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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7160410383855

    假設開發法也稱為剩餘法、預期開發法、開發法、是預測估價物件開發完成後的價值和後續開發建設的必要支出及應得的利潤,然後將開發完成後的價值減去後續開發建設的必要支出及應得利潤來求取估價物件價值的方法。 假設開發法的本質:與收益法相同,是以房地產的預期未來收益(具體為預測的開發完成後的價值減去預測的後續開發建設的必要支出及應得利潤後的餘額)為導向來求取房地產的價值。 假設開發法的理論依據:與收益法相同,是預期原理。 假設開發法適用的估價物件:凡是具有開發或再開發潛力並且其開發完成後的價值可以採用市場法、收益法等方法求取的房地產,都適用假設開發法估價,包括可供開發建設的土地(包括生地、毛地;熟地,典型的是房地產開發用地)、在建工程(或者稱為房地產開發專案)、可重新裝飾裝修改造或改變用途的舊的房地產(包括重新裝飾裝修、改建、擴建,如果是重建就屬於毛地的範疇)。 運用假設開發法估價條件:

    ①要有一套統一、嚴謹及健全的房地產法規;

    ②要有一個明朗、穩定及長遠的房地產政策,包括有一個長遠、公開的土地供應計劃;

    ③要有一個全面、連續及開放的房地產資訊資料庫,包括有一個清晰、全面的有關房地產開發建設和交易的稅費清單或目錄。如果這些條件不夠具備,在運用假設開發法估價時會使本來就難以 預測的房地產市場的客觀方面,人為地摻人了更多的不確定性因素,使未來的房地產市場變得更加不可捉摸,從而對開發完成後的價值以及後續必要支出的預測也會更加困難。 運用假設開發法估價一般分為以下6個步驟: ①調查分析待開發房地產狀況; ②選取最佳的開發利用方式,確定開發完成後的房地產狀況; ③預測後續開發經營期;

    ④預測開發完成後的價值;

    ⑤預測後續必要支出及應得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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