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安丘市教育局《安丘市2015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及高中階段招生錄取工作方案》(安教字〔2015〕19號)檔案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領導小組
組長:張堂三
副組長:都蘭元
成員:生玉波馬宏志王洪軍崔雲棟王允清王建業
張錫龍李宗森
二、招生物件與範圍
1。
招生物件
具有安丘市戶籍或學籍的2015年初中應屆畢業生。
2。招生範圍
(1)我校獨立服務招生學校
景芝中學浯河中學吾山中學大盛學校官莊學校
金冢子中學柘山中學輝渠中學管公學校書院中學
(2)各普通高中共享招生學校
育英中學和平中學賈戈學校海龍希望學校劉家堯學校
東埠中學興華學校職工子弟學校體育中學青雲雙語學校
東城雙語實驗學校一中雙語實驗學校新大雙語學校新安學校
三、招生計劃
我校今年共招收25個班,1250人。
該招生計劃分指標生計劃和普通生計劃兩類,其中指標生計劃佔總計劃的60%。自今年起我校取消擇校生招生。
我校從全市初中學校招收音、體、美特長生共60人,其中美術30人,音樂與體育各15人。特長生招生計劃佔我校普通生招生計劃。
我校從全市初中學招收推薦生60人,佔我校普通生招生計劃。
我校從體育中學應屆初中畢業生中招收體育特長生4人(佔指標生計劃)。
四、錄取的基本依據
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等級和綜合素質認定等級。
五、錄取方式
1。綜合錄取
該方式依據學業水平考試等級和考生綜合素質認定等級進行錄取,是最主要的錄取方式。
綜合錄取,把綜合素質與語文、數學、英語等值對待,體育與健康和物理、化學等值對待,實驗操作技能和地理、生物等值對待。
12個科目對應12個等級,每個等級有5種可能(A、B、C、D、E),對12個等級進行組合,按等級組合進行錄取。12個等級分為四組:第一組:語、數、英、素;第二組:理、化、體;第三組:政、史;第四組:地、生、實驗操作技能。
將這四組等級組合進行簡化合並,再進行組合。先錄取1號組合,再錄取2號組合,依此類推,直到錄滿招生計劃為止。當出現並列時,再按以下科目順序優先錄取:數學、語文、英語、物理、化學。
2。推薦錄取
該方式專門用於錄取享有推薦錄取資格的初中應屆畢業生。
對綜合素質特別優秀的推薦生,應根據考生學業水平考試各科等級、綜合素質認定等級以及我校確定的推薦生錄取政策擇優錄取;對有特殊才能的推薦生,應主要依據面試或測試成績,以及學生成長檔案和標誌性成果錄取。
3。特長錄取
該錄取是指對報考我校音體美特長生的考生進行錄取的方式,錄取的主要依據是考生的學業水平考試各科等級、綜合素質認定等級、特長測試等級和我校音體美特長生測試錄取方案,學業成績達到一定要求方可錄取。
4。排位錄取
該方式是指初試錄取和指標生類考生的錄取方式。我校根據考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等級、綜合素質認定等級進行排位進行錄取,排位分市內排位和校內排位兩種方式。
六、錄取程式和辦法
我校按志願依次錄取推薦生、特長生、指標生和普通生。
(一)排位初錄取
教育局依據全體考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等級、綜合素質認定等級進行市內排位,按照與公辦普通高中招生計劃1:1的比例,劃定全市公辦普通高中招生錄取成績等級控制線,確定全市公辦普通高中招生初錄取標準,這是我校錄取推薦生和指標生的最低錄取標準。
按照與公辦普通高中招生計劃1:1。1的比例,劃定全市公辦普通高中招生錄取成績等級資格線,確定全市公辦普通高中招生最低錄取標準,這是我校錄取藝體特長生和普通生的最低錄取標準。
