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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文微微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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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zuo最好self
我是做健康管理營養師的,
經常給顧客做一些疾病的講解,以及相關營養品以及食品的推薦。
做的時間久了,就養成一個習慣。會把那些常識帶給身邊的家人或者朋友,會告訴他們這樣的生活方式不對,那樣的飲食習慣不好。以及他們給我說身體怎麼不舒服的時候,我能毫不猶豫得告訴他們哪裡有問題,應該怎麼調理,以及生活中哪些東西對我們比較多,如何調節飲食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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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尖椒部落
寫這個故事前,我先帶大家瞭解一下什麼是職業病。職業病,顧名思義,就是指在工作中因工作環境因素引起的疾病,在廣義上均可稱為職業病。
但在法律意義上,職業病具有一定的範圍,通常指政府主管部門明文規定的法定職業病。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很多職業病病人平時看起來與常人無異,其實患職業病的病人遭受著常人無法理解的病痛和折磨,職業病的症狀會滲透在病人的日常生活、工作中……職業病無孔不入,三百六十行,行行都有罹患職業病的可能性。
上面說了,職業病在法律意義上,具有一定的範圍限制,要符合政府主管部門明文規定的法定職業病目錄。職業病需要漫長的診斷過程,確診後才能享受職業病有關待遇。
故事中的這位小賴(化名),就是經過漫長的職業病診斷的法律程式,確診的職業病病人。她來自湖北,是在東莞工作的新莞人。
以下是小賴的自述。
插畫師:李永健
2006年6月,我入職東莞長安鎮一家大型製鞋公司,憑著農村女孩的單純和不怕辛苦的工作態度,在這家企業一工作就是十幾年。工作期間擔任輔助工、多功能手,負責針車、排頭、擦膠等。工作中接觸油性膠水、藥水、還接觸白膠。
2013年4月我感覺身體變差,經常感冒,出現頭暈乏力等症狀,之後曾在多家醫院檢查,檢查結果是血小板減少。從此,我開始了職業病維權之路。
2015年11月26日,我向廣東省職業病防治院提請職業病診斷,2016年8月5日,廣東省職業病防治院作出《粵職診【2016】263號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我被診斷為“職業性慢性中毒苯中毒(血小板減少症)”。
我拿到診斷證明那一瞬間,整個腦子一片空白,想如何把這個事實告訴家人,又如何告訴唯一的兒子。可是事實就是事實,誰也沒辦法改變。
就在欲哭無淚的時候,我收到廣東省職業病鑑定中心寄過來的職業病鑑定受理通知書,得知公司不服廣東職業病防治院作出的診斷證明書,依法提出職業病鑑定。2017年3月28日廣東省廣州職業病診斷鑑定委員會作出職業病鑑定書,鑑定我患有“職業性慢性中毒苯中毒(血小板減少症)”。
即便多方面診斷和鑑定我患上了職業病,但是公司還是不肯收手,繼續利用他強我弱的優勢,再次提出省級職業病鑑定。2018年1月30日廣東省職業病診斷鑑定委員會也得出了同樣得鑑定結論。
在職業病鑑定過程中,從公司的代理人言語中,我得知公司這樣故意提出鑑定的目的,就是想用職業病診斷程式攔住我,讓我無經濟能力支撐下去,讓我半途而廢,自願放棄。
這樣可以起到殺一儆百的效果,讓公司的其他職工主動放棄職業病診斷。這只是其一。其二,公司為逃脫職業病治療與賠償責任,故意鑽法律空子,故意設定障礙,規避賠償責任。
我這樣說是有根據的。例如公司有幾個和我同樣病情的工友,他(她)們在公司的安排下進行職業病診斷,診斷結果出來後公司沒有提出市級和省級鑑定,他們在兩年內走完整個職業病診斷,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程式。
而我從發病至今,經歷了6年,2193天,即便這樣,公司連勞動能力鑑定也要走完鑑定、複評、省級鑑定三個程式。
在我患上職業病的這六年日子裡,經歷了常人無法理解的痛苦和折磨,我來說說我所受過的罪。
診斷前三年,我每年都要去住一次院。那個時候,我要養母親和我的兒子,還要定時給我孃家半身不遂的老父親想辦法寄生活費回去,住院幾年下來,打工的所有積蓄都花光了。
出院後回車間工作時,主管處處刁難我,總是安排難度大的工件給我做,做不完就會大發雷霆的訓斥我,說我怎麼這麼笨,這麼簡單的工件都做不好,甚至以這個理由勸我辭職。
即便公司這樣對我,也不能就這樣讓我屈服。我要繼續和病魔做鬥爭,還要和公司繼續周旋到底,讓公司還我一個公道。
在第二次住院時,我認識好心的小霜妹妹,也認識了友維工友公益服務中的小田,還得到了四川老家鄰居,張才萍孃孃的幫忙,她到處跑腿給我籌款,2014年幫我湊到了兩千多塊錢。雖然錢不多,可是給我帶來很大的幫助和生存的希望。
插畫師:補藥臉
直到2016,公司願意為我出錢看病,我才鬆了一口氣。可是天天面對的除了藥還是藥,一三五吃中藥,二四六吃西藥。說不好我的下輩子都要靠藥來維持。這只是我生病的經歷,如果要說打工的經歷,實在是幾天幾夜都說不完,今天說到這裡吧!
經過這次馬拉松式職業病診斷後,我覺得職業病診斷實在是太難了,不僅耗費了我大量的費用,更摧殘著我的心靈和維權意志。我個人覺得職業病維權難,不光是因為用人單位鑽法律空子,故意設定障礙,規避賠償責任,更因為現有的法律對職業病診斷(鑑定)設定過高、繁瑣的准入條件。
《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職業病診斷鑑定需要提供有關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和健康監護等資料,但是這些資料都是由用人單位保管的,職工根本無法提供。
職業病已經嚴重影響了我和家人的的日常生活,甚至影響到社會和諧發展和公共衛生問題。因此,加強職業病防治工作,需要我們每個人的不懈努力,攜手共進。職業病防治也需要每位職工提高自我防護意識,多學習與職業病相關的知識,瞭解工作中相關的職業危害,提高自身維權意識,從而維護自身權利,拒絕職業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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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醫生 所以我的職業病就是強迫症 必須仔細再仔細
導致在生活中也是對任何事都不放心 一而再再而三的確認窗戶關了嗎 煤氣關了嗎 水管關了嗎 燈關了嗎 門鎖好了嗎等等此類的
嚴重的時候會用厭惡療法自我刺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