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足球聯賽與職業的、專業的足球競賽有較大差異。首先,校園足球聯賽參與的物件是普通學生,他們沒有經過長期的、專業性的足球訓練,在身體條件和足球技戰術水平上與專業足球運動員有較大差距。其次,校園足球聯賽的目的與職業、專業的比賽有差異,職業比賽強調比賽結果,追求比賽成績;專業比賽需要發掘優秀的“小運動員”,為職業比賽輸送運動員,而校園足球聯賽是為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再次,校園足球聯賽的對抗程度與職業、專業的比賽相差甚遠。
在如此多的不同與差異面前,對校園足球聯賽的業餘裁判員們提出了更多的挑戰,只是嚴格執法,公平、公正的機械執行足球競賽規則並不能適應校園足球聯賽,特別是基層的校園足球聯賽。針對校園足球聯賽的特點,裁判員應具備一定的策略與方法,在保證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要充分考慮校園足球聯賽的特徵與青少年學生的特點,營造校園足球聯賽的安全環境,讓學生在安全的環境下健康地運動。
做好安全教育
加強賽前的安全教育,能有效預防意外事故的發生。校園足球聯賽的參賽學生往往參賽目的不明,在同學或他人的“激勵”下,一味追求“拼搏”精神,容易造成動作失當。針對這些現象,比賽的裁判員在賽前應加強教育,引導學生合理發揮技戰術水平,強化安全意識,注意保護他人與自己。
球隊的隊長一般是基層聯賽足球隊裡“會踢球”的學生,也是隊員最為信服的“領袖”,加強對球隊隊長的教育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當裁判員組織雙方隊長進行賽前挑邊時,也是裁判員開展安全教育的好時機。在賽中或中場休息時,裁判員也可針對個別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預防意外事故的發生。
賽前安全檢查
足球比賽開始前,進行必要的安全檢查是裁判員必需的工作。賽前應該由裁判員(主裁)組織助理裁判員(邊裁)、第四官員(替補裁判)對場地與球員裝備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應通知主辦方、球員進行修復或更換,裁判員如果認為不能更換的場地、裝備具有不安全性,應暫停比賽,在確保安全隱患移除的情況下方可進行比賽。
1.場地檢查
在校園足球聯賽中,需要裁判員賽前檢查的主要有場地、球門、球網、角旗、替補席等。具體內容有檢查場地上是否有堅硬的雜物、場地外延的排水溝是否有空洞、球門柱上是否有金屬凸尖部分(如破鏽的鐵柱產生的翹皮)、球網在下垂中是否影響到守門員的活動(球網應在球門後拉直,空出球門線附件區域,方便守門員活動)、角旗不應低於1.5米且頂部平滑無尖、替補席與場地邊線間應留出“緩衝”的間距,且勿放雜物。
裁判員如果檢查出以上不安全的因素,應聯絡比賽場地學校後勤人員排除安全隱患,不因讓場地帶“病”比賽。
2.裝備檢查
運動員上場比賽的裝備在裁判規則中有具體的要求,結合校園足球聯賽的特點,裁判員應組織助理裁判員協同檢查雙方首發運動員的裝備,第四官員在替換前負責檢查替補上場運動員的裝備。
檢查中裁判員應重點關注的地方有:一是球鞋的質地,基層比賽不得穿金屬釘的足球鞋(非職業運動員穿此鞋的很少),上場運動員的足球鞋質地基本統一,如主辦方對足球鞋有統一要求,則按要求執行。二是足球專用的護腿板,建議比賽運動員佩戴護腿板,就像輪滑選手必須佩戴頭盔一樣重要,如比賽統一穿帆布足球鞋,運動員可選擇不佩戴護腿板,但裁判員不可阻止個別隊員佩戴。如比賽允許穿皮質足球鞋,則運動員必須佩戴護腿板。三是不能佩戴的裝備,如手錶、口袋中的硬物、頸部佩戴的硬質珠寶飾物等,這裡特別要提醒的是眼鏡不能佩戴,校園足球聯賽中近視眼的學生相對較多,而足球比賽具有一定對抗程度,比賽中有太多的不確定因素,因此佩戴眼鏡比賽安全隱患很大,除了專門的運動眼鏡外,其他眼鏡不得在比賽中佩戴。
判罰不安全動作
足球比賽是具有一定對抗的體育活動,對抗自然就會產生身體上的接觸。對於比賽中出現的侵人犯規裁判員要加以識別,準確判斷、果斷判罰。裁判員在校園足球聯賽中需加強對四類動作的判罰。
