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粵西曾律師
-
2 # 旭日東昇隨言職場文化
對於您提到的問題,有幾個關鍵點非常重要:
一、勞動合同期滿法定續延的幾種情形,才能視為法定續延,也就是繼續延續和自動延續。(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6)約定的服務期尚未到期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服務期滿(但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7)工會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員任職期間勞動合同期滿的。《工會法》第十八條規定:基層工會專職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員自任職之日起,其勞動合同期限自動延長,延長期限相當於其任職期間;非專職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員自任職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勞動合同期限短於任期的,勞動合同期限自動延長至任期期滿。但是,任職期間個人出現嚴重過失或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除外。
二、企業及時評估是否續簽勞動員合同,勞動者注意企業的幾點操作:用人單位應當提前對每一份即將到期的勞動合同進行評估,以確定是否續簽勞動合同,通常,用人單位在以下情況應當評估是否續簽勞動合同。
(1)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行將期滿時;
(2)該勞動者在本單位已經連續工作行將滿十年的;
(3)自2008年1月1日起,用人單位已經與該勞動者連續簽訂了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4)如果用人單位決定不再與勞動者續簽勞動合同,則用人單位需要依據《勞動合同法》規定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
(5)但是如果用人單位維持或提高勞動條件而勞動者不同意續簽勞合同的,用人單位則不須支付經濟補償。
(6)若您的第一份勞動合同期滿,合同裡有註明合同期滿前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否則,本合同期限自動延長X年,原勞動合同內容繼續有效“的約定,若用人單位可以提出是否續簽的通知書和勞動者協商一致,勞動合同為自動續延,可以不需要續簽勞動合同。
三、企業不續簽勞動合同,勞動者如何進行索賠?1、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第一款規定,不再簽訂的勞動合同,員工可以申請經濟補償金,就是要求支付二倍工資。
2、經濟補償金演算法
(1)經濟補償金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按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其中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應得工資,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
四、經濟補償金計算的時間1、規定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需要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
2、二倍工資的計算基數為勞動者當月應得工資,但不包括支付週期超過一個月的勞動報酬,如季度獎、半年獎、年終獎、年底雙薪以及按照季度、半年、年結算的業務提成等。
五、員工需要為自已上報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和為仲裁做相關的檔案資料準備。
1、入職相關辦理手續資料,公司是否有發放工作證;公司不再續簽書面資料。
2、公司的打卡記錄、考勤記錄、外出登記表、各種物質領用表上的個人簽名。
3、發放工資的收據、銀行單據作為任職時的收款收據。
4、申請仲裁訴求文,要求公司以用工之日起,每個月賠償員工月工資二倍,請列出何時入職,任職時長,個人的要求等資訊。
計算工資賠償金,是按《勞動爭議調角仲裁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力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綜上所述,希望真心能幫助您!共同創造和諧勞動關係!
樂以分享提高工作提高效率的好方法!分享實用工具,您的關注是我最大的動力! -
3 # 霤靁
企業是否提前通知你續簽與不續簽,平時工作表現良好,無違紀行為一般不會不續簽。不續簽一定有原因,你問清楚,最好有錄音。
回覆列表
員工與企業簽訂三年合同到期後,如果企業方不願意與員工續簽,企業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給員工,具體的補償標準為,按員工過去12個月平均工資,每年補一個月。
此外,如果是員工不願意續簽,則企業無需補償。如果是員工與企業已經簽過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了,企業應當與員工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而不能僅僅支付經濟補償金就行的。
對於您所述的情況,現在企業在勞動合同終止後,不願意續聘,也不願意支付經濟補償金,員工可以採取以下救濟途徑:
1、以書面形式告知企業,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現在很多企業都有法律顧問,或者專門的法務;因此,就企業不支付經濟補償金的事宜,可以書面告知企業,其行為已經違法,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0-43條的有關規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為避免不必要的勞動仲裁或訴訟,請企業儘快支付。
2、向企業所在地勞動監察部門反映投訴
將勞動合同、身份證影印一份,然後連同書面投訴書,書面投訴書一定要寫清楚員工的電話,企業的地址,負責人的電話等基本資訊,交到企業所在地的勞動監察部門,由勞動監察督促企業依法支付有關補償金。記得隨時跟進投訴情況即可。
如果向勞動監察投訴後,一直沒有下文,員工等不及了,也可以直接走第三步。
3、提起勞動仲裁,要求支付經濟補償
提交勞動仲裁申請書,影印勞動合同、身份證、過去12個月工資流水(如有),到企業所在地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調解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因申請仲裁資料比較多,可以到當地司法局找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