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tóu zǐ
骰子是許多娛樂必不可少的工具之一,比如麻將等。這裡說的骰子是指純粹以骰子定輸贏的賭博。相傳,骰子的發明人是三國時代的文學家植,最初用做占卜工具。後來才演變成後宮嬪妃的遊戲,擲骰子點數賭酒或賭絲綢香袋等物。當時骰子的點穴上塗的是黑色,在唐代才增加描紅。
傳說唐玄宗與楊貴妃在後宮擲骰遊樂,眼看要輸了,只有出現4點方能解救敗局,此時尚有一個仍在旋轉之中,唐玄宗心中焦急,便連喊“4!4!”,塵埃落定後果然是4。唐玄宗一高興,就讓高力士宣告天下,骰子上可以描紅,紅色通常是不能亂用的。
自清代開始,骰子的娛樂方式被基本決定下來,一般採用3枚骰子和下骰盅。最簡單的骰盅可用木碗或瓦缽替代,下面墊上一塊底板,扔骰時用骰盅蓋上,莊家和玩家均不知道骰子的點數。這種方法帶有神秘感,便於莊家營造氣氛,以使玩家聚臺下注。在賭場,則有製作精美、與盅相配的骰盅賭具,名稱叫做骰寶。為防荷官疏乎搖骰或作弊,一代賭神葉漢發明了電動骰寶,迄今仍在澳門賭場使用。
骰子應用十分廣泛,現在社會上流行有各種定位骰子、黃金骰子、打破無物骰子、感應骰子、遙控骰子等。
一種遊戲用具或賭具,用骨頭,木頭等製成的立體小方塊,六面分刻一 二 三 四 五 六點,有的地方叫色子。
現在的骰子有兩種顏色的點數,即一點和四點為紅色,而其餘的都是黑色,其顏色的變化與唐明皇有關。
tóu zǐ
骰子
賭具。也用以占卜、行酒令或作遊戲。多以獸骨製成,為小正方塊,六面分刻一、二、三、四、五、六點,一、四塗以紅色,餘塗黑色。擲之視所見點數或顏色為勝負,故又稱投子、色子。相傳為 三國 魏 曹植 創制。 唐 溫庭筠《新添聲楊柳枝詞》之一:“玲瓏骰子安紅豆,入骨相思知不知。”《新五代史·梁廣王朱全昱傳》:“ 太祖 宴居宮中,與王飲博, 全昱酒酣,取骰子擊盆而迸之。” 宋 陸游 《老學庵筆記》卷三:“群蠻聚博其上。骰子亦以骨為之,長寸餘而匾,狀若牌子,折竹為籌,以記勝負。” 巴金《家》十六:“在明亮的燈光下也有許多人圍著一張桌子吆喝地擲骰子。”參閱 清 顧張思 《土風錄》卷一。
中國古代最為重要,最有影響的博戲形式是擲骰子。骰子最早產生時形狀各異,上有各種刻紋,後來則統一為正方形或長方形,上刻一、二、三、四等點數,並以紅、黑顏色相區別。
由於骰子的點數可有許多種不同的組合方式,而擲骰時人們又無法預測所定的點數,因此骰子從產生之日起,便與賭博結下了不解之緣。中國古代的絕大多數博戲活動,都要透過擲骰來進行,有些博戲是直接用擲骰的方式來決出勝負,也有一些博戲則是要透過擲骰與行棋、打牌的結合才能決出勝負。前一種方式比較適合於文化層次較低、賭博意圖較強的人玩樂,而後一種方式則比較適合於文化層次較高,比較注重精神享受的人玩樂。但是儘管具體的表現形式有所不同,這些遊戲活動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那就是"懸於投"。漢代班固在《弈旨》一文中雲:"博懸於投,不專在行。"也就是說,它們都是要透過擲骰子這種帶有很大偶然性的方式來進行遊戲。 這種"懸於投"的特點,也成為中國古代的"博"與"弈"之間一個重要的分界線。博雖然也有很多是要行棋的,但由於都要用到骰子,因此它們的實質與完全憑智力來戰勝對手的圍棋、象棋有著很大的不同。
六博 中國古代的六博、樗蒲、雙陸等遊戲形式,都是屬於行棋類的骰子博戲。六博本有大博和小博之分,大博用骰六枚,稱為"箸",小博用骰二枚,稱為"煢"。《顏氏家訓》雲:"古者大博則六箸,小博則二煢。"在比賽的時候,雙方互擲骰子,行棋步數則主要根據博彩而定。由此可見,六博之戲與骰子的關係非常密切,由於博彩具有很大的偶然性,因此六博在古代時主要就是一種博戲的形式。
