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和懲罰,像火車行駛的兩條軌道,是大部分家長和老師教育孩子最主要的方法。長期以來,我們一直這樣。可是,這真的是好方法嗎?
首先,我們來看看為什麼這種方式會如此經久不衰,讓人們一直習慣於用這種方法?
這是我們思維方式的問題。人有線性思維的天生弱點。
犯錯了——我懲罰你——你受罰了——於是你改了;
做得好——我獎勵你——你很開心——你下次做得更好。
這就是典型的線性思維。而是我們卻是生活在一個網裡面,不是在一條直線上。網的思維是豐富複雜,相互影響。可是線性思維能將我們的處理簡單化,省心化,無需思考。所以我們喜歡並擅長用這樣的方法。
這樣的方法最初是由行為主義者提出來的,透過利用刺激去影響動物的行為,行為主義學者發現:可以透過強化(獎勵)或懲罰來鼓勵或壓制行為出現的頻率。行為主義是最容易“立竿見影”的一種教育方法,也很方便實施,所以獎勵和懲罰被廣泛應用於學校教育,家庭教育,公司管理.....
但是為什麼一直流傳下來的方法現在被廣大詬病,首先從心理學的最最基礎的問題來說,對孩子施以獎勵或懲罰,憑的是什麼?還不是家長或老師高高在上的大人特權。我們會對自己的伴侶,自己的朋友進行獎勵或者懲罰嗎?不會。因為我們彼此都是平等的,可是一到孩子這裡,說好“平等”,說好的“尊重”哪去了?不過還是家長或教師權威的另一種表現,無論多少支援獎勵與懲罰的人怎樣強調在實行時要尊重孩子,壓根就是偽命題,本身的行為就已經構成了對孩子的“不尊重”,還談何尊重?
“懲罰”,很多家長都能夠意識到懲罰對孩子是不好的。從心裡層面上,懲罰會給孩子帶來很多負面的影響。孩子會懷疑,父母還愛我嗎?愛我為什麼懲罰我?導致孩子對父母產生敵意。
《正面管教》裡就表示,懲罰會造成的三個R:
1. 反叛:“他們不能強迫我。我要做自己想做的事。”
2. 報復:“我要扳平並反擊,即便這會危害我的未來。”
3. 退縮:a. 低自尊:“我一定是個壞人。”
b. 偷偷摸摸:“我下次絕不讓他們抓到。”
長期受懲罰的孩子還會變得越來越無所謂,越乎不在乎,變成了“老油條”,成為了很多老師眼中的“厚臉皮”,不知反省的孩子。
至於孩子的歸屬感和自我價值感更是遭到破壞。因為懲罰不過只是行為,而行為背後的信念——尋求歸屬感和價值感的錯誤方式,卻如隱藏起來的影子,讓人無法獲知。因此,懲罰也只是治標不治本。
而班級最佳化大師的官網也貼出了很吸引人的廣告語,“讓我們一起用學生喜歡的方式,打造歡樂、有序的課堂。”還徵集了很多老師利用班級最佳化大師的管理班級的好點子,讓老師們彷彿找到了一個神器,能真正把學生改頭換面,重新做人。
但是,用了將近快一個學期,發現每次排名靠前的永遠都是那幾個人,他們永遠積極去贏得各種分,也改善了一部分孩子的行為,可是還是有相當一部分同學維持原狀,不為所動,然而我們的教育應該是針對所有的孩子,讓所有的孩子都因為我們的教育行為而受益。
這就要從人類行為的驅動力來說了。
是什麼,讓我們去行動?去做一件事情?
