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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塗之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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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天毅37
個人認為,幸福源之於內心且忘我,當然是得到幸福了。而“唯物主義”一詞指的哲學唯物主義,兩者並不矛盾。前者是在實踐中得到了幸福,是發自內心的,後者是一種離開實踐的“經院哲學”的涗辭——唯物主義或唯心主義。
幸福只能是與人的交往中在實踐中得到,不可能是從離開實踐從“經院哲學”得到的。
個人認為,幸福源之於內心且忘我,當然是得到幸福了。而“唯物主義”一詞指的哲學唯物主義,兩者並不矛盾。前者是在實踐中得到了幸福,是發自內心的,後者是一種離開實踐的“經院哲學”的涗辭——唯物主義或唯心主義。
幸福只能是與人的交往中在實踐中得到,不可能是從離開實踐從“經院哲學”得到的。
幸福源於內心,這是一種錯誤的至少是片面的說法。幸福,是個體內在感受和外部評價的綜合結果,是人與自身、人與社會和諧統一的結果。
如果僅承認幸福源於內心,無異於認為幸福只是個體感受,從而是一種主觀評價的東西。那麼,每個個體的評價標準不同,必然導致幸福的定義不同。這樣一來,幸福就成了一種相對主義的東西。幸福固然首先是一種個體感受,而且是一種主觀感受,但它並非只由個體主觀來決定。如果這樣,一個毒販毒害了許多人,卻因為個人享受物質快樂而自以為快樂,難道這能算是幸福?
幸福,首先是對個體自身有正確的和諧的統一的認識,然後是對社會即個體與集體的關係有正確的認識,使個體喜好與社會價值融合在一起,獲得個體自身的身心愉悅與社會群體的認可。從這個意義上講,幸福更應當說是一種社會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