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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周家大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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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開啟車窗看景色
我想,病人去醫院看病,需要住院簽字,可能有以下幾種情況吧:
1、一個人去看病,大夫檢查需要住院,如果本人是有行為能力的人,可由本人簽字。本人不能簽字的由其親屬簽字才可以入院。
2、孤寡老人,由敬老院、社群,街坊鄰居、朋友可代為簽字,國家對這一類人是需要提供醫療救助的。
3、有行為能力,有親屬的,需要住院,但沒有簽字檔案,我想,任何醫院都會拒絕入院的,因為這會涉及到醫療費用、法律責任等許多問題。
4、特殊情況,如:車禍、燒傷、溺水、刀傷、生命垂危等急症病人,可入院先搶救,再後續處理簽字問題,這是醫院救死扶傷的工作性質所決定的。
5、入院後需要進行手朮的,必須有本人或親屬簽字。除急需上手術檯,否則生命就有危險,跟前又無人簽字的情況下,醫生會代為簽字,但這是要擔很大風險的。如果出現意外,有法律依據會保護醫院這種搶救做法的。
總之,從入院到治療期間,會遇到許多需要患者簽字的環節,這是醫院正常的醫療程式,同時也是避免“醫鬧",分清醫患雙方責任的必要工作程式,隨著當前越來越緊張的醫患矛盾,簽字治療更顯得尤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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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醫病醫人苗醫生
這個分兩種情況。
一種是患者本身意識清楚,可以正常交流,能對自己的行為負責,而且不涉及到緊急搶救。這種情況下,一般問題不大。如果在非手術科室住院,基本上都可以自己簽字。但是如果需要手術的話,尤其是一些較大的手術,需要麻醉,風險較高,一般醫生會幫助聯絡直系親屬,如果沒有直系親屬的話,聯絡遠房親戚,如果連一個親戚也沒有,還可以聯絡所在街道。
另外一種患者意識不清涉及到緊急搶救的情況。這種情況下,一般醫院會先會先搶救,並同時看看能不能聯絡到家屬。如果聯絡不到家屬,又需要緊急手術的話,接診醫生一般會在安排手術的同時,上報總值班,相關簽字由院領導代簽。如果不涉及到手術等重大搶救措施,有些簽字不籤沒關係,醫生都會先搶救的。
近期,我院就收到一個老大爺,腦幹梗死,昏迷。家裡只有一個智慧底下的女兒。平常都是老大爺照顧這個女兒,發病當天是鄰居發現大爺女兒在家中大哭,才發現出了事,撥打了120,把老大爺送到醫院。老大爺送到醫院後,我們一邊搶救,一邊嘗試聯絡其他家屬,因為大爺女兒無法正常交流,也做不了主。不過只聯絡到一遠房親戚,親戚不說不管,後來乾脆不接電話了。之後,我們又聯絡到了派出所和街道。最後街道接管了大爺相關事情。
所以現在的情況是即使一個人住了院,沒人簽字沒有關係。大部分醫院基本上都能想辦法解決相關問題的,而不是像很多不良媒體炒作的那樣,好像全中國的醫院都見死不救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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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麻醉醫生小康
老無所依,幼無所養,殘無所靠,都是非常淒涼的。
如果一個人獨自去醫院看病,需要簽字怎麼辦?
講一個故事吧,這個是我親身經歷的一個事情。
患者是名單身女性,因宮外孕大出血緊急手術。患者被同性朋友送來醫院後,所有簽字都由患者自己按手印完成。手術進腹後發現是宮角部妊娠,需要行同側輸卵管切除,但是患者另一側輸卵管黏連閉鎖,切除輸卵管後意味著患者失去了正常懷孕的可能。手術過程中沒辦法知會家屬相關情況,而朋友壓根就不敢做任何決定,也沒有資格決定。手術按照既定方案順利進行。第二天患者家屬趕到後瞭解患者無正常懷孕可能,就不樂意了,一直對手術醫生進行各種騷擾。患者男朋友也因此和女孩分手。所以說全麻手術有患者家屬在場是非常重要的,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煩。一般來說醫院的知情同意權主要是患者本人的知情同意,所以患者本人的簽字是最具法律效力的。在醫院住院時,所有的操作檢查如果需要簽字,一定要徵得患者本人的簽字授權才可以,當然獲得患者授權的親朋好友也有簽字權力(此時要簽署授權書)。但是我們往往會碰到一些意外情況。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 比如老年痴呆,智障人士,昏迷患者等,可以由相關組織(如所在單位,居委會,村委,派出所等)代為簽字,如果情況緊急主治醫生可以上報醫院行政部門獲得授權,然後緊急治療。事後尋找相關親屬或者組織來負責簽字。很多車禍,顱腦損傷患者我們都是透過醫院授權後進行急診手術的。
完成民事行為能力成年人 自己擁有完全簽字權力,如果不是設計重大手術麻醉等基本上獨立簽字是可以的。但是如果面對手術麻醉,特別是全麻時就需要家屬親戚到場,因為手術中萬一遇到意外情況需要更改手術麻醉方式,或者切除重要臟器時,需要再次授權,但是患者麻醉中是不具備手術授權的能力的。
無民事行為能力青少年 不論患者智力正常與否,都不具備簽字許可權。此種患者需要監護人簽字才可以。比如孤兒院孩童監護人就是孤兒院管理人員,留守兒童原則上是父母才是監護人,但是如果家庭其他長輩獲得授權也可以成為暫時監護人。如果無明確監護人,情況緊急時可以尋找醫院授權完成檢查治療。我們碰到過很多學生需要做急診手術時,老師或者學校領導可以暫時擔當監護人進行簽字。
雖然患者的簽字最重要,但是醫生還是希望有患者家屬一起簽字授權,這樣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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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潘潘家的女兒
我也是第一次才知道有這種情況,希望你可以找個自己可以信賴的朋友幫忙解決,醫院也應該特殊情況特殊對待,總不能因為沒人簽字影響身體健康啊。
人生可以窮,但一定不要生病,久病床前無孝子。
回覆列表
一個人來住院的患者很多,有病情輕微的,也有病情比較嚴重的。但是不管什麼患者來醫院住院,都需要籤一些字。
病情輕微的患者,比如一些頭疼腦熱,磕碰受傷的,像這些意識清晰,有自主能力者,自己簽字也是可以的。
病情比較危重的患者,如車禍患者,昏迷患者,都需要家屬來代理簽字。如果是被別人或者120送來的,需要搶救,沒有家屬簽字,醫生需要向院領導報備,然後等家屬來了補籤。
還有一種就是需要手術的患者。如果是腰麻,區域性麻醉,也就是人保持清醒的狀態的手術,可以患者自己簽字。如果是全麻,患者必須是要家屬到場的,不然術中需要更變手術方式,也沒有人再次簽字。
最後一類則是年老患者了。這類患者很多,大部分都是兒女帶過來,兒女代理簽字就好了。但是也有自己一個人來的,我們碰到這樣的病人,首先打電話讓子女過來,如果沒有子女那就親戚過來,總得有個人簽字。如果連親戚也沒有,那就只能他自己簽字,加蓋手印了,住院期間我們護士會多去巡房幾次。
所以說真要一個人去醫院也不要緊,但是很不方便,自己不方便,醫生也不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