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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固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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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歷史研習社
讀者朋友們對於陳勝起義想必不會陌生,發動起義中,陳勝曾經以“失期當斬”為號召,那麼,在秦朝,失期,也就是遲到是不是會被斬首呢?
圖/大澤鄉起義
睡虎地秦簡的記載
20世紀70年代發現的睡虎地秦簡中恰恰有關於服徭役遲到的相關處罰,根據竹簡的記載,服徭役如果遲到三到五天,要被上級口頭批評,如果遲到六天到十天,則會被罰款一隻盾牌,超過十天,則會被罰款一副甲冑。可以看到,這裡根本沒有提及如果遲到會被斬首。況且,在秦簡中還寫明瞭“水雨,除興”,也就是如果遇到連綿大雨等不可抗因素,勞役是會解除的。
圖/雲夢睡虎地竹簡
那麼是不是太史公在《史記》裡記錯了呢?其實也未必,因為《史記》講的很清楚,陳涉他們所服的不是普通的徭役,而是“謫戍漁陽”,就是一種強制的軍事勞役。在睡虎地秦簡發現的秦代法律文書中,《戍律》與《徭律》是截然分開的。而《戍律》中並沒有關於失期的相關記載。那麼,作為戍卒,遲到是不是會被斬首呢,讓我們回到《史記》的文字中去尋找答案。
《史記》的相關記載
圖/《史記》書影
陳涉的話反映出兩種可能性,一種是陳涉為了起義編造了這話,從《陳涉世家》中可以看到他還編造了很多東西,比如假借公子扶蘇與楚將項燕的名頭,魚腹藏書,鬼哭狼嚎等等。一種是到了秦二世即位後又進一步讓統治變得嚴苛,所以出現了失期當斬的臨時命令。
不過無論是哪一種可能性,我們可以肯定的是,秦朝應該沒有失期當斬的法律條文,因為在失期當斬後,陳涉又說了一句話就是“藉第令毋斬”,就是假設沒有被斬首。如果秦朝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失期當斬,那根本不會有假如這種可能性存在。
綜上,我們可以知道在已經出土的秦朝律法中,徭役中遲到並不是多大的罪過,而根據《陳涉世家》的記載,秦朝應該也根本沒有失期當斬的律文。所以那些大澤鄉的戍卒有很大可能性是不會被斬首的。
參考資料
《史記》
《秦簡牘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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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渭水華山
根據睡虎地秦墓竹簡,記載:“御中發徵,乏弗行,貲二甲。失期三日到五日,誶;六日到旬,貲一盾;過旬,貲一甲”,因此推翻了司馬遷《史記》中的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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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鐵錘文史鐵錘先說答案吧:陳勝欺騙了世界兩千年,所謂失期斬首,完全是陳勝編造的謊言!先說陳勝勸說大家造反的理由:
九百戍卒奔赴漁陽,走到大澤鄉的時候,遇到連綿大雨,道路阻塞延誤了前往北方的路程,陳勝就在當地做了最為著名的軍事宣傳:失期當斬!反正我們肯定要遲到,按照法律規定,就是現在趕過去,也是一個砍頭的死罪!去也是死,不去也是死?大家何必千里迢迢幹這個飛蛾撲火的蠢事呢?現在留造反,雖然成功很難,但是總比過去送死要強一點。
正是在這種沒有退路的壓力下,900名漢子揭竿而起,結果天下好漢分封響應號召,如火如荼的起義運動就此展開。
可是,當時的秦朝法律真的這麼殘酷嗎?
幹活遲到就殺頭?有那麼多頭好殺嗎?
上個世紀七十年代,湖北雲夢出土了著名的秦朝竹簡,很多謎團逐漸揭開,有一組記載秦朝法律的竹簡,明確解釋了對失期的懲罰:
徵發徭役,遲到三天到五天的批評教育;
遲到六天到十天的,罰一張盾;
遲到超過十天的,處罰一副甲冑。
換句話說,無論遲到多久,都不會殺頭的。
陳勝果然撒的一手好謊!
但是,秦末大起義,不是僅憑陳勝吳廣撒一個謊,學幾聲狐狸叫就可以激發起來的,根本的原因,還是那句話:
天下苦秦久矣!
秦始皇奪得了天下,但是並沒有奪得人心;秦始皇儘管滅掉了六國,但是並沒有滅掉六國舊民,舊貴族;這些人對自己的祖國依舊懷有想念;更加重要的是,秦始皇是依靠武力獲得統一,建立秦朝之後,依舊是橫徵暴斂,讓天下人民沒有舒緩的餘地,嚴刑峻法只讓大家更加仇恨他的殘暴無道。
造反的火種早已在存在,陳勝,只是在最適當的時候,火燒澆了一勺子油的那個人而已! -
5 # 紅小霓
眾所周知,秦末農民起義始於大澤鄉,當時被徵發北上的陳勝振臂一揮,拉開了秦末大起義的序幕。自此,各路英豪紛紛出動,中原大地再次陷入一片混戰中。
可是,當時的陳勝只是一個被徵發北上戍邊的農民,一屆布衣又是有什麼能耐和見識,能在那種情況下煽動和他一起戍邊的農民反抗秦朝兵將,不顧死活地跟著他造反呢?圖源《楚漢爭霸》
紀彭在《楚漢爭霸》一書中提到,陳勝雖然當時只是一個農民,但是他祖上很有可能是一位貴族,這主要是從他的“字”上推斷出來。在當時的歷史背景下,有名有姓很常見,但是有個正兒八經的“字”卻並不常見。例如吳廣字叔,劉邦字季,伯仲叔季是家中常用的兄弟排行次序,所以吳廣和劉邦就是吳老三、劉老四。就連劉邦也只有草草的一個字,但是陳勝卻有一個正兒八經的字“涉”,所以紀彭推斷陳勝祖上有可能是春秋時期陳國的貴族。
這樣一說,陳勝有些別人沒有的見識也就不難理解了。並且陳勝能號召眾人和他一起造反,不僅在於他有過人的見識,還在於他有將野心付諸行動的膽量。
陳勝一眾被徵發北上漁陽戍邊,途徑大澤鄉的時候遇到連綿大雨,又因道路阻塞耽誤了行程。在被困大澤鄉的這段時間裡,陳勝開始了他的洗腦工作。他給一同被徵發的人洗腦道:失期當斬,反正不辭辛苦的到了漁陽也是被殺頭,還不如現在反了,還能有一線生機。眾人一合計是這麼個理兒,於是起義的大旗一舉,打響了秦末農民起義的第一炮。
實際上,這九百多戍邊的農民都被陳勝騙了。《楚漢爭霸》文中提到,在20世紀70年代,湖北雲夢出土的秦國法律中,明確記載了對“失期”的處罰:徵發徭役,遲到三到五天批評教育,遲到六到十天罰一張盾,遲到十天以上罰一副甲。“失期”根本不會被砍頭。陳勝就是利用一幫民眾對於秦國法律的無知,成功忽悠了九百多人和他一起造了反。
秦朝嚴刑峻法,早已在民眾心中種下了恐懼的種子,所以陳勝這樣一說,大家自然不疑有他,為了保命只好拿起刀棍,跟著陳勝反了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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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夢秦簡,記載中徭律:“御中發徵,乏弗行,貲二甲。失期三日到五日,誶;六日到旬,貲一盾;過旬,貲一甲”,可見徭役失期並不是什麼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