1.上肢侵人動作
上肢的侵人動作主要有:拉、推、拽、打等。拉人犯規多數是身後的犯規動作,推人犯規則多數是身前或體側的犯規,拽的動作多數是出現在近身而隱蔽的犯規動作,打人犯規是一種嚴重犯規。裁判員在判別上肢侵人動作時,要加強跑位,避免與兩名隊員跑成“三點一線”而遮擋自己的觀察視線。
2.下肢侵人動作
下肢的侵人動作主要有:踢、絆、蹬、抬等。踢、絆、蹬的動作一般是針對對方的下肢侵人動作,抬是指“抬腳過高”的侵人動作,判斷是否“抬腳過高”犯規主要看抬腳超過胯部的動作是否對對方隊員構成了“潛在危險”,如是就判定為“危險動作”犯規。
3.挑釁行為
挑釁行為是指藉端生事,企圖引起衝突的行為。足球比賽的挑釁行為主要有動作上的和語言上的,針對校園足球聯賽中運動員的挑釁行為應該及時制止,有必要對涉事隊員進行教育或警告,以防事端的升級。
4.職業犯規
職業犯規是指經過長期專業訓練的運動員在對抗中藉助正常動作的趨勢,擴大或附加動作對對方造成侵犯。它是一種隱蔽性的犯規動作,難以發現,針對這種犯規,裁判員應依據比賽中運動員情緒的變化,結合動作產生的後果進行判別,對這類犯規應提高預判,一旦發現果斷判罰,並迅速跑至犯規地點,預防事態的進一步升級,除對犯規進行判罰外,對犯規者要加以教育或進一步處罰。
校園足球聯賽中的裁判員,應針對以上犯規行為,加強規則學習,提高賽中的預判能力。當犯規發生時,判罰要果斷,並迅速到達犯規地點,預防事態的擴大與升級,對犯規作出相應的判罰,對犯規者予以教育,必要時可與教練進行溝通,穩定隊員情緒,將運動員注意力集中於比賽,預防意外事件的發生。
校園足球聯賽中一旦發生了學生受傷的狀況,裁判員如果不能立刻判斷傷情狀況,應立刻停止比賽,檢視傷情,確保受傷隊員在第一時間得到救治。比賽應配備醫務人員,確保受傷學生在第一時間得到醫務人員的處置。
預備安全保障
組織學生參加校園足球聯賽一定要為每位參賽學生購置一份“意外傷害保險”,可以是短期的或是中長期的,保險期限要涵蓋訓練與比賽的所有時間段。裁判員在賽前應組織查驗各隊的“參保”狀況,杜絕“無險”比賽情況。
校園足球聯賽與職業的、專業的足球競賽有較大差異。首先,校園足球聯賽參與的物件是普通學生,他們沒有經過長期的、專業性的足球訓練,在身體條件和足球技戰術水平上與專業足球運動員有較大差距。其次,校園足球聯賽的目的與職業、專業的比賽有差異,職業比賽強調比賽結果,追求比賽成績;專業比賽需要發掘優秀的“小運動員”,為職業比賽輸送運動員,而校園足球聯賽是為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再次,校園足球聯賽的對抗程度與職業、專業的比賽相差甚遠。
在如此多的不同與差異面前,對校園足球聯賽的業餘裁判員們提出了更多的挑戰,只是嚴格執法,公平、公正的機械執行足球競賽規則並不能適應校園足球聯賽,特別是基層的校園足球聯賽。針對校園足球聯賽的特點,裁判員應具備一定的策略與方法,在保證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要充分考慮校園足球聯賽的特徵與青少年學生的特點,營造校園足球聯賽的安全環境,讓學生在安全的環境下健康地運動。
做好安全教育
加強賽前的安全教育,能有效預防意外事故的發生。校園足球聯賽的參賽學生往往參賽目的不明,在同學或他人的“激勵”下,一味追求“拼搏”精神,容易造成動作失當。針對這些現象,比賽的裁判員在賽前應加強教育,引導學生合理發揮技戰術水平,強化安全意識,注意保護他人與自己。
球隊的隊長一般是基層聯賽足球隊裡“會踢球”的學生,也是隊員最為信服的“領袖”,加強對球隊隊長的教育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當裁判員組織雙方隊長進行賽前挑邊時,也是裁判員開展安全教育的好時機。在賽中或中場休息時,裁判員也可針對個別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預防意外事故的發生。
賽前安全檢查
