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老弟弟二
-
2 # 我把尾巴藏起來拉
下午是指從正午十二點到半夜十二點的一段時間,一般也指從正午十二點後到日落的一段時間
晚上是指晚上:在中國古代的十二時辰制裡,晚上被劃分為五更,一更為戌時(19:00-21:00)、二更為亥時(21:00-23:00)、三更為子時(23:00-01:00)、四更為丑時(01:00-03:00)、五更為寅時(03:00-05:00)
名詞解釋:
1. 日中
太陽已經執行到中天,即為正午的時辰。日中表示每天的11~13時。這一時段用地支命名,稱作午時。
2. 日昳
"日昳",以地支命名,即未時,指每日的13~15時。
3.晡時
古代華人民進餐習慣,吃第二頓飯是在晡時。因此,"晡時"之義即"第二次進餐之時"。這一時段以地支命名為申時,它指每天的15~17時。
4日入
顧名思義,"日入"即為太陽落山,這是夕陽西下的時候。古代華人民用地支稱這一時段為酉時。它指每日的17~19時。雞在此時歸巢。
5. 黃昏
指太陽落去,天色慾黑而未黑之時,即19~21時。用地支表示為戌時
6. 人定
這是一晝夜中十二時的最末一個時辰,它指當夜的21~23時,地支命名是亥時。"人定"的意思為:夜已很深,人們停止活動、安歇睡眠的時候。
7夜半
即前一日夜裡12點鐘前後,與子時、三更、三鼓、丙夜相對應,時間是從前一日夜間23時~次日1時整
8. 雞鳴
雞鳴"確有"雞叫"之意,但它在十二時中卻是特指夜半之後、平旦以前的那一時段,即深夜過後的1~3時,以地支來稱其名則為丑時。
9. 平旦
太陽露出地平線之前,天剛矇矇亮的一段時候稱"平旦",也就是我們現今所說的黎明之時。用地支表示這個時段則為寅時,即每天清晨的3~5時。
-
3 # 橫店翻譯官
下午是從13點到18點,晚上是從19點到23點,24點也就是0點算作是凌晨。
其它時間的劃分:
凌晨:從零時起到天亮前的一段時間;天快亮的時候。通常指0-5點,或0-6點。
清晨:剛剛日出的時候。通常指早上5:00-6:00這段時間,冬日要晚些。
早晨:指從天將亮到八、九點鐘的一段時間。
傍晚:靠近晚上的時候,指日落以後天黑以前。冬夏時間有差異,傍晚一般是指18:00-20:00。日落不見而天色未黑,天色先黃後暗,所以亦稱“黃昏”。
晚上:指從日落或晚飯至寢宴的一段時間。一般指18:00-24:00。
半夜:一般指現在的零點。古人常講“半夜三更”,即半夜,就是三更(23:00-1:00)。
深夜:是指半夜以後,從零時起到天亮前的一段時間。與凌晨的劃分時間段相同,“深夜”與“凌晨”的區別在於“深夜”通常是指前一天晚上的延續,“凌晨”則是指第二天的開始。
擴充套件資料:
二十四時辰制:
宋以後把十二時辰中每個時辰平分為初、正兩部分,這樣,子初、子正、醜初、醜正......依次下去,恰為二十四時辰,同現在一天二十四小時時間一致。
十時辰制:
出現於先秦。晝夜各五分。據《隋書.天文志》,晝為朝、禺、中、晡、夕;夜為甲、乙、丙、丁、戊(後用五更來表示)。即更點———古代把晚上戌時作為一更,亥時作為二更,子時作為三,丑時為四,寅時為五更。
把一夜分為五更,按更擊鼓報時,又把每更分為五點。每更就是一個時辰,相當於現在的兩個小時,即120分鐘,所以每更裡的每點只佔24分鐘。
由此可見“四更造飯,五更開船”相當於現在的“後半夜1時至3時做飯,3時至5時開船”。“五更三點”相當於現在的早晨3時又72分鐘,即4時12分,“三更四點”相當於現在的晚上11時又96分鐘,即0時36分。
十五時辰制
其名稱為晨明、朏明、旦明、蚤(早)食、宴(晚)食、隅中、正中、少還、鋪時、大還、高舂、下舂、縣(懸)東、黃昏、定昏。
回覆列表
下午是從13點到18點,晚上是從19點到23點,24點也就是0點算作是凌晨。 其它時間的劃分: 凌晨:從零時起到天亮前的一段時間;天快亮e69da5e887aae799bee5baa631333433616136的時候。通常指0-5點,或0-6點。 清晨:剛剛日出的時候。通常指早上5:00-6:00這段時間,冬日要晚些。 早晨:指從天將亮到八、九點鐘的一段時間。 傍晚:靠近晚上的時候,指日落以後天黑以前。冬夏時間有差異,傍晚一般是指18:00-20:00。日落不見而天色未黑,天色先黃後暗,所以亦稱“黃昏”。 晚上:指從日落或晚飯至寢宴的一段時間。一般指18:00-24:00。 半夜:一般指現在的零點。古人常講“半夜三更”,即半夜,就是三更(23:00-1:00)。 深夜:是指半夜以後,從零時起到天亮前的一段時間。與凌晨的劃分時間段相同,“深夜”與“凌晨”的區別在於“深夜”通常是指前一天晚上的延續,“凌晨”則是指第二天的開始。 擴充套件資料: 二十四時辰制: 宋以後把十二時辰中每個時辰平分為初、正兩部分,這樣,子初、子正、醜初、醜正......依次下去,恰為二十四時辰,同現在一天二十四小時時間一致。 十時辰制: 出現於先秦。晝夜各五分。據《隋書.天文志》,晝為朝、禺、中、晡、夕;夜為甲、乙、丙、丁、戊(後用五更來表示)。即更點———古代把晚上戌時作為一更,亥時作為二更,子時作為三,丑時為四,寅時為五更。 把一夜分為五更,按更擊鼓報時,又把每更分為五點。每更就是一個時辰,相當於現在的兩個小時,即120分鐘,所以每更裡的每點只佔24分鐘。 由此可見“四更造飯,五更開船”相當於現在的“後半夜1時至3時做飯,3時至5時開船”。“五更三點”相當於現在的早晨3時又72分鐘,即4時12分,“三更四點”相當於現在的晚上11時又96分鐘,即0時36分。 十五時辰制 其名稱為晨明、朏明、旦明、蚤(早)食、宴(晚)食、隅中、正中、少還、鋪時、大還、高舂、下舂、縣(懸)東、黃昏、定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