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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歌爾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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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搬磚的紳士
病退辦理條件如下: 養老保險繳費原則上滿15週年,女性45週歲以上,男性50週歲以上。所以只有一次性交齊,才能滿足辦理病退的條件。
病退所需條件
1. 國有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機關事業單位參保參保職工;
2. 男性滿50週歲,女性滿45週歲;
3. 工作累計滿10年;
4. 社保繳費年限滿15年;
5. 由縣級以上醫院診斷材料並經市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滿足以上五個條件的員工,可辦理病退。
病退辦理所需材料
1、縣以上醫院出具“醫療診斷材料”原件一份。
2、勞動鑑定表或鑑定結論書原件一份
3、身份證原件和影印件一份,影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4、福建參保人員基本養老金領取資格認定表一式三份,加蓋單位公章
5、單位公示回執單一份,加蓋單位公章
6、個人申請報告一份,加蓋單位公章
7、原國有、集體企業職工的人事檔案原件,及檔案中招工登記表或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應徵入伍登記表影印件(加蓋公章)一份
8、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原件、影印件(加蓋公章)各一份,若辦理過雙確認或政策性補繳的須提供確認表、政策性補繳表原件、影印件(加蓋公章)各一份
9、原國有、集體企業解除勞動關係協議書影印件一份,加蓋單位公章
10、原國有、集體企業職工解除勞動關係後重新就業,與新單位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並在新就業單位參加養老保險的,須提供與新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一份
11、單位有託管的附託管協議書影印件一份,加蓋單位公章
病退辦理流程
1.受理(初審):視窗受理人當場審查提交材料是否齊全,對申請材料齊全的,出具初審意見,報復核;
2.核准(審批):審批人員對材料進行稽核,作出核准決定。
病退辦理條件如下: 養老保險繳費原則上滿15週年,女性45週歲以上,男性50週歲以上。所以只有一次性交齊,才能滿足辦理病退的條件。
病退所需條件
1. 國有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機關事業單位參保參保職工;
2. 男性滿50週歲,女性滿45週歲;
3. 工作累計滿10年;
4. 社保繳費年限滿15年;
5. 由縣級以上醫院診斷材料並經市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滿足以上五個條件的員工,可辦理病退。
病退辦理所需材料
1、縣以上醫院出具“醫療診斷材料”原件一份。
2、勞動鑑定表或鑑定結論書原件一份
3、身份證原件和影印件一份,影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4、福建參保人員基本養老金領取資格認定表一式三份,加蓋單位公章
5、單位公示回執單一份,加蓋單位公章
6、個人申請報告一份,加蓋單位公章
7、原國有、集體企業職工的人事檔案原件,及檔案中招工登記表或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應徵入伍登記表影印件(加蓋公章)一份
8、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原件、影印件(加蓋公章)各一份,若辦理過雙確認或政策性補繳的須提供確認表、政策性補繳表原件、影印件(加蓋公章)各一份
9、原國有、集體企業解除勞動關係協議書影印件一份,加蓋單位公章
10、原國有、集體企業職工解除勞動關係後重新就業,與新單位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並在新就業單位參加養老保險的,須提供與新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一份
11、單位有託管的附託管協議書影印件一份,加蓋單位公章
病退辦理流程
1.受理(初審):視窗受理人當場審查提交材料是否齊全,對申請材料齊全的,出具初審意見,報復核;
2.核准(審批):審批人員對材料進行稽核,作出核准決定。
擴充套件資料:
哪些病可辦理病退?
1.各種中樞神經系統疾病或周圍神經肌肉疾病等,經治療後遺有下列情況之一:(1)單肢癱,肌力2級以下(含2級)。(2)兩肢或三肢癱,肌力3級以下(含3級)。(3)雙手或雙足全肌癱,肌力2級以下(含2級)。(4)完全性(感覺性或混合性)失語。(5)非肢體癱的中度運動障礙。
2.長期重度呼吸困難。
3.心功能長期在Ⅲ級以上。左室疾患左室射血分數≤50%。
4.惡性室性心動過速經治療無效。
5.各種難以治癒的嚴重貧血,經治療後血紅蛋白長期低於6克/分升以下(含6克/分升)。
6.全胃切除或全結腸切除或小腸切除3/4。
7.慢性重度肝功能損害。
8.不可逆轉的慢性腎功能衰竭期。
9.各種代謝性或內分泌疾病、結締組織疾病或自身免疫性疾病所導致心、腦、腎、肺、肝等一個以上主要臟器嚴重合並症,功能不全失代償期。
10.各種惡性腫瘤(含血液腫瘤)經綜合治療、放療、化療無效或術後復發。
11.一眼有光感或無光感,另眼矯正視力﹤0.2或視野半徑≤20度。
12.雙眼矯正視力﹤0.1或視野半徑≤20度。
13.慢性器質性精神障礙,經系統治療2年仍有下述症狀之一,並嚴重影響職業功能:痴呆(中度智慧減退),持續或經常出現的妄想和幻覺,持續或經常出現的情緒不穩定以及不能自控的衝動攻擊行為。
14.精神分裂症,經系統治療5年仍不能恢復正常;偏執性精神障礙,妄想牢固,持續5年仍不能緩解,嚴重影響職業功能。
15.難治性的情感障礙,經系統治療5年仍不能恢復正常,男性年齡50歲以上(含50歲),女性45歲以上(含45歲),嚴重影響職業功能。
16.具有明顯強迫型人格發病基礎的難治性強迫障礙,經系統治療5年無效,嚴重影響職業功能。
17.符合《勞動能力鑑定 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1至4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