1.0 生物性:滿足生物性需求,飲食止餓,穿衣保暖;
2.0 外在動機:作出特定行為時,環境會帶來獎勵和懲罰;
3.0 內在動機:我們想要主導自己的生命,學習並創造新事物,透過自己讓世界更好的內在需要。
在最初的原始社會,人們只有生理需求和安全需求,所以生物性去促使我們祖先過集體生活,保護自己,狩獵生存。這是一切活動的目的——活下來。隨著時代的發展,人類已經傲然於世上,不再有生理和安全的憂慮,接下來在封建社會和工業時代人與人的不平等造就了用獎勵和懲罰來進行人為控制。而現代化的今天,我們卻需要更多自我的內驅力,去實現創造性的工作,滿足自己的歸屬感和自我價值感。
所以,時代在變化,我們人類的行為也發生了變化。
而在如今社會,很顯然獎勵有短暫的行為激勵作用,但是會破壞更有力量和持久的內在動機,提高了短期積極性卻以損害長期的積極性為代價。這是一種短視行為。
有一個小故事就是體現了獎勵的強大破壞力。
一群小孩在一個老人家前玩,玩得很是開心。老人不堪其擾,於是給每個孩子25美分,感謝他們讓他家變得熱鬧。孩子們很高興,第二天照常來,老人卻只給了他們15美分。有點小失望,可是還是欣然接受。第三天第四天,老人給得越來越少,甚至不給了,他們覺得自己在這裡玩鬧的工作沒有價值了,於是再也不來了。
獎勵讓他們忘記了他們曾經來這裡玩的內在動機——因為好玩,眼睛只盯著報酬,當報酬沒有了,就不幹了,即使當初沒有報酬玩得更開心。
所以,這也是為什麼上課時我說可以加分,他們的手就高高舉起(也還只是一部分人),當不說有分加時,舉手的人數明顯少了。舉手在孩子們看來只是為了加分,卻忘記了舉手可以認真跟隨老師的步伐,而對自己的學習有幫助。
所以獎勵往往就是一葉障目不見泰山。
那麼不獎勵也不懲罰,作為父母或老師的我們是否有種江郎才盡之感?如何做?
1.對於好的行為, 不獎勵,但是可以鼓勵
鼓勵不是表揚,不是一個勁地誇,太棒了,你好棒。而是針對行為來鼓勵,如:你今天作業完成得很工整;你會自己騎腳踏車了!
這些都是針對具體行為認可孩子付出的努力。孩子自己的努力得到了認可與肯定,自我價值感也蹭蹭上漲,從而更加激發孩子的內驅力。
2. 對於差的行為,堅定而和善地告訴孩子,不可以
孩子從出生開始到長成社會人,必須有很多行為需要家長教導。在他的行為不能為社會所接納或者說對他人造成影響時,你只需和善而堅定地告訴他,不可以。
我兒子六六就會喜歡去拿別人的東西,我會制止他,溫柔地告訴他,這是別人的東西,我們不能拿。
一個從小在尊重,自然養育下長大的孩子一定是能夠聽懂的我們的“不可以”。並配合我們,並與我們合作。
所以,不要再對我們的孩子獎勵或懲罰了,他們生來平等,他們有著自己的內驅價值體系。
獎勵和懲罰,像火車行駛的兩條軌道,是大部分家長和老師教育孩子最主要的方法。長期以來,我們一直這樣。可是,這真的是好方法嗎?
首先,我們來看看為什麼這種方式會如此經久不衰,讓人們一直習慣於用這種方法?
這是我們思維方式的問題。人有線性思維的天生弱點。
犯錯了——我懲罰你——你受罰了——於是你改了;
做得好——我獎勵你——你很開心——你下次做得更好。
這就是典型的線性思維。而是我們卻是生活在一個網裡面,不是在一條直線上。網的思維是豐富複雜,相互影響。可是線性思維能將我們的處理簡單化,省心化,無需思考。所以我們喜歡並擅長用這樣的方法。
這樣的方法最初是由行為主義者提出來的,透過利用刺激去影響動物的行為,行為主義學者發現:可以透過強化(獎勵)或懲罰來鼓勵或壓制行為出現的頻率。行為主義是最容易“立竿見影”的一種教育方法,也很方便實施,所以獎勵和懲罰被廣泛應用於學校教育,家庭教育,公司管理.....
但是為什麼一直流傳下來的方法現在被廣大詬病,首先從心理學的最最基礎的問題來說,對孩子施以獎勵或懲罰,憑的是什麼?還不是家長或老師高高在上的大人特權。我們會對自己的伴侶,自己的朋友進行獎勵或者懲罰嗎?不會。因為我們彼此都是平等的,可是一到孩子這裡,說好“平等”,說好的“尊重”哪去了?不過還是家長或教師權威的另一種表現,無論多少支援獎勵與懲罰的人怎樣強調在實行時要尊重孩子,壓根就是偽命題,本身的行為就已經構成了對孩子的“不尊重”,還談何尊重?