樗蒲和雙陸 樗蒲、雙陸等戲,也要經過擲骰子來決定行棋程式。樗蒲所用的骰子共有五枚,有黑有白,稱為"五木"。它們可以組成六種不同的排列組合,也就是六種彩。其中全黑的稱為"盧",是最高彩,四黑一白的稱為"雉",次於盧,其餘四種稱為"梟"或"犢",為雜彩。擲到貴彩的,可以連擲,或打馬,或過關,雜彩則不能。雙陸中的骰子為二枚,棋子稱為"馬"。行馬時,可以根據兩枚骰子的不同點數分別行兩馬,也可按兩枚骰子點數之和獨行一馬。如擲得三和五,合為八點,可一馬走三步,一馬走五步,也可一馬走八步。有的雙陸還規定"歸梁"後要將馬出盡。兩枚骰子之和在六點以上者出二馬,不足六點者不得出馬。
五木、投瓊和彩戰等 也有一些是不透過行棋而直接依靠擲骰子來分出勝負的博戲方式,這類博戲由於全憑骰子之彩的偶然性來決定勝負,不需要認真思考,因此其賭博性更強,也更受喜歡物質刺激之人的歡迎。如流行於東晉時的"五木",流行於唐代時期的"投瓊"、"彩戰"等形式就是如此。 "五木"本是樗蒲行棋時的一種擲骰活動,但後來"五木"逐漸從樗蒲中游離出來,變成為一種獨立的遊戲。玩五木時不需要進行復雜的行棋,只要擲出骰子便可決定勝負。因此此法一出,便立即盛行於世。當時的許多士族、庶族和普通百姓都喜歡用這種方式來進行博戲。
唐代"投瓊"、"彩戰"之戲的形式與五木十分相仿。隨著雙陸的盛行,雙陸中的骰子在唐朝時也開始從雙陸中游離出來,由於它的排列組合比五木複雜,有趣得多,因此它很快就取代了五木,成為唐後一千餘年中最為流行的博戲方式。
雙陸中的骰子原為兩顆,唐中期以後,發展為六顆,六顆骰子可以組成難以計數的排列組合方式,於是便形成了後世名目繁多的"骰子格"。它們的總體原則是,以同色(又稱"渾花",全部為一種點數)為貴,駁雜為賤。在同色中,又以紅色為貴。各彩都有特殊的名稱,如四枚"四"稱為"滿園春",為最高彩,四枚 "么"稱為"滿盤星",四枚"六"稱為"混江龍",四枚"三"稱為"雁行兒"等等。 到了清代時期,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和市民階層的擴大,擲骰博戲在中國的各個城鎮中大量普及起來,其名目和形式也極其繁多,如"趕老羊"、"擲挖窖"、"搖攤"、"壓寶"等等。這些博戲都是利用骰子來開展活動,它們大都具有十分深厚的賭博性質,其輸贏結果會使人或大發橫財,或傾家蕩產。
拼音: tóu zǐ
骰子是許多娛樂必不可少的工具之一,比如麻將等。這裡說的骰子是指純粹以骰子定輸贏的賭博。相傳,骰子的發明人是三國時代的文學家植,最初用做占卜工具。後來才演變成後宮嬪妃的遊戲,擲骰子點數賭酒或賭絲綢香袋等物。當時骰子的點穴上塗的是黑色,在唐代才增加描紅。
傳說唐玄宗與楊貴妃在後宮擲骰遊樂,眼看要輸了,只有出現4點方能解救敗局,此時尚有一個仍在旋轉之中,唐玄宗心中焦急,便連喊“4!4!”,塵埃落定後果然是4。唐玄宗一高興,就讓高力士宣告天下,骰子上可以描紅,紅色通常是不能亂用的。
自清代開始,骰子的娛樂方式被基本決定下來,一般採用3枚骰子和下骰盅。最簡單的骰盅可用木碗或瓦缽替代,下面墊上一塊底板,扔骰時用骰盅蓋上,莊家和玩家均不知道骰子的點數。這種方法帶有神秘感,便於莊家營造氣氛,以使玩家聚臺下注。在賭場,則有製作精美、與盅相配的骰盅賭具,名稱叫做骰寶。為防荷官疏乎搖骰或作弊,一代賭神葉漢發明了電動骰寶,迄今仍在澳門賭場使用。
骰子應用十分廣泛,現在社會上流行有各種定位骰子、黃金骰子、打破無物骰子、感應骰子、遙控骰子等。
一種遊戲用具或賭具,用骨頭,木頭等製成的立體小方塊,六面分刻一 二 三 四 五 六點,有的地方叫色子。
現在的骰子有兩種顏色的點數,即一點和四點為紅色,而其餘的都是黑色,其顏色的變化與唐明皇有關。
tóu zǐ
骰子
賭具。也用以占卜、行酒令或作遊戲。多以獸骨製成,為小正方塊,六面分刻一、二、三、四、五、六點,一、四塗以紅色,餘塗黑色。擲之視所見點數或顏色為勝負,故又稱投子、色子。相傳為 三國 魏 曹植 創制。 唐 溫庭筠《新添聲楊柳枝詞》之一:“玲瓏骰子安紅豆,入骨相思知不知。”《新五代史·梁廣王朱全昱傳》:“ 太祖 宴居宮中,與王飲博, 全昱酒酣,取骰子擊盆而迸之。” 宋 陸游 《老學庵筆記》卷三:“群蠻聚博其上。骰子亦以骨為之,長寸餘而匾,狀若牌子,折竹為籌,以記勝負。” 巴金《家》十六:“在明亮的燈光下也有許多人圍著一張桌子吆喝地擲骰子。”參閱 清 顧張思 《土風錄》卷一。
