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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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甘肅視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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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莊生荒谷
我不懂書法。關於“和”之一字,卻有點體會。浪裡白條張順與黑旋風李逵拼命互有輸贏之後,彼此惺惺相惜,“和”就來了。陶淵明在官場受盡了氣,回家種田喝酒,採菊東籬下,悠然見南山;晨興理荒穢,帶月荷鋤歸……“和”字瀰漫在桃花源的空氣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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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陋室痴
這種想法不僅妥當,我有不同看法,書法講究抑揚頓挫,與和字沒有關係,抑是向低,揚是趨高,頓是偏右,挫是走左;都不是一個會合點。和,就是作者的中庸,不高不低,不偏不倚,那何來風采呢?就像一幅山水畫,高山巍峨,長河橫流,方顯出絕麗佳姿;又如黃河大合唱,一會兒引吭高歌,一會兒低聲歌唱,高低搭配嗎。何來和?何來中庸呢?
什麼樣的書法才算是好的呢?我認為就是一個“和”字。一件作品要達到“和”的最佳境界,是一個什麼狀態呢?線條的長短粗細、用墨的濃淡枯潤、點畫間的隔格距離、字與字之間的大小參差,等等,都能做到既沒有過,也沒有不到位,恰到好處的“中庸”狀態,這樣的書法才是好作品。
那麼,怎樣才能甄別出一件作品的優劣,如何才能寫出一件好作品?我認為,應從用筆、結構、章法這三個方面來著手。
講到用筆,自然要說立體感。一般來說,中國古代的書法家,寫字都喜歡中鋒用筆。因為中鋒用筆寫出來的字,就具有立體感。中鋒行筆的特點是筆畫比較飽滿、渾厚、圓潤,有句話叫“存筋藏鋒,滅跡隱端”“藏頭護尾”,這是對中鋒行筆的形象描述。然而側鋒行筆截然不同,就是筆尖側著鋒,從左下開始入筆寫出去,鋒芒畢露,比較張揚。生活當中有一種人的性格也是這樣的,對應於筆法上,就是側鋒取法。大家看唐代馮承素《蘭亭序》摹本,雖然沒見到過王羲之的《蘭亭序》真跡,但是可以據此摹本推測,《蘭亭序》的真跡大概也是中鋒用筆來書寫的。比如明代張瑞圖的作品裡字字可見典型的側鋒用筆,造就了他張揚不羈的書風。大家將這兩幅作品相互對比,就能看出區別。雖然歷史上一般的書法家都喜歡並且慣於中鋒用筆,但是我們也不能說中鋒用筆就是好,側鋒用筆就是不好。這就像是低調、內斂的人就是好,張揚、外露的人就不好一樣。待人接物,有時候需要低調內斂,有時候也需要放開一下,適當張揚一下。人就是這麼一種複合性的性格,那麼在一件作品當中,有時候用中鋒,有時候用側鋒,也是一個道理。比如這件王珣的《伯遠帖》,是如今流傳下來為數不多的一件魏晉書法真跡,應該是體現了魏晉書法作品的最高境界,每個字無時無刻不是處在隨機的變動當中,完全是根據書寫者當時的心情而來,一會兒是中鋒,一會兒根據需要也可以用側鋒,而絕對不是事先謀劃好、固定好的,否則那就無法稱之為藝術。講到《伯遠帖》,還有兩件作品也必須要提到,一件是王羲之的《快雪時晴帖》,一件是王獻之的《中秋帖》,它們被清代的乾隆皇帝視為一生當中最稀有的三件寶貝,他的書齋號“三希堂”就是因此而來。這兩件作品沒有真跡傳世,都是唐代人的摹本,《快雪時晴帖》今天藏在臺北故宮博物院,《中秋帖》跟《伯遠帖》則藏在北京故宮博物院。
用筆除了要有立體感之外,還要講究變化感。這個變化是指用墨的濃淡枯潤的變化,變化越豐富,作品顯得越有味道。除此之外,還有線條的長短變化,變化的節奏感。節奏感常常用於音樂,而書法也有節奏感。如果下筆重一點,用墨濃一點,線條粗一點,就好像一首樂曲節奏中的重拍音符;如果下筆輕一點,用墨淡一點,線條細一點,就好像一首樂曲的弱拍音符;如果線條長一點,就好像樂曲當中的延長音;如果筆畫似斷非斷,就好像樂曲當中的休止符。由此可見,藝術之間雖然門類有所分別,然而內在的實質基本是相通的。還有力量感,就是一個字當中,肯定有一個“眼”在那裡,寫任何字,如果抓不到或是寫不出這個“眼”,那這個字是沒有味道的,也是沒有神采的。有了這個“眼”,這個字突然之間就活了起來,靈動了起來。
在結構方面,怎麼樣把一個字寫得漂亮,一定要掌握一個原則,就是“整齊平正,長短合度,疏密均衡”。這樣的字寫出來才會四平八穩,穩如泰山,同時也符合了“中庸”的美感。此外,如果能“在平正中見出險絕,險絕中求得趣味”,那這個字就更加神采奕奕了。但是不管怎麼變,整個字在你的手下,一定要有個原則,就是不改變點畫在字形中的排列次序,從改變點畫的粗細、點畫之間的距離、角度或增減點畫等產生的結構變化。總而言之要以“和”為最高的原則。線條太粗、太細、太長、太短都不好看,要恰到好處。
寫字還要乾乾淨淨,清清爽爽,來龍去脈交代得清清楚楚。相對楷書而言,行書、草書受情感波動的影響比較大,所以在書寫過程中,隨時都處在“變易”當中。而“變易”是中國傳統文化當中一個最重要的特點,要把“變易”落實到位,是不容易的。在寫字上,寫到最高境界就是該收的要收,該放的要放。懂得了該與不該,也就懂得了中國文化。
在章法上,能把每個字寫好並不難,但是若能把很多字串在一起,每一處的關係也都能處理得很到位,那就不是那麼容易了,這大概就叫章法。它包括正文、題款、印章,可以呈現為條幅、橫幅、斗方、扇面等很多樣式。正文可以是抄寫古人的詩詞文章、警句格言,也可以是自己撰寫的文字。落款的字一定要比正文小一點,蓋的印章一定要比落款小一點,這樣才會好看。總之正文要大,落款要小,印章更要小,印章永遠只是起到一個點綴的作用,這是一種約定俗成的美的狀態。大概在元初的時候,書畫家們才有意識地在作品上蓋印章,蓋印章的目的通常是為了點綴,或是起到證物的作用。
說到章法,這裡就來談一談蘇東坡的《北遊帖》。蘇東坡曾在杭州當官,後來被朝廷派去密州、徐州一帶任職。那段時間,他非常懷念在杭州生活的日子。有一天,他接到杭州一位方外故友可久的一封信,更加勾起了他對杭州的思念。《北遊帖》就是蘇東坡對可久的一封覆信,信中所謂“北遊五年,塵垢所蒙,已化為俗吏矣。不知林下高人猶復不忘耶”,流露出自己對杭州生活的懷念。一件書法作品的極致狀態,其實就是體現了中國哲學的“關係”。一個人達到最高境界的時候,他也絕對可以在兩個極端之間自由遊走。在蘇東坡的這幅作品中,他將“蒙”寫得很大,而隨後又把“已”字寫得很小,如此放手自由創作而不顯突兀與失誤,是在於他把握住了中國文化當中的密碼。所以,我們研讀古代的法帖,其實也是在與古人對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