.M範圍內。
5.8嚴禁腳手板存在探頭板,鋪設腳手板以及多層作業時,應儘量使施工荷載內、外傳遞平衡。
5.9保證腳手架的整體性,不得與井架、塔吊一併拉結,不得截斷架體。
6外腳手架拆除的安全技術措施
6.1拆架前,全面檢查擬拆腳手架,根據檢查結果,擬定出作業計劃,報請批准,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後才準工作。作業計劃一般包括:拆架的步驟和方法、安全措施、堆料堆放地點、勞動組織安排等。
6.2拆架時應劃分作業區,周圍設防護圍欄,豎立警戒標誌,地面應設專人指揮,禁止非工作人員進入。
6.3拆架的高處作業人員應戴好安全帽,繫好安全帶,紮裹腿,穿軟底防滑鞋。
6.4拆架程式遵守由上而下,先搭後拆的原則,即先拆拉桿、腳手板、剪刀撐、斜撐,而後拆小橫杆、大橫杆、立杆等,並按一步一清的原則依次進行,嚴禁上下同時進行拆架作業。
6.5拆立杆時,要先抱住立杆在拆最後兩個扣,拆除大橫杆、斜撐、剪刀撐時,應先拆中間扣件,然後托住中間,再解端頭扣。
6.6連牆杆(拉結點)應隨拆除進度逐層拆除,拆拋撐時,應用臨時撐支住,然後才能拆除。
6.7拆除時,要同一指揮,上下呼應,動作協調,當解開與另一人有關的結釦時,應先通知對方,以防墜落。
6.8拆架時嚴禁觸及腳手架附近電源線,以防觸電事故。
6.9在拆架時,不得中途換人,如必須換人時,應將拆除情況交代清楚後方可離開。
6.10拆下的材料要及時下運,嚴禁拋擲,運至地面的材料應按指定地點隨拆隨運,分類堆放,當天拆當天清,拆下的扣件要集中回收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