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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50後男人

    這這這……要要要……怎麼說才好呢?不過,大家緊張也沒用,喊刀下留人的人無論是不是結巴,都不會改變什麼的。因為,這種情形是不會出現的,在古代砍一個人的頭不是那麼容易的事。

    大家知道,古代地方首長的職責可不像現在這樣分得那麼專業的,古代的地方首長,比如縣官,他可以是縣長、也可以是公安局長……更多的時候是擔當法院法官的角色。所以,許多案件基本是由地方首長包辦的,包括提審犯人,給犯人定罪甚至判死刑。但是,縣官可以判一個人死刑,卻不可以立即就拉出去砍頭的,他需逐級上報,層層稽核,一些事關重大的的案件,最後報到中央還要三司會審,由皇帝稽核並決定這個人殺還是不殺,程式繁瑣著呢。

    中國在先秦時期,就有死刑複核的初始理念出現,主要是皇帝為了防止下級官員濫用權力、濫殺無辜,威脅皇權。漢朝時,死刑複核制度開始出現,東漢光武帝就規定有“錄囚”制度,即由上級甚至是皇帝本人,定期或不定期檢查監獄囚犯情況及司法系統工作情況,審查案件有沒有錯誤,看看下級官員們有沒有徇私枉法,對於死刑案件更是要反覆稽核多次。這個制度到隋唐兩代得到發揚光大,《隋書·刑法志》就規定:“死罪者,三奏而後決”,唐太宗更是將“三奏而決”改為“五奏而決”。

    《新唐書·刑法志》中就記載唐太宗有一次親自檢查工作:“親錄囚徒,閔死罪者三百九十人,縱之還家,期以明年秋即刑”,他稽核了一批死刑犯,覺得其中三百九十名犯人案情值得同情,就讓他們回家與親人告個別,等明年秋天回來再行刑。讓唐太宗意外的是,這幾百名死刑犯竟然“及期,囚皆詣朝堂”,到期限時,這些犯人全都回來了,沒有一人逃跑。唐太宗大為感動,於是全部赦免了他們。

    所以,一般情況下,古代判了一個犯人死罪,“三奏”“五奏”之後,再交皇帝硃筆勾決時,基本是不可更改的了。而且,有關係的犯人,或者皇帝想赦免一個人,早在監獄裡就應該辦好了,哪會等到劊子手舉刀時再叫人喊“刀下留人”的,這不是太危險太兒戲了嗎?

    不過,古代還真有類似“刀下留人”的情形出現。宋朝《元豐令》規定,死刑犯臨刑時,如果犯人喊冤或有人為他喊冤,行刑就必須暫停,案件需要重審。不過,最多隻可以喊三次,而且,必須得拿出有力證據,就象今天不服上訴需提供新證據一樣,不然喊第二次的機會恐怕就沒有了。

    但是,在封建社會,官場黑暗,欺上瞞下的事情多去了。許多死刑即使複核多次,各級官員都會想辦法欺騙上級、欺騙皇上,製造各種冤獄。比如在清朝,雖然有臨刑前喊冤停止行刑的規定,但獄卒們會給犯人口中塞東西、或更狠毒者直接毒啞犯人,讓犯人沒有喊冤的機會;在行刑時,監斬的官員也會裝作聽不到喊冤聲,故意不終止行刑……臨刑喊冤基本名存實亡,反正,喊聲“刀下留人”就想救下一個死刑犯,簡直就是天方夜譚。

  • 2 # 以實言史

    因為“刀下留人”而被救出來的傳奇歷史人物是真實存在的,其中最著名的兩位就是韓信和郭子儀。

    那麼我們可以把這個結巴人物帶到韓信和郭子儀所處的歷史環境中去體會一番,自然能明白會是怎樣的結局咯。

    韓信篇

    話說當年韓信在項羽手下不受重用,於是趁劉邦入漢中之時跳槽到了漢軍。可惜的是漢軍也不重視這位奇才,只讓他做看倉庫的小幹部。

    奈何小幹部還沒坐穩,禍事卻來了。韓信的同僚因為失職要被問斬,還沒等韓信去上司那裡幫他求情,命令下來,連同韓信在內的30多人一起連坐,當時就綁縛刑場殺頭。

    韓信被排到了30個人的中間,當時辰到後,前面的同僚一位一位被斬首,眼看下一個就到他了,劊子手又喝了一大口酒,用力噴灑到大刀之上,就在大刀高高舉起之時,只聽監斬官夏侯嬰叫到:“刀……刀……刀……”

    劊子手抬頭看了看鋥亮的大刀,確實虎虎生威,咧著嘴瞅著監斬官一笑,大刀落下,韓信人頭落地。

    “下……下……”

    劊子手不知道監斬官要說什麼,一口氣把後面的幾位都咔嚓了,把監斬官的話連起來一想,“哎呀,不好,大人是說刀下留人吶。”

