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會自動登出。根據《企業資訊公示暫行條例》規定:第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透過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義務。情節嚴重的,由有關主管部門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給予行政處罰;造成他人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企業未按照本條例規定的期限公示年度報告或者未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的期限公示有關企業資訊的;
2、企業公示資訊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綜上所述,不登出後果會被列入黑名單甚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擴充套件資料:企業應當於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透過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報送上一年度年度報告,並向社會公示。當年設立登記的企業,自下一年起報送並公示年度報告。企業年度報告內容包括:1、企業通訊地址、郵政編碼、聯絡電話、電子郵件地址等資訊;2、關於企業生存狀況的資訊,如開放、關閉和清算;
3、企業投資設立企業,購買股權資訊;
4、關於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公司有限公司企業股東或發起人的出資數額、出資時間、出資方式等的資訊;
5、關於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股權轉讓等股權變動的資訊;
6、從事網路運營的企業網站和網上商店的名稱等資訊;
7、所僱用的企業數量、總資產、負債總額、對外擔保擔保、業主權益總額、營業收入總額、主要營業收入、總利潤、淨利潤、稅收資訊總額。
不會自動登出。根據《企業資訊公示暫行條例》規定:第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透過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義務。情節嚴重的,由有關主管部門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給予行政處罰;造成他人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企業未按照本條例規定的期限公示年度報告或者未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的期限公示有關企業資訊的;
2、企業公示資訊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綜上所述,不登出後果會被列入黑名單甚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擴充套件資料:企業應當於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透過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報送上一年度年度報告,並向社會公示。當年設立登記的企業,自下一年起報送並公示年度報告。企業年度報告內容包括:1、企業通訊地址、郵政編碼、聯絡電話、電子郵件地址等資訊;2、關於企業生存狀況的資訊,如開放、關閉和清算;
3、企業投資設立企業,購買股權資訊;
4、關於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公司有限公司企業股東或發起人的出資數額、出資時間、出資方式等的資訊;
5、關於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股權轉讓等股權變動的資訊;
6、從事網路運營的企業網站和網上商店的名稱等資訊;
7、所僱用的企業數量、總資產、負債總額、對外擔保擔保、業主權益總額、營業收入總額、主要營業收入、總利潤、淨利潤、稅收資訊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