“懲罰”,很多家長都能夠意識到懲罰對孩子是不好的。從心裡層面上,懲罰會給孩子帶來很多負面的影響。孩子會懷疑,父母還愛我嗎?愛我為什麼懲罰我?導致孩子對父母產生敵意。
《正面管教》裡就表示,懲罰會造成的三個R:
1. 反叛:“他們不能強迫我。我要做自己想做的事。”
2. 報復:“我要扳平並反擊,即便這會危害我的未來。”
3. 退縮:a. 低自尊:“我一定是個壞人。”
b. 偷偷摸摸:“我下次絕不讓他們抓到。”
長期受懲罰的孩子還會變得越來越無所謂,越乎不在乎,變成了“老油條”,成為了很多老師眼中的“厚臉皮”,不知反省的孩子。
至於孩子的歸屬感和自我價值感更是遭到破壞。因為懲罰不過只是行為,而行為背後的信念——尋求歸屬感和價值感的錯誤方式,卻如隱藏起來的影子,讓人無法獲知。因此,懲罰也只是治標不治本。
而班級最佳化大師的官網也貼出了很吸引人的廣告語,“讓我們一起用學生喜歡的方式,打造歡樂、有序的課堂。”還徵集了很多老師利用班級最佳化大師的管理班級的好點子,讓老師們彷彿找到了一個神器,能真正把學生改頭換面,重新做人。
但是,用了將近快一個學期,發現每次排名靠前的永遠都是那幾個人,他們永遠積極去贏得各種分,也改善了一部分孩子的行為,可是還是有相當一部分同學維持原狀,不為所動,然而我們的教育應該是針對所有的孩子,讓所有的孩子都因為我們的教育行為而受益。
這就要從人類行為的驅動力來說了。
是什麼,讓我們去行動?去做一件事情?
1.0 生物性:滿足生物性需求,飲食止餓,穿衣保暖;
2.0 外在動機:作出特定行為時,環境會帶來獎勵和懲罰;
3.0 內在動機:我們想要主導自己的生命,學習並創造新事物,透過自己讓世界更好的內在需要。
在最初的原始社會,人們只有生理需求和安全需求,所以生物性去促使我們祖先過集體生活,保護自己,狩獵生存。這是一切活動的目的——活下來。隨著時代的發展,人類已經傲然於世上,不再有生理和安全的憂慮,接下來在封建社會和工業時代人與人的不平等造就了用獎勵和懲罰來進行人為控制。而現代化的今天,我們卻需要更多自我的內驅力,去實現創造性的工作,滿足自己的歸屬感和自我價值感。
所以,時代在變化,我們人類的行為也發生了變化。
而在如今社會,很顯然獎勵有短暫的行為激勵作用,但是會破壞更有力量和持久的內在動機,提高了短期積極性卻以損害長期的積極性為代價。這是一種短視行為。
有一個小故事就是體現了獎勵的強大破壞力。
一群小孩在一個老人家前玩,玩得很是開心。老人不堪其擾,於是給每個孩子25美分,感謝他們讓他家變得熱鬧。孩子們很高興,第二天照常來,老人卻只給了他們15美分。有點小失望,可是還是欣然接受。第三天第四天,老人給得越來越少,甚至不給了,他們覺得自己在這裡玩鬧的工作沒有價值了,於是再也不來了。
獎勵讓他們忘記了他們曾經來這裡玩的內在動機——因為好玩,眼睛只盯著報酬,當報酬沒有了,就不幹了,即使當初沒有報酬玩得更開心。
所以,這也是為什麼上課時我說可以加分,他們的手就高高舉起(也還只是一部分人),當不說有分加時,舉手的人數明顯少了。舉手在孩子們看來只是為了加分,卻忘記了舉手可以認真跟隨老師的步伐,而對自己的學習有幫助。
所以獎勵往往就是一葉障目不見泰山。
那麼不獎勵也不懲罰,作為父母或老師的我們是否有種江郎才盡之感?如何做?
1.對於好的行為, 不獎勵,但是可以鼓勵
鼓勵不是表揚,不是一個勁地誇,太棒了,你好棒。而是針對行為來鼓勵,如:你今天作業完成得很工整;你會自己騎腳踏車了!
這些都是針對具體行為認可孩子付出的努力。孩子自己的努力得到了認可與肯定,自我價值感也蹭蹭上漲,從而更加激發孩子的內驅力。
2. 對於差的行為,堅定而和善地告訴孩子,不可以
孩子從出生開始到長成社會人,必須有很多行為需要家長教導。在他的行為不能為社會所接納或者說對他人造成影響時,你只需和善而堅定地告訴他,不可以。
我兒子六六就會喜歡去拿別人的東西,我會制止他,溫柔地告訴他,這是別人的東西,我們不能拿。
一個從小在尊重,自然養育下長大的孩子一定是能夠聽懂的我們的“不可以”。並配合我們,並與我們合作。
所以,不要再對我們的孩子獎勵或懲罰了,他們生來平等,他們有著自己的內驅價值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