    原來夏侯嬰看韓信儀表不俗,臨死不懼,想留下他一條性命,不過明顯沒成功。

    於是,韓信卒,劉邦沒能明修棧道暗度陳倉,後邊的楚漢相爭也就都省略了,我們今天可能被稱為“楚族”。

    郭子儀篇

    《警世通言》第九卷的《李謫仙醉草嚇蠻書》說道:李白遊長安街,見一囚車,囚幷州解到的失機將官,將要處斬。李白見其人“生得甚是英偉”,問其姓名,乃知是郭子儀。“李白相他容貌非凡,他日必為國家柱石”,急忙“求見天子,討了一道赦敕”,赦免郭子儀,許他戴罪立功。

    帶入情節就是李白是個結巴,這可真是不妙,如同上文一樣,郭子儀肯定是被殺頭了,那麼安史之亂會不會被平定很難說,即便被平定了也要拖個幾十年,大唐王朝壽命自然縮短,外國的那些“唐人街”就不會存在了。

    (李……白……白……)

    然而影響更深遠的是,連我們今天讀到的李太白詩集都需要結巴著去讀,才能體會到詩仙的境界,這可真是不美啊……

    以上笑談,聊解無趣。

  • 3 # 趙志軍001

    這是一個很搞笑的提問。

    不論是在古代,還是在現在,在官場上,或者是軍隊的傳令當中,不可能放一個說話結結巴巴的人去傳令的,因為那樣實在是誤事誤大事, 比如說,是一個騎馬的軍官在馬上看到前面救敵人的埋伏,也是本想大喊一聲,快撤退!結果他越著急越說不出話了,一個勁兒的喊:快!快!快……,急得他都冒汗兒了,兵士們拼命的向前跑,結果撤退兩個字也喊出來了,他計程車兵已經進入敵人的包圍圈,已被全部繳械投降,幸虧他坐在馬上,逃過一劫。

    結果他回去以後,被主帥責罰一百軍棍,打的他直喊好!好!好!……,大帥本想打個十棍兒棍的滾蛋就完事兒了,可他一個勁兒的喊好!……他越喊好大帥越來氣,一百軍棍也打完了,那個疼字他才喊出來,氣的大帥又打他一百軍棍。

    可他後來發現他的兒子,在刑場上就要被砍頭了,他急忙求大帥饒過他大兒子一命,大帥同意了,該給他一個令箭,讓他到法場上去救人,策馬揚鞭,來到刑場,一個勁兒的喊:刀,刀,刀,啊就那個刀,啊就那個刀,刀刀刀,啊就那個刀……

    劊子手斜眼看了他一下,說:有話快說,有屁快放,我幹完活還等著喝酒呢,他那個阿就刀刀刀沒完沒了的重複,劊子手手起刀落,活幹完了,人都

    走了,他還在哪刀刀……

    回答完畢。

  • 4 # 農村巷163

    劊子手姓劉,江湖人稱刀下劉。天天殺人,心裡甚是苦悶,每天喝酒賭錢耍女人,這刀下劉便被當地人,改成了刀下流。也有多嘴多舌之人,告訴刀下劉,今天的刀下劉,已不是咋天的刀下劉,而叫刀下流了。刀下劉聽了之後,凡有人叫之,便是拳打腳踢,此後,再也沒人敢叫了。

    今天殺人,縣長下令開斬,上峰突然叫刀下留人,來人結巴,跑向殺場,突然不結巴了,刀下留……跑得上氣不接下氣,人沒說出來,就扶著囚犯喘氣,刀下劉聽了,一口惡氣陡然上升,殺人本就不是好事,你竟敢在殺場上,當著眾鄉親的面,叫老子的綽號,老子今天連你一起宰了,一刀下去,兩顆人頭落地……

  • 5 # 驍勇34

    戲謔監斬官,那是要被法辦的。如果真是個說話“不利索”的去喊冤,估計鳴冤之人是讓挨刀之人早點死,並且,自己也會被收監。

    其實,“刀下留人”這四個字不像我們想的那麼完美,而是文學作品裡“杜撰”出來的峰迴路轉,就好比香港的武俠劇,眼看著刀已經快砍到了頭頂,一杆槍忽然橫在了刀下,仔細想想,根本是不可能的事兒。刑場的三通催命鼓敲完後也一樣,監斬官一擲牌,人頭已經落地,這時候別說結巴去喊,就是好人去吼一嗓子也不濟於事了,所以,“刀下留人”的故事就是一個文學裡的故事,現實中應該不會出現。

    再者說,除了清朝,古代“律政司”對死刑的判決慎之又慎,不是隨便就將一個人處死。一般情況下,判決死刑後,先要押在“斬監侯”,並且必須等到秋後問斬,這期間是留給更上一級部門層層複審,也是為了杜絕冤假錯案的發生,更是給了人犯一個申訴的機會。如果有冤情,在這長達半年的時間裡,犯人本身和親屬朋友都不會坐以待斃。另外,皇帝在這期間也會親自視察,對死刑核准之人一再複審,準確無誤後,該死的就永遠活不成了。所以,真到刑場去耍酷,喊“刀下留人”的,那可能是戰場上軍營裡發生的故爭,但就是喊了,也不是不斬了,若沒冤情或事出“有因”,第三通催命炮照樣放響,一顆人頭還會掛在轅門之上,這樣的情形下,一個結巴簡直就是在找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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