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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想聊天就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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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韓顯然韓老頭
1959年年,母親已經有病多年了,但是,沒有錢看病,直至母親被病痛折磨去世……。那一年我才九歲,那時候因為母親有病,沒有人給做鞋子,上墳的路上也是赤腳。河南老家有一種叫蒺藜狗子很鋒利的植物,拓展開貼地皮生長,果實像黃豆大小四面八方都是帶刺,記得一步一搖,步步搖搖晃晃,隨時隨地調換腳掌心的受力部位,都是抬起腳前掌,用腳後跟走路,一腳有時候扎八九個蒺藜,實在是受不了了,就停下來拔掉,再繼續,再拔 。我是大男孩,在送葬的隊伍前面打帆,隊伍就得隨著我的腳步走走停停……。
窮人家的孩子早當家。十五歲,我在農村大隊三個自然村的代銷店工作四年,從來沒有學會吃吃喝喝的嗜好,直到70年12月當兵賬目也從來沒有出過差錯……,13年部隊的大兵生活中,吃苦耐勞,積極上進,整個青春獻給了部隊生活。
儘管我在2001年,“30~50”下崗(三十年工齡,五十歲) 經濟條件差一些,比起我小時候母親生病那些日子裡,比起那些退伍回鄉的老戰友,我還是很滿足,常常自詡為農民的兒子,部隊的老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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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葉子42
父親對母親的家暴,真的,我之所以這麼強勢就是因為我爸在我小時候就經常打我媽,一度我想殺死他。而且天天晚上做惡夢,我媽媽屬於那種軟弱的性格,還不准我給舅舅們說,我外婆家就一個女兒,好幾個舅舅,要當時我勇敢點給舅舅他們說了我爸現在肯定是一個殘疾人。當時我給我媽說,離婚我跟你,我不亂花錢的,你知道,等我讀書出來你就輕鬆了,可是呢,我四叔,姑姑每天到我家當說客,說了離婚的種種壞處,,,我媽慢慢心軟。我姑姑後面也離婚了,真是個笑話啊。13年我媽媽癌症去世了,我才在燒最後一個七的時候告訴舅舅們,當時八舅就垮臉了,不管大家怎麼說,就說我媽這病是因為我爸對媽媽不好她長期鬱悶造成的。要是擱過去金豔給我們說了,你根本沒命了,我媽媽是老二,弟弟們幾乎都是她帶著長大的。感情非常深。比如我媽媽下葬那天,我九舅到了墓地就大哭起來,說,我想我姐以後一個人孤零零的睡在這,我心裡好痛啊,怎麼才60就走了啊,,,我不相信啊,我姐啊,,,當時所有在場的人也全部泣不成聲。我和九舅抱著哭了好久,舅舅說,可憐我的侄女啊,才33歲就沒媽媽叫了,,,我爹媽走我都沒這麼哭過啊。我姐為我們這個家啊,哪怕是我們結婚過後有了自己的小家她都不忘的關心著她的兄弟們。聽舅舅說到這我就更恨我爸爸了,我抑鬱症應該是從小就得了的,因為那個時候不知道有這樣的病,經常睡不著一個小學生,而且經常生病,所以也沒有重視。直到今天我都沒有原諒我爸,我和他吵架的時候經常就說一句話,你當時痛快的離婚哪裡不好了。害我生病這麼多年。害我媽抑鬱什麼都憋心裡。最後情緒病危害了她自己的健康。他現在給我說,以後你不認我都沒關係。這樣的一句話我能釋懷嗎?高中三年我沒叫過他,都是三叔給我開的家長會。反正這輩子就這樣吧,恨一個人確實也挺累的,但是我是在這間事情上不會妥協的。老公經常跟我說,哎,,,看爸都68了,對兩外孫也非常的好,過去的就別提了。馬上,我老公就被我揪了耳朵,從此他再不敢說。可以說父親對媽媽的家暴真的伴隨了我這半生。直到現在我都會做夢夢到無數次我媽媽被他打得面目全非 ,,,現在他一個知心的朋友都沒有應該就是因果報應吧。我不喜歡他也不恨他了,畢竟他經歷過什麼我也不知道,順其自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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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吾師範雎
1父母在孩子面前哭窮。
2父母經常在孩子面前吵架,甚至打架。
3吃飯時指責訓斥孩子。
4逼孩子吃掉吃不下的剩飯。
5家庭生活中經常抱怨。
6懶得整理家務,家裡髒亂差。
7父母做人沒骨氣,習慣忍讓退縮。
8打電話聲音大,像在和人吵架。
9母親溝通靠大聲嚷嚷,父親溝通三棍子打不出一個屁來。
10睡覺時,永遠在和別人打電話聊天。
11區別對待子女,厚此薄彼。
12孩子表現不好永遠是數落貶低孩子。
13拿別人家孩子和自己孩子比。看人家誰家孩子……
垃圾父母不配擁有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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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淡泊人生gjc
(謝邀)
本人五九年岀生。
童年的陰影,就是人窮到極點就沒有了尊嚴。
記得小時候,人們普遍都窮,見到一些至今都揮之不去的憶。記得有一個下鄉知識青年,因為青年點的伙食吃不飽,他偷了生產隊的四穗玉米,藏在一山溝裡燒著吃,被發現舉報,大隊治保主任帶著兩個民兵,揹著半自動步槍,把這個青年五花大綁抓到大隊部,吊到房樑上,兩個民兵用膠皮管子抽打,遍體鱗傷。後來又讓他自己在脖子上挎上四穗玉米,手裡拎著銅鑼,一面走一面敲鑼,自己一面喊著“我偷公家苞米了”。自己去給自己遊街,自己到各生產隊的田間地頭,向各隊勞動休息時間的社員們去坦白罪行。
等把整個大隊的各生產隊自己游完街回來後,準備放他回自己的生產隊時,他問勃子上的四穗玉米放到哪,治保主任說,給你了,你拿走吧。他先是楞了片刻,然後恍然大悟,拎起四穗苞米,帶著一絲笑容,走了。
我有一個表大爺,沒有文化,性格粗魯,不過日子,蹲過監獄,老婆離婚,遠嫁吉林,他岀獄後,把兒子要回來,歲數與我同歲。不諳世事,我的表大爺不知什麼時候在離家二十里地之外,認了一個乾女兒,不到三十歲,聽說還是一個民辦教師。有一個二三歲的小孩,人長的還可以。那個乾女兒經常來我表大爺家,一住就是兩三天,大爺五十左右歲。等大爺的乾女兒一來,大爺就把與我一般大小的表弟攆岀來,到我家住,等乾女兒走了,小表弟才可回家住。乾女兒每次回家,都要帶走大爺家的一些東西,或一二十斤糧食,或半袋子水果,有時帶點青菜。有時乾女兒物件把乾女兒送來,送來就走,有時乾女婿親自來接。
那時候家家窮,很多人窮的有志氣。但也有一些人,人窮且沒尊嚴。
有句話,在心裡揮之不去:人窮志短,馬瘦毛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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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時候被父母逼著稱呼來的親戚熟人等長輩,感覺影響了我很久很久,到青春期時簡直了,到社會上後感覺30來歲才修正了見人拘謹這個梗,自己有了兒子後,從不逼著他見人就稱呼,真的,沒必要,必要的要引導孩子叫,他喜歡的人不說他也會主動打招呼,他不喜歡的絕不強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