足球比賽開始前,進行必要的安全檢查是裁判員必需的工作。賽前應該由裁判員(主裁)組織助理裁判員(邊裁)、第四官員(替補裁判)對場地與球員裝備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應通知主辦方、球員進行修復或更換,裁判員如果認為不能更換的場地、裝備具有不安全性,應暫停比賽,在確保安全隱患移除的情況下方可進行比賽。
1.場地檢查
在校園足球聯賽中,需要裁判員賽前檢查的主要有場地、球門、球網、角旗、替補席等。具體內容有檢查場地上是否有堅硬的雜物、場地外延的排水溝是否有空洞、球門柱上是否有金屬凸尖部分(如破鏽的鐵柱產生的翹皮)、球網在下垂中是否影響到守門員的活動(球網應在球門後拉直,空出球門線附件區域,方便守門員活動)、角旗不應低於1.5米且頂部平滑無尖、替補席與場地邊線間應留出“緩衝”的間距,且勿放雜物。
裁判員如果檢查出以上不安全的因素,應聯絡比賽場地學校後勤人員排除安全隱患,不因讓場地帶“病”比賽。
2.裝備檢查
運動員上場比賽的裝備在裁判規則中有具體的要求,結合校園足球聯賽的特點,裁判員應組織助理裁判員協同檢查雙方首發運動員的裝備,第四官員在替換前負責檢查替補上場運動員的裝備。
檢查中裁判員應重點關注的地方有:一是球鞋的質地,基層比賽不得穿金屬釘的足球鞋(非職業運動員穿此鞋的很少),上場運動員的足球鞋質地基本統一,如主辦方對足球鞋有統一要求,則按要求執行。二是足球專用的護腿板,建議比賽運動員佩戴護腿板,就像輪滑選手必須佩戴頭盔一樣重要,如比賽統一穿帆布足球鞋,運動員可選擇不佩戴護腿板,但裁判員不可阻止個別隊員佩戴。如比賽允許穿皮質足球鞋,則運動員必須佩戴護腿板。三是不能佩戴的裝備,如手錶、口袋中的硬物、頸部佩戴的硬質珠寶飾物等,這裡特別要提醒的是眼鏡不能佩戴,校園足球聯賽中近視眼的學生相對較多,而足球比賽具有一定對抗程度,比賽中有太多的不確定因素,因此佩戴眼鏡比賽安全隱患很大,除了專門的運動眼鏡外,其他眼鏡不得在比賽中佩戴。
判罰不安全動作
足球比賽是具有一定對抗的體育活動,對抗自然就會產生身體上的接觸。對於比賽中出現的侵人犯規裁判員要加以識別,準確判斷、果斷判罰。裁判員在校園足球聯賽中需加強對四類動作的判罰。
1.上肢侵人動作
上肢的侵人動作主要有:拉、推、拽、打等。拉人犯規多數是身後的犯規動作,推人犯規則多數是身前或體側的犯規,拽的動作多數是出現在近身而隱蔽的犯規動作,打人犯規是一種嚴重犯規。裁判員在判別上肢侵人動作時,要加強跑位,避免與兩名隊員跑成“三點一線”而遮擋自己的觀察視線。
2.下肢侵人動作
下肢的侵人動作主要有:踢、絆、蹬、抬等。踢、絆、蹬的動作一般是針對對方的下肢侵人動作,抬是指“抬腳過高”的侵人動作,判斷是否“抬腳過高”犯規主要看抬腳超過胯部的動作是否對對方隊員構成了“潛在危險”,如是就判定為“危險動作”犯規。
3.挑釁行為
挑釁行為是指藉端生事,企圖引起衝突的行為。足球比賽的挑釁行為主要有動作上的和語言上的,針對校園足球聯賽中運動員的挑釁行為應該及時制止,有必要對涉事隊員進行教育或警告,以防事端的升級。
4.職業犯規
職業犯規是指經過長期專業訓練的運動員在對抗中藉助正常動作的趨勢,擴大或附加動作對對方造成侵犯。它是一種隱蔽性的犯規動作,難以發現,針對這種犯規,裁判員應依據比賽中運動員情緒的變化,結合動作產生的後果進行判別,對這類犯規應提高預判,一旦發現果斷判罰,並迅速跑至犯規地點,預防事態的進一步升級,除對犯規進行判罰外,對犯規者要加以教育或進一步處罰。
校園足球聯賽中的裁判員,應針對以上犯規行為,加強規則學習,提高賽中的預判能力。當犯規發生時,判罰要果斷,並迅速到達犯規地點,預防事態的擴大與升級,對犯規作出相應的判罰,對犯規者予以教育,必要時可與教練進行溝通,穩定隊員情緒,將運動員注意力集中於比賽,預防意外事件的發生。
校園足球聯賽中一旦發生了學生受傷的狀況,裁判員如果不能立刻判斷傷情狀況,應立刻停止比賽,檢視傷情,確保受傷隊員在第一時間得到救治。比賽應配備醫務人員,確保受傷學生在第一時間得到醫務人員的處置。
預備安全保障
組織學生參加校園足球聯賽一定要為每位參賽學生購置一份“意外傷害保險”,可以是短期的或是中長期的,保險期限要涵蓋訓練與比賽的所有時間段。裁判員在賽前應組織查驗各隊的“參保”狀況,杜絕“無險”比賽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