我校根據考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等級、綜合素質認定等級進行排位,按照招生計劃和學生志願進行試錄取,確定各類志願考生初錄取等級線。
(二)推薦生錄取
按照我校確定的推薦生名單和推薦生錄取計劃,從填報了我校推薦生志願的考生中直接錄取,(注:未填報本校推薦生志願的考生不能參加錄取,未在本校推薦生名單中的也不能錄取。錄取的推薦生佔普通生計劃。)錄取標準不低於全市公辦普通高中招生初錄取標準。
(三)特長生錄取
我校按照特長生考生志願和招生計劃,根據考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認定等級和專業測試成績擇優錄取,特長生錄取佔普通生計劃,錄取標準不低於全市公辦普通高中招生最低錄取標準。
(四)指標生錄取
我校在錄取指標生時,先從體育中學應屆初中畢業生中錄取4名體育特長生,然後以初中學校為單位,按照考生志願和初中學校所分配的名額,根據考生學業水平考試等級、綜合素質認定等級擇優錄取,直到達到該初中指標生計劃為止或直到無考生符合錄取條件為止,錄取標準不低於全市公辦普通高中招生初錄取標準。
(五)普通生錄取
我校按照考生志願和招生計劃,根據考生學業水平考試各科等級、綜合素質認定等級擇優錄取。先錄取60名推薦生和60名特長生,再錄取其他普通生,錄取標準不低於全市公辦普通高中招生錄取成績等級資格線確定的最低標準。
(六)調劑志願錄取
完成上述錄取之後,若我校沒有完成錄取計劃,我校將向教育局申請按照考生的調劑志願進行調劑錄取。
根據考生學業水平考試各科等級、綜合素質認定等級擇優錄取,直到錄滿計劃為止。
七、錄取榜的稽核與新生錄取通知書的發放
錄取工作結束後,報教育局基教科稽核招生錄取榜,並加蓋中小學招生管理專用章。按照我校招生錄取榜,設計印重新整理生錄取通知書,加蓋“安丘市教育局普通中小學招生管理專用章”後及時發放。
錄取通知書是高中學籍註冊的重要依據,必須註明“此通知書是註冊高中學籍的依據,嚴禁塗改並妥善儲存”。
安丘市青雲學府
2015年4月13日。
根據安丘市教育局《安丘市2015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及高中階段招生錄取工作方案》(安教字〔2015〕19號)檔案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領導小組
組長:張堂三
副組長:都蘭元
成員:生玉波馬宏志王洪軍崔雲棟王允清王建業
張錫龍李宗森
二、招生物件與範圍
1。
招生物件
具有安丘市戶籍或學籍的2015年初中應屆畢業生。
2。招生範圍
(1)我校獨立服務招生學校
景芝中學浯河中學吾山中學大盛學校官莊學校
金冢子中學柘山中學輝渠中學管公學校書院中學
(2)各普通高中共享招生學校
育英中學和平中學賈戈學校海龍希望學校劉家堯學校
東埠中學興華學校職工子弟學校體育中學青雲雙語學校
東城雙語實驗學校一中雙語實驗學校新大雙語學校新安學校
三、招生計劃
我校今年共招收25個班,1250人。
該招生計劃分指標生計劃和普通生計劃兩類,其中指標生計劃佔總計劃的60%。自今年起我校取消擇校生招生。
我校從全市初中學校招收音、體、美特長生共60人,其中美術30人,音樂與體育各15人。特長生招生計劃佔我校普通生招生計劃。
我校從全市初中學招收推薦生60人,佔我校普通生招生計劃。
我校從體育中學應屆初中畢業生中招收體育特長生4人(佔指標生計劃)。
四、錄取的基本依據
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等級和綜合素質認定等級。
五、錄取方式
1。綜合錄取
該方式依據學業水平考試等級和考生綜合素質認定等級進行錄取,是最主要的錄取方式。
綜合錄取,把綜合素質與語文、數學、英語等值對待,體育與健康和物理、化學等值對待,實驗操作技能和地理、生物等值對待。
12個科目對應12個等級,每個等級有5種可能(A、B、C、D、E),對12個等級進行組合,按等級組合進行錄取。12個等級分為四組:第一組:語、數、英、素;第二組:理、化、體;第三組:政、史;第四組:地、生、實驗操作技能。
