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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胖子小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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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紅色曉鯨魚
有什麼惡性連續殺人案件?
說說發生在我身邊的真實連環殺手案
小時候,住的家屬區平房。那種衚衕裡好多家。我家是衚衕裡,第三家,第四家是一個小賣店。第五家常年沒人住。第六家,是我同學,父親因為打劫入獄。母親是醫院護士,帶著一個癱瘓的老公公。
在我們上小學前,我的這位同學入獄的父親,刑滿釋放回家了。因為生計,也開了一家小賣部,之前交代過,同一衚衕裡,第四家也是小賣部。
在我們小學二年級的時候一天下午。第④家的那戶人家的女主人不見了。尋找幾天無果後報警。
當時還是小孩子的我們。不懂發生了什麼。作為鄰居的我們,也是例行公事被問詢。
我跟警察說起,當天自己看到的。正好在他們家窗戶下玩。
經過排查,各種線索都斷了。沒有可疑人。
只能不了了之。按照離家出走結案。
這一走,就是十幾年啊。音訊全無。
直到我們高二那一年。那年我們家已經搬走了。但是我的那個同學,還是在衚衕里居住。
那年發生了一件事,這位同學的爸爸,已家中有廢品名義,引被害人來家裡,企圖打劫財物,被害人劇烈反抗,身中數刀情況下,爬出大門呼救,因此,同學的爸爸,搶劫殺人未遂被通緝。時隔多年,再次犯罪。
被捕後,交代殺人動機,他認為收廢品為外地人,無親無故,不會引起家屬注意。自然沒有報警,調查此事。神不知鬼不覺。
這裡不得,不提起辦案民警職業敏感度。民警在看過他的卷宗後,認為當年走失案,可能與他有關係。幾天幾夜審訊,身心疲憊。結果是,不曾經跟自己有關。在他家裡沒有,搜尋出更多證據。
只能以搶劫殺人未遂定罪。算是告一段落。
前方高能,前方高能……...………………………………
重頭戲馬上來了!!!!!!!!!!!
高三上半年的時候,收到通知,當年的平房動遷。【每年都傳這樣的訊息】這次是真的。
我的那位同學的母親,選擇把房子買給,收房子的黃牛。
高能預警!!!!!!!!!!!!!!!
這位同學家的房子,可謂破爛不堪。為了動遷的時候,有個好價格。黃牛決定翻新屋子。
於是找來一臺機器,把原有房屋推到,重新翻蓋。某天結束挖地基的工作後,半晚時分天空下起了雨,沖刷著白天挖出來的大大的土堆。
第二天清晨,第④人家【妻子丟失的那戶人家】男主人。去上廁所【衚衕的廁所都是公廁,在固定的地方】,上廁所就必須路過,我這位同學家。經過一夜大雨的沖刷,把土堆變成泥漿。原本被土層層包裹之下的東西,重見天日。
零零散散的,白骨,年代感的衣服,鞋子。這些衣物中,有一件是當年走失的那位妻子當天所穿的那件。
第④家男人,面對泥漿裡那些,妻子當年走失時的衣物,號啕大哭。【可能是,蒼天有眼,下了那場大雨,沖刷了土堆,顯露出土堆之下的罪證】
警方動用大型裝置,挖地三尺,從地基之下,共挖出八具屍骨!是的,沒錯!八具屍骨!其中有走失的那個女人,還有兩具屍骨為,同為家屬衚衕,其他衚衕的人。還有五具屍骨,無法確定身份。
審訊中,問到殺人動機時,他的回答是,殺那個女的,因為覺得兩家同為小賣店,存在競爭,影響他收入,於是殺之。【這理由,簡直匪夷所思】
犯罪時間長達十幾年,他自己也記不得,殺這些人的動機。
警察問到,犯案這麼多起,如何做到不引起家人懷疑。
他的回答是,孩子上學白天不在家。妻子為護士,經常幾天幾夜不在家。他有很充分的時間,處理屍體跟現場。
由於妻子是護士,對身體有些瞭解,還有一些手術刀具,手套之類的東西。
他會把人溺死在大缸裡,等待血液凝固後,分屍,然後在自家屋地,挖坑掩埋,混凝土封面。【從他女兒,也就是我同學所住的床的位置,發現兩具屍骨,床頭,床尾,各一具】
所以家人一直沒有發現他的罪行。
案件就此,全部審訊結束。他將面對法律制裁。
這就是,發生在我身邊,真實的連環殺手,殺人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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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在包頭青山區發生了一起兩次連續殺人的惡性案件。而這兩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是一位農民工,被害者也是農民工。大家都是出來打工掙錢養家的,誰也不容易。但是為了一點活,就要致對方於死地,這個人實在太壞了。
2016年7月25日,嫌疑人王某在經過工地時,看到一個不認識的工人在安裝落水管。王某平時也從事落水管安裝、刮膩子、粉刷、刷塗料等活。王某當時沒有活幹,他想如果這個人從高空摔下去自己不就有活了嗎?於是他二話沒說,跑到樓頂割斷了安全繩。幸運的是這名工人有副安全繩的保護,只是受了點輕傷。事後沒有報警。
8月25日王某又將自己罪惡的雙手伸向了自己的同鄉李某。他事先踩好點,乘李某安裝落水管之際,偷偷爬上樓頂,剪短了李某的所有安全繩。李某從五樓墜落,不治身亡。
案件發生後,工地工人報了警。包頭市青山區警方介入調查,發現安全繩並不是自己斷裂,而是人為剪短的。這並不是一起安全事故,而是蓄意謀殺。
經過警方几天的調查取證,警方發現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隨後對其進行了抓捕。在其家裡發現了十幾部手機,一部膝上型電腦,還有作案用的剪刀、鉗子等工具。
王某到案後,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他交代,自己和妻子一直在包頭打工。後來自己的老鄉李某來到了包頭,他介紹李某到工地幹活。2012年王某自己沒活幹,他看到李某有活,就打算和李某一起幹。結果李某沒有同意,這讓他心裡很不痛快,懷恨在心。2016年8月,王某已經好幾個月沒活幹了,而李某卻乾的不錯,掙了不少錢。再想想李某之前那樣對他,於是他有了報復殺人的想法。並於25日實施了作案。
王某平時就有小偷小摸的習慣,幹活肯定存在偷奸耍滑的行為。這也是他沒活幹的真正原因。有了問題不從自身找毛病,反而心生嫉妒,蓄意報復殺人。就連和自己不相干的人,都要謀害。這種人太壞了,一肚子壞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