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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山莊閒客19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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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諮詢師天生
我覺得物業費不但不該取消,反而應該嚴厲懲罰那些不交物業費的人。
當然同時還得嚴厲懲罰收了物業費不幹活的物業。
因為物業費是你居住環境的管理費,你環境垃圾的清掃,保潔,管理,保安,都是物業費支援的。物業公司應該掙這個錢。
現在由於物業費基本沒人交,所以物業公司只能靠賣車位費掙錢,這其實並不合理。
甚至還有甚者,把物業趕走了,然後到居委會投訴沒人收垃圾……
這都是不正常的,是市場的就交給市場好不好?
所以物業費是應該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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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匿名
打黑從物業開始!物業費沒有必要交給物業公司,社群介入管理,按照物價局價格規定收取,社群成立業主委員會,社群對接保安公司,環保公司等公共服務平臺,對小區提供公共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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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wanshp
物業管理從整體的社會需求來說還是很需要的,物業的管理水平良誘不齊,給人的認知可有可無,有的甚至認為沒有物業更好,物業費可以不交,省了一筆不小的開支。其實不然,如果真的沒有物業管理,整個生活環境會變得非常糟糕,垃圾遍地都是,紙屑滿天飛舞,臭氣熏天蹌地,汙水四處橫流。甚至水電氣等裝置出現問題主人受理,私拆亂改任意而為,安全隱患時常發生,發廣告,拾垃圾,被偷盜等意外情況無時不在,小區綠化無人管理,公用健身器材無人維護,整個生活節湊變得亂而無序,工作之餘沒有一個安靜舒適的環境修養生息,那時人會身心俱疲,無法適從,與其取消物業不如選擇更專業更有口碑,服務更到位的物業管理公司,雖然拿出更多的錢,但得到的是周到舒心的服務何樂而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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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默71987187
就不應該有物業。煤氣電水那都可以交。衛生大多自己掃。花錢也掃的不乾淨。保安都是大爺就會欺負業主。我都覺得物業就是花錢請來的大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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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正道滄桑548
說取消物業的都是不理智的人。說到底就是感覺物業費花的冤。物業管理是個說複雜不復雜,說不復雜又相當複雜的事物。關鍵是好多業主對物業管理的意義認知不足。具體表現在認為物業只是掃個地,看個門那麼簡單。不是的,好多好多業主看不見的活呢。主要是裝置設施養護維護等等,再有就是處理糾紛,協調政府部門和各種關係等等。對物業管理的法規規範檔案多如牛毛 很多業主不知道。遇到事情都是憑自己有限的認知和想當然說話,而不是依法依規說話,因為不知道嘛。物業公司是個企業,是企業就要按市場規律執行。俗話說一分價錢一分貨,不可能一分價錢十分貨。現在關鍵的問題是業主們不知道我掏出的物業費到底該買到幾分貨。這就要學習法規規範,結合小區的實際情況來去認識了。例如從國家到地方都有出臺《物業管理服務標準》(國家分四級,有的地方政府分五級,裡邊規定了詳細內容),物業費標準應對應相應的標準。這就是你的小區物業費該買到的貨。且都應該簽訂在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中明確標明的。但太多的業主不看,不知道了。比如,打掃樓道衛生,一級標準可能是半個月一次,五級標準可能是半天一次(只是舉例啊),執行標準不同 物業公司用人成本可就不同,物業費當然就不同啦。當然,這個標準只是制訂了原則性內容,在日常中遇到的很多具體的問題很複雜,但總得的原則是應當按照這個標準來。物業管理是個買賣,跟任何買賣一樣要遵循賣買的共性規律。但物業這個買賣的特殊性就在於其“公共性”這個特點。這一公共就麻煩了,那就是要面臨一個“眾口難調”的局面。怎麼辦?物業管理方來說從只能是細緻細緻再細緻。根據服務標準制定服務細則作為約定簽在合同裡。例如小區業主家被盜物業公司該不該賠。如果包賠,那麼好物業費高些,用這些錢買保險也好,多僱人每個單元派保安看門出入登記嚴格登記,不登記不讓進也行。但降低物業費就不包陪,因為保證不了有人每個單元值守,就這麼簡單個事。這就是一分價錢一分貨。物業費又低,又得包賠沒門。因為這不符合賣買的規律。其實不管什麼標準業主要弄明白的是,如同買菜,一塊錢你到底是能買一斤還是六兩。不可能一塊錢買十斤吧。如果真賣給你了,那絕對不可能是什麼好菜。道理就這麼簡單。再有就是對物業工作人員的不理解。我絕不排除有個別物業只想收錢不想幹好活,這肯定有, 但這絕對不是物業公司的主流。因為這樣的物業是不可能幹長久和發展的。多數物業公司還是想幹好乾久的,但是種種無奈讓它沒法幹好。其實,就是我上述說的無法按照賣買的規律幹事。隨著小區的成熟,事情越來越多,問題越來越多,動不動就不交物業費,收繳率極低,怎麼能符合一分價錢一分貨的規律呢。於是就開始惡性迴圈,越不交越差,越差越不交。全國物業都面臨這樣的尷尬。於是乎各種矛盾衝突逐漸升級,不是大事化小得解決,而是小事鬧大的折騰。加之人心浮躁,理性的少感性的多,一句話兩個認知互相不買賬。恰恰就忘了其實都是想把小區搞好業主安居樂業, 物業公司長久生存這個初衷。這能行嗎?面對著一切,不是簡單的炒掉物業或者取消物業就能解決問題的。換誰來都是本著市場規律辦事。有的業主叫嚷自治,沒問題,這是你的權利。可是自治是要看本小區具備不具備條件的。是每個小區硬體(裝置設施良好)軟體(業主素質普遍提高)為前提條件的。自治了也得收費,既然收費就得按市場規律辦事。又回到剛才說的那個主題了。已經有小區炒了物業自治了,可是發現還沒有原來物業好呢。為什麼,因為違反了規律,專業的人幹專業的事這個原則。總之,國家是不可能取消物業的,非但不能取消還要加強。看看國家出臺的一系列政策吧...老舊小區沒物業的也要向有物業發展、取消物業公司的資質審批認定放開市場……等等。那些叫嚷國家取消物業的只能是不負責的瞎噴。如何能實現政府牽頭,全員參與的社群“共建、共管、共治、共享”機制,讓業主甘心情願的掏出錢來買到自己想要買到的美麗家園,才是值得討論的問題。而不是討論什麼取消不取消物業這麼愚昧的話題。建議大家有時間搜搜看看北京電視臺《向前一步》這個節目裡關於物業管理的幾期節目吧。你能瞭解好多你不瞭解的東西。作為業主,理智不胡噴,不要憑感覺和區域性的具體問題說話 要憑法規規範的原則說話,這是建設美麗家園任何一個業主都能做出的建設性的理智的貢獻,這才能有和各方攜手向業主的初衷邁進的可能。否則繼續惡性迴圈下去只能和你的初衷背道而馳。謝謝大家,喜歡的話關注我或私信我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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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應該取消或者由城管局直接管理為好。因為現在的物業不是以服務為主。而是以賺錢為目的。且是個人承包。造成了業主和物業矛盾加深。有的已經演變成黑社會性質的利益集團。所以。這樣的物業還是取締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