將這四組等級組合進行簡化合並,再進行組合。先錄取1號組合,再錄取2號組合,依此類推,直到錄滿招生計劃為止。當出現並列時,再按以下科目順序優先錄取:數學、語文、英語、物理、化學。
2。推薦錄取
該方式專門用於錄取享有推薦錄取資格的初中應屆畢業生。
對綜合素質特別優秀的推薦生,應根據考生學業水平考試各科等級、綜合素質認定等級以及我校確定的推薦生錄取政策擇優錄取;對有特殊才能的推薦生,應主要依據面試或測試成績,以及學生成長檔案和標誌性成果錄取。
3。特長錄取
該錄取是指對報考我校音體美特長生的考生進行錄取的方式,錄取的主要依據是考生的學業水平考試各科等級、綜合素質認定等級、特長測試等級和我校音體美特長生測試錄取方案,學業成績達到一定要求方可錄取。
4。排位錄取
該方式是指初試錄取和指標生類考生的錄取方式。我校根據考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等級、綜合素質認定等級進行排位進行錄取,排位分市內排位和校內排位兩種方式。
六、錄取程式和辦法
我校按志願依次錄取推薦生、特長生、指標生和普通生。
(一)排位初錄取
教育局依據全體考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等級、綜合素質認定等級進行市內排位,按照與公辦普通高中招生計劃1:1的比例,劃定全市公辦普通高中招生錄取成績等級控制線,確定全市公辦普通高中招生初錄取標準,這是我校錄取推薦生和指標生的最低錄取標準。
按照與公辦普通高中招生計劃1:1。1的比例,劃定全市公辦普通高中招生錄取成績等級資格線,確定全市公辦普通高中招生最低錄取標準,這是我校錄取藝體特長生和普通生的最低錄取標準。
我校根據考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等級、綜合素質認定等級進行排位,按照招生計劃和學生志願進行試錄取,確定各類志願考生初錄取等級線。
(二)推薦生錄取
按照我校確定的推薦生名單和推薦生錄取計劃,從填報了我校推薦生志願的考生中直接錄取,(注:未填報本校推薦生志願的考生不能參加錄取,未在本校推薦生名單中的也不能錄取。錄取的推薦生佔普通生計劃。)錄取標準不低於全市公辦普通高中招生初錄取標準。
(三)特長生錄取
我校按照特長生考生志願和招生計劃,根據考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認定等級和專業測試成績擇優錄取,特長生錄取佔普通生計劃,錄取標準不低於全市公辦普通高中招生最低錄取標準。
(四)指標生錄取
我校在錄取指標生時,先從體育中學應屆初中畢業生中錄取4名體育特長生,然後以初中學校為單位,按照考生志願和初中學校所分配的名額,根據考生學業水平考試等級、綜合素質認定等級擇優錄取,直到達到該初中指標生計劃為止或直到無考生符合錄取條件為止,錄取標準不低於全市公辦普通高中招生初錄取標準。
(五)普通生錄取
我校按照考生志願和招生計劃,根據考生學業水平考試各科等級、綜合素質認定等級擇優錄取。先錄取60名推薦生和60名特長生,再錄取其他普通生,錄取標準不低於全市公辦普通高中招生錄取成績等級資格線確定的最低標準。
(六)調劑志願錄取
完成上述錄取之後,若我校沒有完成錄取計劃,我校將向教育局申請按照考生的調劑志願進行調劑錄取。
根據考生學業水平考試各科等級、綜合素質認定等級擇優錄取,直到錄滿計劃為止。
七、錄取榜的稽核與新生錄取通知書的發放
錄取工作結束後,報教育局基教科稽核招生錄取榜,並加蓋中小學招生管理專用章。按照我校招生錄取榜,設計印重新整理生錄取通知書,加蓋“安丘市教育局普通中小學招生管理專用章”後及時發放。
錄取通知書是高中學籍註冊的重要依據,必須註明“此通知書是註冊高中學籍的依據,嚴禁塗改並妥善儲存”。
安丘市青雲學府
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