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定條件下的可逆反應裡,當正反應速率與逆反應速率相等時,反應物和生成物的物質的量濃度不再發生改變的狀態,叫化學平衡狀態。其特點有:
(1)“逆”:化學平衡研究的物件是可逆反應。
(2)“等”:化學平衡的實質是正、逆反應速率相等,即:v(正) = v(逆)。
(3)“動”:v(正) = v(逆) ≠0
(4)“定”:平衡體系中,各組分的濃度、質量分數及體積分數保持一定(但不一定相等),不隨時間的變化而變化。
(5)“變”:化學平衡是在一定條件下的平衡,若外界條件改變,化學平衡可能會分數移動。
(6)“同”:在外界條件不變的前提下,可逆反應不論採取何種途徑,即不論由正反應開始還是由逆反應開始,最後所處的平衡狀態是相同的,即同一平衡狀態。
可逆反應達到平衡狀態的標誌及判斷方法如下:
以mA(g) + nB(g) pC(g)+ qD(g)為例:
一、直接標誌:
①速率關係:正反應速率與逆反應速率相等,即:A消耗速率與A的生成速率相等,A消耗速率與C的消耗速率之比等於m : p;
②反應體系中各物質的百分含量保持不變。
二、間接標誌:
①混合氣體的總壓強、總體積、總物質的量不隨時間的改變而改變(m + n ≠ p + q);
②各物質的濃度、物質的量不隨時間的改變而改變;
在一定條件下的可逆反應裡,當正反應速率與逆反應速率相等時,反應物和生成物的物質的量濃度不再發生改變的狀態,叫化學平衡狀態。其特點有:
(1)“逆”:化學平衡研究的物件是可逆反應。
(2)“等”:化學平衡的實質是正、逆反應速率相等,即:v(正) = v(逆)。
(3)“動”:v(正) = v(逆) ≠0
(4)“定”:平衡體系中,各組分的濃度、質量分數及體積分數保持一定(但不一定相等),不隨時間的變化而變化。
(5)“變”:化學平衡是在一定條件下的平衡,若外界條件改變,化學平衡可能會分數移動。
(6)“同”:在外界條件不變的前提下,可逆反應不論採取何種途徑,即不論由正反應開始還是由逆反應開始,最後所處的平衡狀態是相同的,即同一平衡狀態。
可逆反應達到平衡狀態的標誌及判斷方法如下:
以mA(g) + nB(g) pC(g)+ qD(g)為例:
一、直接標誌:
①速率關係:正反應速率與逆反應速率相等,即:A消耗速率與A的生成速率相等,A消耗速率與C的消耗速率之比等於m : p;
②反應體系中各物質的百分含量保持不變。
二、間接標誌:
①混合氣體的總壓強、總體積、總物質的量不隨時間的改變而改變(m + n ≠ p + q);
②各物質的濃度、物質的量不隨時間的改變而改變;