中國古代最為重要,最有影響的博戲形式是擲骰子。骰子最早產生時形狀各異,上有各種刻紋,後來則統一為正方形或長方形,上刻一、二、三、四等點數,並以紅、黑顏色相區別。
由於骰子的點數可有許多種不同的組合方式,而擲骰時人們又無法預測所定的點數,因此骰子從產生之日起,便與賭博結下了不解之緣。中國古代的絕大多數博戲活動,都要透過擲骰來進行,有些博戲是直接用擲骰的方式來決出勝負,也有一些博戲則是要透過擲骰與行棋、打牌的結合才能決出勝負。前一種方式比較適合於文化層次較低、賭博意圖較強的人玩樂,而後一種方式則比較適合於文化層次較高,比較注重精神享受的人玩樂。但是儘管具體的表現形式有所不同,這些遊戲活動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那就是"懸於投"。漢代班固在《弈旨》一文中雲:"博懸於投,不專在行。"也就是說,它們都是要透過擲骰子這種帶有很大偶然性的方式來進行遊戲。 這種"懸於投"的特點,也成為中國古代的"博"與"弈"之間一個重要的分界線。博雖然也有很多是要行棋的,但由於都要用到骰子,因此它們的實質與完全憑智力來戰勝對手的圍棋、象棋有著很大的不同。
六博 中國古代的六博、樗蒲、雙陸等遊戲形式,都是屬於行棋類的骰子博戲。六博本有大博和小博之分,大博用骰六枚,稱為"箸",小博用骰二枚,稱為"煢"。《顏氏家訓》雲:"古者大博則六箸,小博則二煢。"在比賽的時候,雙方互擲骰子,行棋步數則主要根據博彩而定。由此可見,六博之戲與骰子的關係非常密切,由於博彩具有很大的偶然性,因此六博在古代時主要就是一種博戲的形式。
樗蒲和雙陸 樗蒲、雙陸等戲,也要經過擲骰子來決定行棋程式。樗蒲所用的骰子共有五枚,有黑有白,稱為"五木"。它們可以組成六種不同的排列組合,也就是六種彩。其中全黑的稱為"盧",是最高彩,四黑一白的稱為"雉",次於盧,其餘四種稱為"梟"或"犢",為雜彩。擲到貴彩的,可以連擲,或打馬,或過關,雜彩則不能。雙陸中的骰子為二枚,棋子稱為"馬"。行馬時,可以根據兩枚骰子的不同點數分別行兩馬,也可按兩枚骰子點數之和獨行一馬。如擲得三和五,合為八點,可一馬走三步,一馬走五步,也可一馬走八步。有的雙陸還規定"歸梁"後要將馬出盡。兩枚骰子之和在六點以上者出二馬,不足六點者不得出馬。
五木、投瓊和彩戰等 也有一些是不透過行棋而直接依靠擲骰子來分出勝負的博戲方式,這類博戲由於全憑骰子之彩的偶然性來決定勝負,不需要認真思考,因此其賭博性更強,也更受喜歡物質刺激之人的歡迎。如流行於東晉時的"五木",流行於唐代時期的"投瓊"、"彩戰"等形式就是如此。 "五木"本是樗蒲行棋時的一種擲骰活動,但後來"五木"逐漸從樗蒲中游離出來,變成為一種獨立的遊戲。玩五木時不需要進行復雜的行棋,只要擲出骰子便可決定勝負。因此此法一出,便立即盛行於世。當時的許多士族、庶族和普通百姓都喜歡用這種方式來進行博戲。
唐代"投瓊"、"彩戰"之戲的形式與五木十分相仿。隨著雙陸的盛行,雙陸中的骰子在唐朝時也開始從雙陸中游離出來,由於它的排列組合比五木複雜,有趣得多,因此它很快就取代了五木,成為唐後一千餘年中最為流行的博戲方式。
雙陸中的骰子原為兩顆,唐中期以後,發展為六顆,六顆骰子可以組成難以計數的排列組合方式,於是便形成了後世名目繁多的"骰子格"。它們的總體原則是,以同色(又稱"渾花",全部為一種點數)為貴,駁雜為賤。在同色中,又以紅色為貴。各彩都有特殊的名稱,如四枚"四"稱為"滿園春",為最高彩,四枚 "么"稱為"滿盤星",四枚"六"稱為"混江龍",四枚"三"稱為"雁行兒"等等。 到了清代時期,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和市民階層的擴大,擲骰博戲在中國的各個城鎮中大量普及起來,其名目和形式也極其繁多,如"趕老羊"、"擲挖窖"、"搖攤"、"壓寶"等等。這些博戲都是利用骰子來開展活動,它們大都具有十分深厚的賭博性質,其輸贏結果會使人或大發橫財,或傾家蕩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